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家安 ]——(2007-11-20) / 已閱13081次
國家(權利讓渡的具體產物)
——再論社會契約論的真理性
中共臨滄市委黨校 張家安
摘要:本文拋開了以往那些對國家產生和存續的研究角度,從權利的角度來闡述了國家產生的更本原由,論述了國家和個人權利之間的依存關系,得出了“國家是權利讓渡的具體產物”,以此論證了社會契約論的真理性。
關鍵詞:國家 個人權利的讓渡 社會契約論
國家是什么?按照前人的理論,國家和人一樣都是歷史的產物,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它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才出現的。原始社會沒有國家,奴隸社會出現了松散形式的國家,那就是城邦(我們稱之為準國家)。
隨著歷史的進步和人類社會的發展,國家也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直到今天,國家不論是其形式還是實質的內容都得到了全面的加強,就其形式來講,不論是國旗、國徽和國歌這些標識特定國家的象征都已是相當的完善了。就其實質內容來講,當今的世界各國都有相對確定的版圖,有相當完善的內政和外交系統。當今的世界各國不論其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如何,也不論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還是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制度,在內政上都有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完善的政權機構系統,這樣就能使中央的政策和措施在地方得到很好的貫徹和實施,同時地方的基本情況和意見也會由此通道被中央很好的掌握和采納,有了這樣一個完善的政權機構系統,就使國家在時間和空間里的到很好延續和存在(按生理學來講這就好比人的神經系統)。此外就世界版圖來說,作為國家構成基本要素的領土,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應該是相對確定和穩定的 ,在版圖里面除了由國際法及其習慣規則劃為公共空間部分以外都是各個國家的領土,而且國家與國家之間除了少數遺留下來的局部紛爭之外都有確定的領土邊界。
沒有什么值得懷疑的,這是從一種歷史唯物的角度來研究和闡述國家的產生和概念的正確理論。
現在我們將拋開這種由來以久的歷史分析方法和理論,對國家的產生和概念從另外的一個角度來闡述,那么我這里選擇的是怎樣的一個角度呢?這便是“國家的產生和存在是個人權力和利益的讓渡”,也就是要從國家構成的最核心部分,即權利(權力和利益)來分析,最準確的說是要從國家和個人的權利依托關系方面來析理。當然為了讓這樣的分析條理清晰,我們的闡述還是將從原始社會起點,最后走到我們的現代社會這個目標點。以下便是我尋著這樣的一個角度論證的過程。
一,原始社會的權利和國家
從歷史唯物主義分析的成果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原始社會是沒有國家的,有的只是原始的部落,那么這時人類社會的權利狀況是怎樣的呢。談到原始社會的權利,有人可能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原始社會有權利嗎?我可以明確的回答你,這時的人類社會可能沒有“權利”這一詞或概念,但卻存在實實在在的權利。原始社會的每一個部落都是作為一個群體的,在這里我們不去管她的這個群體是如何形成的,我們所在乎的是有沒有這樣的群體存在過,無論是從對我們祖先歷史的考證還是從現存的生命群體觀察,我們都清晰的發現我們的祖先在那時確實建立過這樣的群體。既然作為一個群體生活,我們也就可以知道在那時的部落里一定有權利的存在,這一點我們可以從現存的群居生命體中可以看到,獅群在這一點上表現得最突出,不同的個體在這樣的一個群體里都具有不同的權利,由此可以知道在原始的部落里是有權利存在的,只是這種權利存在的依據不是我們現在制定和使用的“人為法”,而是和現存群居生命體權利分配依據相同的“自然法”。自此生命個體原來享有的“完整”的權利,因為自然法的調整,有一部分權利就必須被讓渡出來,這一部分權利的集結就出現了“集權”。那么這一權利屬于誰?由誰來行使?這些問體的出現和對此的原始思考,為國家的產生和發展在原始社就打下了基礎。
二,奴隸社會的權利和國家
隨著歷史的發展我們進入了奴隸社會,在這個時代我們人類出現了松散形式的國家,那就是成邦,我們稱之為準國家。在這個準國家時代國家和個人的這種權利依托關系又是怎樣催促國家的進一步發展呢?人類社會發展到這時生存變得更加艱難了,一方面他們要面對來自大自然的生存考驗,另一方面人類之間的矛盾也更加凸現出來,人類之間的戰爭變得更加殘酷。為了食物和奴隸,城邦之間經常發動大規模的戰爭,為了個人和城邦的存續,在抵御外來攻擊中,就需要有團結統一的指揮來應對,所以對我們這些生存在城邦這個共同體里的個體來說就存在一個問題,就是需要把指揮自己行動的部分權利讓渡出來,交由某個組織來行使,這個組織便是城邦,只有這樣不論是城邦還是個人才能夠得到延續。這便回到了我們在原始社會提到的個人權利讓渡與“集權”,集權的歸屬和行使問題。在這個時代,城邦里存在著兩大對立的集團(奴隸、奴隸主)和自由人,由于歷史的積累奴隸主個人雖然也有個人權利的讓渡,但奴隸主集團卻成了集權者和集權的行使者,而奴隸則成了個人權利的最大讓渡者,他們的權利讓渡是前所未有的,也是后來的人難以想象的,他們權利的讓渡可以說達到了極度,最基本的就上帝賜予的生存權他們很多人都自己把握不了,所以在權利關系催生國家的過程中奴隸是作出了巨大的犧牲的,他們是國家誕生的最大貢獻者。表面上看,權利讓渡者讓渡的權利似乎是讓渡給了集權者,而實質上卻不是這樣的,讓渡者把權利讓渡給的是某個組織(城邦),當時的他們為了生存也只愿意把權利讓渡給這樣的個組織,而集權者只是代表城邦行使讓渡者讓出權利的集合,所以在奴隸社會里,奴隸主便不是集權的歸屬者,而只是集權的行使者,集權的歸屬者是城邦。可見在奴隸社會里,個人是權利的讓渡者和城邦作為集權的歸屬者這種依托關系進一步加速了國家的形成和發展。
