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俊 ]——(2007-8-29) / 已閱19817次
新形勢下監獄警察培訓的理性思考
重慶市三峽監獄 王俊
內容提要:
在我國監獄工作由安全模式向質量模式推進的前提下,必然要求針對監獄警察的培訓也必須朝著專業化和職業化方向發展。而現行的監獄培訓模式由于制度本身存在的諸如培訓時間短、間隔時間長、教育培訓課程內容陳舊、課程統編配置不合理、游擊式的培訓地點選擇等缺陷,嚴重地阻礙了培訓效果的有效發揮,給新形勢下的監獄警察培訓工作造成了極大的困難。因此本文從緊密結合本土實際并合理借鑒國外先進教育培訓經驗的情況下,提出了一系列針對現行培訓機制的改良措施,以適應新形勢下教育培訓工作的迫切需要。
主題詞:監獄 警察 培訓 思考
教育培訓是世界各國提高警察隊伍素質的普遍做法,旨在通過不同形式針對不同層次警察受眾的教育培訓,充分提高警察個人和團隊的基本素質和業務水平,以充分保證執法質量。隨著我國對監獄警察專業化和職業化要求的不斷提高以及監獄工作由安全模式向質量模式的轉變,必然要求針對監獄警察的教育培訓也必須朝著專業化和職業化方向發展。這就要求我們的教育培訓必須要轉變先前那種游擊式、點斷式的培訓模式,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統的職業化的監獄警察培訓模式,從而培養出一支高素質監獄警察隊伍,以適應新形勢下監獄工作發展的客觀要求。
目前我國監獄警察教育培訓的種類主要有:學歷教育、崗前培訓、晉升(晉職、晉銜)培訓、專業培訓、更新知識培訓以及專題教育培訓(如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大學法大練兵大比武活動以及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活動)等幾種教育培訓形式。不同的教育培訓形式針對不同的受眾群體及不同的政工工作需要。在全國的監獄系統中一般由省(市)一級的監獄管理局主管所轄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具體負責教育培訓的實施,包括教育培訓課程的設置、師資人員的安排、培訓地點的選擇以及培訓考核的實施等工作。個別省(市)的監獄管理局針對教育培訓事宜的具體需要成立了教育培訓中心,具體負責教育培訓的實施。
目前我國在汲取各國監獄警察教育培訓經驗的基礎上,采取的是“逢入必考”、“逢晉必考”的原則,以期通過此種教育培訓模式大力提高民警及警隊的基本素質和業務水平。教育培訓制度實施以來,在提高民警及警隊素質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其教育培訓的效果也是明顯的,但我們在具體的應用過程當中不難發現其制度本身也有其局限性,在具體的操作過程當中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求我們必須改良現有的培訓體制,以適應新形勢下監獄工作發展的要求。
一、目前的教育培訓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培訓時間短,間隔時間長,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目前各省(市)監獄系統教育培訓的授課人員多為監獄系統的“自家人”,一般是具有豐富授課經驗或是在某一領域業績突出的民警,而由專家型的院校教授授課的課時卻相對較少。即便如此,教育培訓的方式也主要停留在監獄工作基本理論上,實戰警務和情景演練等實踐課卻相對較少。這樣一來,由于教育培訓授課隊伍的專業程度及組成配置等方面的局限性,造成了學員知識源頭獲得上的欠缺。再加上培訓時間短(此幾種培訓形式的培訓時間多則一月、少則一周),使學員難以有真正意義上的知識獲取。由現行的培訓體制來看,晉升培訓的間隔時間最短也有三年時間,也就是說,學員在前一個培訓周期獲取的少得可憐的知識更新最快也得在三年之后才有機會再次獲得更新。這樣一種現狀使我們的監獄民警難以自如應對時時更新的工作環境的要求,從而造成業務知識儲備嚴重過期,直接導致工作方式方法上的陳舊。即便如此,個別省(市)監獄主管機關為了盡快緩解由于民警參訓而帶來的基層警力不足,強行縮短培訓時間,使原本窘迫的教育培訓效果雪上加霜。
(二)、教育培訓課程內容陳舊,課程統編配置不合理
目前針對監獄警察教育培訓設置的課程主要是監獄工作基本知識以及其他與監獄工作相關的法律常識,卻很少涉及心理學、管理學、信息學、計算機、刑事偵察、處理獄內突發事件演練、談判技巧以及西方國家監獄管理比較研究等實用性和前瞻性都比較強的學科。如此一來,教育培訓成為實際意義上的對固有常識學習式的溫習,造成理論及實踐思維跳不出舊框框,難以有突破性的發展。從而致使大多數的教育培訓都流于形式,參加教育培訓的人員難以獲得真正意義上的知識更新。往往培訓完畢以后,知道的依舊知道,不知道的依舊不知道,往往學的知識用不上,真正想學的卻又學不到,還有一些根本就不想學,不過是應付要求罷了,造成了培訓資源的極大浪費。
