[ 田 凱 ]——(2007-3-15) / 已閱18225次
淺談工商機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山東蓬萊市工商局 田 凱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主要承擔宏觀調控和裁判員的角色,其所隸屬的監督檢查部門是依法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行政機關。《反不正當競爭法》第3條第2款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部門監督檢查的,依照其規定。”由此可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負有主要職責,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責任重大。
一、 知識產權工商行政執法保護的重要性
知識產權是智力活動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所產生的合法權利。它通常包括:1、版權和相關權利;2、商標;3、地理標志;4、工業設計;5、專利;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7、商業秘密。在當今市場經濟條件下,“科技是第一生產力”,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知識產權日益成為企業生存發展,克敵制勝的工具和利器。通過工商行政執法保護知識產權,也就等于保護了先進的生產力,能極大的促進市場經濟的建設和繁榮。
二、 知識產權工商行政執法保護的內容
根據職權法定的原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現階段,可以依法保護的知識產權主要有:商業標記、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商標
商標是指生產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上采取的,用以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識或顏色組合,以及上述各種要素組合構成的,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商標具有知識產權所具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于一體的顯著特性,尤其是馳名商標,本身就是質量和信譽的證明,是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
(二)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是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并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地理標志,是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重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符合規定產地及生產規范要求的農產品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地理標志可以通過申請注冊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進行保護。
地理標志既是產地標志,也是質量標志,更是一種知識產權。伴隨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越來越多地認識到,地理標志和商標一樣,都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
(三)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和裝潢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和裝潢具有特定的含義,根據國家工商局的解釋,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商品。特有是指商品名稱、包裝、裝潢非為相關商品所通用,并具有顯著的區別性特征。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是指知名商品獨有的與通用名稱有顯著區別的商品名稱。包裝是指為識別商品以及方便攜帶、儲運而使用在商品上的輔助物和容器。裝潢是指為識別與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附加的文字、圖案、色彩及其排列組合。
包裝裝潢具有裝飾美化作用以及融入其中的創造性智力勞動的特點,一般將其分為兩類,即普通的包裝裝潢和特有的包裝裝潢。普通的包裝裝潢因為缺乏創造性的智力投入,公眾可以自由使用。特有的包裝裝潢正好相反,相關法律對這種創造性智力勞動成果所生利益明確予以保護。因此,不能為公眾所自由使用。我國民法以及知識產權特別法所要保護的正是這種創造性智力勞動成果,并賦予其相應的民事權利。
商品的包裝裝潢,是消費者選擇商品時的第一感覺,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影響消費者的選擇,進而影響企業的市場份額。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和裝潢,他人之所以想法設法地去仿冒,其目的就在于魚目混珠,使人將其商品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對其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解或混淆,從而借用他人的競爭優勢,行銷自己的商品,以搭個便車。這種行為顯然是侵占他人商業成果的行為。
(四)外觀專利
外觀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設計。當商品的外部設計(形狀及裝潢),獲得專利權時,也構成《專利法》的保護對象,其實質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和裝潢”的一種特殊情形。
(五)廠名
廠名,也稱企業名稱或商號,是經營者之間相互區別的代號,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核準,方取得合法的使用資格。
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包括法人的名稱,自然人的姓名,以及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的名稱(字號)。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是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假冒行為。
(六)聲譽、信譽
商品或者服務要想在市場上立得住腳,就需要依靠其在市場上的聲譽、信譽。可以說,市場信譽是經營者的生命線。采取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商業詆毀行為,是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七)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它是經營者搏擊市場大潮的雙槳,是使自己立于不敗之地的秘密武器。
(八)計算機軟件、域名、網絡標記
計算機軟件、域名、網絡標記,是電子時代、網絡時代知識產權的新的種類。對其予以高度的重視,加強保護,有利于科技創新,有利于經濟的快速發展,有利于提高我國的國際競爭力。
三、 知識產權工商行政執法保護的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一方面是對其予以登記(核準或注冊),另一方面是對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予以查處。查處生產經營領域內的行政違法行為,是工商行政執法的主要工作內容。非法侵害知識產權,從廣義上講是種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 登記注冊
如《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4條第1款,“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或者駁回企業名稱登記申請,監督管理企業名稱使用,保護企業名稱專用權。”《商標法》第2條第1款,“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二) 監督檢查
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6條,“縣級以上監督檢查部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可以進行監督檢查。”《廣告法》第6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
(三) 責令改正
如《行政處罰法》第23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四) 登記保存
如《行政處罰法》第37條第2款,“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 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五) 查封扣押
如《產品質量法》第18條第1款第4項,“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有其他嚴重質量問題的產品,以及直接用于生產、銷售該項產品的原輔材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商標法》第55條第1款第4項,“檢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六) 行政處罰
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1條,“經營者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
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罰。 經營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銷售偽劣商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5條,“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產品質量法》第53條,“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 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 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商標法》第53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
(七) 犯罪移送
對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例如《商標法》第54條,“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 知識產權工商行政執法保護應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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