三,封建社會的權利和國家
封建社會是一個漫長的時代,期間經歷過多少的王朝,始終不變的是國家的延續和發展,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說到封建社會,歷史也向前發展了一步,很多人對這個時代也了解不少,也許他們會說在這個時代始終有國家的延續,便不斷發展的原因是不斷有封建君主建立國家和維護著國家。事情的真相果真如此嗎?在我看來全然不是這樣的,封建君主依然是集權的代表者和行使者,而不是國家的真正建立者,只是每一個朝代的創始者,真正建立國家的是我們每一個人,也包括封建君主,而我們建立國家的唯一途徑就是把我們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完整權利進行部分讓渡,到封建時代為了建立國家,人們要讓渡權利,這時已經有了一定的規則了,那就是由集權的行使者制定的人為法,當然自然法在這時也同樣發揮著作用(如生存法則等)。歷史證明封建王朝都已經不覆存在,而國家卻沒有因此而消亡,到是依然生生不息,可見國家是人類通過權利讓渡而創造的具體產物。
四,現代社會的權利和國家
說到現代國家必然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和新生的社會主義國家,但是我們在對這兩種不同制度國家的研究和分析后,我們同樣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那就是不論是資本主義國家還是社會主義國家,其誕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和以前的國家沒有什么本質上的區別,都是我們個人作為權利的讓渡者和國家作為集權的所有者的產物。
隨著封建國家的消亡,西方的資本主義國家和東方的社會主義國家也就誕生了,也許像很多經典理論所講的一樣“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就像馬克思預言的資本主義國家必然被社會主義國家所代替一樣,但我們是否也看到了這種歷史必然的背后不論社會制度如何的變遷國家依然存在便不斷的到完善的根源?
如果我們認真的研究以后就會發現一個不變的規律,這和以往國家存在的規律沒有什么區別,那就是現代國家并沒有因社會制度的變遷而消亡,反到是存續下來了并得以不斷發展的原因是“我們個人權利的讓渡和國家作為集權所有者的一種調和”。
如果要從表象上來闡述原因,我們首先應該從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開始,為什么呢?因為在資本主義國家,其一直以來深受中世紀人權思想(這是一偉大的思想,因為人類歷史上的許多的革命都是利用這一思想來發動的)影響,他們把國家的權力和個人權利在形式上區分得很清楚,從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到普通群眾,他們都十分清楚,在國家里真正的主人是人民,國家是每一個的個人組成,而最基礎的就是每一個個人都把自己的權利讓渡出一部分,并將凝結起來形成國家權力,所以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雖然在行使權力上代表國家,但最本質的是其代表的本國的每一個個人,當然也包括他自己本人。此外從他們的政治體制上也很容易表現出國家和個人的這種依存關系。所以從種種跡象都可以看出資本主義國家依然是個人權利的讓渡和國家作為集權者的產物。
更深層次的分析,我將從我們這個新生的社會主義國家來闡述。對于當今世界的每一個國家來講都有一個立國之本,那就是憲法。現在我們就從我國的憲法來開始分析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于國家和公民的關系在總綱里就有經典的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所以從我們的立國之本里我們就可以清楚的知道,我們每一個個人是國家產生和存在的基石,離開了我們每一個個人國家也就不覆存在了。那么我們是如何使國家產生和存續的呢?只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一表述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我們就會很明了了,國家所具有的權力是我們個人賦予的,很明顯我們都為了國家的產生和存續讓渡出了部分的個人權利,因而國家做為個人所讓渡權利的集權者同樣也是個人權利讓渡的產物。
綜合以上的分析闡述,我們現在可以得出一個很可靠的意見,從古至今國家的產生和存續都與個人權利的讓渡有不可分割的聯系,“國家的產生和存在是個人權力和利益的讓渡”,而且可以斷言這樣的聯系還會伴隨國家的存在而存續下去,而國家將隨著個人權利讓渡的消失而不覆存在。
那么個人為什么愿意讓渡權利,國家為什么得以集權的更本原因是什么呢?對此具有真理性的回答的只能是社會契約這個理論了,社會契約包含很多方面,其中最能準確回答此問題的并是利益規則了。
所以通過對本論題的闡述我們又再次驗證了社會契約論的真理性,同時也感受到了前人的偉大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