有的監獄系統自主開展的教育活動,如計算機教育培訓、心理學教育培訓等針對性比較強的培訓,其出發點的好的,但由于學科本身獨立性太強,造成民警學到的只是知識片段,沒有有效地與其他關聯學科形成完整的知識鏈條,難以形成具有完整體系的知識結構,學完反而會造成民警實際應用上的盲目,嚴重的會造成執法上的偏差。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制定統一的教學計劃,構筑完整的監獄警察知識體系。
(三)、游擊式的培訓地點選擇,弱化了教育培訓的連貫性和有效性
由于目前絕大多數的省(市)沒有建設專業化的監獄警察教育培訓基地,迫使我們的教育培訓主管機關往往采取游擊式的教育培訓地點選擇。通常是教育培訓任務下來之后臨時選擇培訓地點,一般是選擇在稍有規模的系統內監獄或是臨時租用駐地武警場地。這種培訓地點由于專業功能的差異,從而造成教學環境和教學設備的先天欠缺,致使授課受局限,教學不系統,學員教育培訓之余的業余活動匱乏,使學員們感到學習成為任務,業余時間的安排落了俗套,直接影響了教育培訓良好效果的發揮。
二、當前國際警察教育培訓的發展趨勢
縱觀英、日、法、德、韓、澳等發達國家和地區,他們都注重在“內功”和實戰上做文章,增強警察素質,提升自我保護能力,大的發展方向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強化教育培訓的系統性、層次性,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
具體的做法有:首先,建立了完善的警察教育體系,與國家教育部門完全脫節,只搞職業教育,不搞學歷教育;其次,重視警察的正規化、系統化培訓,分層次,針對性強。如英國警察培訓分三個層次:初級培訓(新警培訓),中級培訓(晉級培訓),高級培訓(針對高級指揮人才)。法國警察培訓的方式大致分為:警員培訓、初級警官培訓、中級警官培訓、高級警官培訓、治安輔助人員培訓、行政、技術人員培訓以及部分司法人員的培訓。再次,充分保證了培訓時間。法國警察培訓時限:警員培訓為期二年,初級警官培訓為期一年,中級警官培訓為期一年半,高級警官培訓為期一年;治安輔助人員、行政、技術人員以及部分司法人員培訓一般不低于二個月。理論學習與實踐結合得比較緊密,在職培訓與在校培訓相結合,理論學習、體能技能鍛煉和在實戰部門實習時間,基本上是各占三分之一,并多次交替進行, 達到相得益彰的目的。
(二)、合理設置培訓課程,強化課程配置的動態性
如日本警察的職業教育強調培養警察如何做人,注意加強警察職業倫理道德培養,重視法律素質和警務技能培訓。貼近實戰的才學方式與課程設置,強調實踐才學,注重能力培養,加強體能訓練。課程設置與教學方式堅持以適應警務工作的實際需要為原則,并適時調整,突出實用性、針對性、實踐性。美、法、德、英、俄,理論教學、實習各占1/2;日、意是理論教學、技能訓練、實習各占1/3。美國有些警校實踐課時間更長,如射擊、駕駛等占70%。意大利憲兵學校每年要進行25萬發實彈訓練。法國的盤查課一般在校園或公路上模擬進行;由幾名學員扮做犯罪嫌疑人開車在道路上行駛,其他學員在教員的指導下,攔截車輛,對嫌疑人進行盤問,對其車輛實施檢查,整個教學活動直觀、生動、貼近實戰。另外,根據不同警種、不同級別、不同對象,培訓內容也有所側重、有所區別。
(三)、教學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實行開放動態的師資隊伍模式
開放動態的師資隊伍,教學與實戰部門一體化。警校教師與實戰部門經常交流,專業教師一般簽1-3年的任教合同,然后到警察部門掛職鍛煉。法國警察院校的師資有三部分即專任教師、聘任其他大學的教師、在職警官法官檢察官等擔任的兼職教師。韓國警界教師與警官實行互動,教學與實戰人員的輪崗制是本著自愿的原則一年一次,輪崗制帶來了學校地位的提升、一線最新實戰經驗與教訓的總結、最新技術技能的操作與應用,其好處顯而易見。英國警察院校教師1/3是長期聘任,2/3是來自警察實戰部門既有理論知識又有實戰經驗的高級警官及社會名流。(四)成立專門的教育培訓組織,做到人盡其責
法國國家警察總局對警察培訓工作非常重視,內政部對這項工作也大力支持。為加強對警察培訓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提高警察的整體素質,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1997年成立了隸屬國家警察總局的警察培訓局,負責全法國警察的培訓工作。警察培訓局設局長和局長助理各一人,下轄教務處、人事財務處、培訓處、計劃和分析中心以及33所警校(其中30個警校培養巡警,3個培養警官)。培訓處為有效加強對在職警察培訓工作的指導,還在全法國七個地方設置了人數在20到70人不等的代表處,負責當地警察的在職培訓工作。計劃和分析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對警察培訓效果進行追蹤和分析,提出改進意見。
