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俞云鶴 ]——(2008-2-19) / 已閱11219次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二談上海信息化立法
(上海市信息法律協會 俞云鶴)
上海信息化立法,要開創新局面,攀登新高峰,在解放思想、勇于創新的前提下,還必須要有“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緊迫感。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是擺在上海信息化立法工作面前的現實局面。這并非危言聳聽,而是無法否認的事實。
俗話說:“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讓我們看一看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長三角地區信息化立法乃至上海其他領域的立法情況,就可以得出結論——上海信息化立法確實應該迎頭趕上,盡快開創新局面!
全國現有近二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或者正在準備出臺《信息化條例》或《信息化促進條例》。湖南、深圳、杭州、寧波、天津、北京、山東等省市已先后頒布實施;云南、河南、黑龍江等省市已進入人大審議最后階段,今年上半年有望頒布實施;江蘇、福建、重慶、廣州等省市已將信息化條例列入立法規劃項目;河北、四川等省市正在進行相應立法調研。我們上海,《信息化條例》僅作為基礎調研項目被列入了《上海市信息化法治建設“十一五”專項規劃》,根本還沒有列入市人大常委會或者市政府的年度立法計劃。
全國四個直轄市中,北京市近年來發布了《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順利籌備和成功舉辦奧運會進一步加強法治環境建設的決議》、《北京市無線電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等信息化法規;天津市近年來發布了《天津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天津市無線電管理辦法》和《天津市政府網站管理辦法》等信息化法規;重慶市近年來發布了《重慶市電信條例》、《重慶市無線電管理辦法》和《重慶市社會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等信息化法規,《重慶市信息化條例》預計今年年底完成。我們上海近年來發布了《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統安全測評管理辦法》等信息化政府規章,但尚未出臺任何一部信息化地方性法規。
長三角區域中,浙江省近年來發布了《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征集和發布管理辦法》等信息化法規, 并在全國率先批準所屬杭州市、寧波市相繼出臺了《信息化條例》;江蘇省近年來發布了《江蘇省無線電管理條例》、《江蘇省軟件產業促進條例》、《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辦法》等信息化法規,《江蘇省軟件產業促進條例》在全國地方立法中屬于首創,是第一部關于軟件產業的地方性法規。我們上海,肩負著中央要求上海在長三角中起帶頭作用的重任,但在信息化地方立法方面卻比江浙兩省要滯后得多。比如,上海的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的銷售額已經占到全國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總銷售額的40%以上,但上海至今沒有一部規范全市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的地方性法規或者政府規章。江蘇省2007年5月在全國地方信息化立法中率先出臺的《軟件業促進條例》,對我們上海應當是一個有力的鞭策和及時的啟示。
其實,不必與外省市信息化立法仔細比較,只要認真比較一下我們上海市其他領域的立法進程,也就可以感覺到上海信息化立法的確滯后了,需要急起直追了,否則真要“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了!
誰都知道,對于上海而言,信息產業與農業的比重誰高誰低,也因此不難回答信息化促進立法與農業科技促進立法誰更迫切更重要。然而,事實是《上海市促進農業科技進步若干規定》, 在2007年2月16日公布的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007年度立法計劃中,僅屬于“條件成熟即提請常委會審議的預備項目”,當時尚“正在立法調研”。但該項目進展神速,2007年6月6日即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龔學平率隊到上海市農科院立法調研,聽取市委常委、市農委主任徐麟的立法項目介紹,6月26日即上市人大常委會議一審,8月15日二審,10月10日審議通過頒布,2007年12月1日施行。可以說,在上海出臺地方性法規的歷史上,這部農業科技促進立法的速度之快是史無前例的。然而,上海信息化立法的進程,如果與《上海市促進農業科技進步若干規定》的進程相比較,簡直可以說是“龜兔賽跑”了! 早在幾年前就已列入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的《上海電子商務條例》,卻遲至今天尚未能進入人大常委會審議程序;至于《上海市信息化條例》更連立法調研項目也沒能列入,出臺就更遙遙無期了。
現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實施了換屆。作為關心上海信息化的小百姓,我們衷心盼望新的一屆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能切實貫徹中央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攀登新高峰,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高度,切實加強上海信息化立法工作,以利促進上海信息化建設始終走上全國前列,更好地為全國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