三、針對存在問題的改良措施
由國際警察培訓的發展趨勢來看,培訓正日趨朝著專業化和實戰化方向發展,師資也逐漸實行動態化,當然這都有著雄厚的國家財政和完備的監獄管理硬件設施做保障。我們的財政保障和監獄管理硬件設施和國外監獄相比雖然有一定的差距,但其先進的警察培訓經驗還是值得借鑒的。筆者認為,結合國外的警察培訓經驗,我們的培訓模式應進行以下幾方面的改良。
(一)結合本地實際,著力打造有特色的教育培訓基地
在目前的狀況下,建設大規模、專業化的監獄警察培訓基地尚需時日,但這最終是大勢所趨。在目前的過渡時期,我們在合理利用教學資源和盡量減少培訓成本的條件下,應當在外向聯合上做文章。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由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省級司法警官學院和各監獄培訓機構共同組成的監獄警察教育培訓體系和網絡,同時省(市)監獄警察培訓中心應與當地有師資條件的政法院校進行聯姻,借助院校有效的教學資源大力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著力把當地政法院校打造成監獄警察的培訓基地。這樣不僅可以充分整合教學資源,達到有限教學資源的合理利用,而且還可形成院校和監獄的互動互學,實現監獄民警與院校師生知識與經驗上的互補,即可查院校實踐經驗之漏,又可補監獄理論儲備之缺,找到理論與實際的最佳切合。除此之外,學員還可利用學校豐富的學習資源來充實自己參訓期間的業余生活。因此我們不僅要把這種聯合培訓機構作為監獄警察職前教育和培養的前沿,而且要作為監獄警察接受和獲得終身教育的陣地。
(二)、合理調節培訓周期
由于舊有的教育培訓模式沒有連貫性,時間間隔太長,造成民警知識儲備嚴重過期,難以和知識更新同步。因此我們在改良的同時,應在確保不影響基層警力的條件下,適當延長培訓時間及縮短培訓間隔時間,必要情況下可實行動態的培訓時間調節模式。可以將單次培訓時間延長,根據不同的培訓形式及課程配置的需要將培訓時間延長至兩個月甚至更長,同時將培訓間隔時間縮短。我們可以在兩次晉升培訓的間隔期內插入有針對性、分受眾群體的專業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并盡量使每名民警每年受訓不少于一次。這樣才可及時更新民警的知識儲備,提高監獄工作效率。同時動態的培訓時間調節模式也是必不可少的,我們可以開展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在基層單位警力緊張時期可采取下基層式的培訓形式。這樣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合理調節培訓周期,不僅充分保障了監獄民警受訓的時間,而且切實更新了監獄警察的知識結構層次,充分保障了監獄警察受教育的權益。
(三)改良培訓內容,合理設置培訓課程,辦有監獄特色的教育培訓
由于現在監獄的管理已由過去的安全模式向質量模式轉化,罪犯改造質量評估體系也正在局部地區的監獄系統開展試點工作。這就要求我們的監獄工作本身必須轉換模式,監獄民警必須及時更新知識結構,以適應全新的監獄工作需要。同時要改革建立監獄警察教育培訓新體制新內容新方法,大力改善監獄警察教育培訓長期以來存在的特色不突出、理論脫節實踐的狀況。必須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建立完整的監獄警察教育培訓體系,教育培訓工作也必須進一步優化、完善模式和結構,如辦學定位和任務的準確把握,學科專業結構、培養目標、培養規格和培養要求的合理界定,課程體系的整體優化,教育教學環節的調整完善等等。課程設置要考慮其整體性和系統性,強化其實踐性和前瞻性,并根據具體的監獄工作需要實行課程的動態調劑,盡量避免片段式的培訓課程設置。創新對與監獄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學、監獄學、警察管理學、社會學、教育學、生產經營管理等專業知識培訓,強化心理學、管理學、信息學、計算機、
.刑事偵察、處理獄內突發事件演練、談判技巧以及西方國家監獄管理比較研究等學科的培訓,尤其要強化實戰性科目的配置,以此進一步開闊民警視野,拓展民警工作思路,優化知識結構,增強工作能力,使監獄民警實現從“看守型”向“專家型”、“戰員型”的轉變。
(四)實現教育培訓的制度保障
為了將針對監獄民警的教育培訓深入貫徹,保證教育培訓的嚴肅性,應當從制度上予以保障,可建立《監獄民警教育培訓實施辦法》,從源頭上切實保障監獄民警受教育的權益,實現監獄警察辦教育培訓的最大效能。
總之我們的監獄警察培訓要走向警察職業培訓的模式,走特色警察職業培訓之路,通過改良現有的培訓體制,使監獄警察教育培訓可以更好地實現按需培訓,學以致用。(作者:重慶市三峽監獄.王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