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長健 ]——(2008-6-24) / 已閱12092次
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研究:基于利益邏輯與社區建設的雙重視角
摘 要:新農村建設可以實現農民利益在時空上拓展、維度上深化、內容序列上優化組合,力求實現利益邏輯與社區建設在時空、組織、制度和文化上的契合。基于農民利益邏輯與農村社區建設的雙重視角對新農村社區發展進行機理考量,歸結出利益邏輯的三個層次即利益參與、利益發展和利益和諧。通過對社區民主建設、社區經濟建設和社區文化建設來構建社區發展的保障機制、動力機制和導向機制體系,實現農村利益主體、利益客體和利益載體的互動共進與和諧發展。
關鍵詞:新農村社區;利益邏輯;利益和諧;社區建設;實踐機制
一、問題與視角: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的背景研究
我國進入社會轉型加速期,農村社會分層、社會流動加劇和社會結構變遷導致利益分化、利益主體多元化和利益群體顯性化,這加劇了農村社會利益的沖突和矛盾的尖銳化和激烈化。和諧社會下要實現利益發展就要求利益在時空上的拓展、在維度上的深化、在內容序列上優化組合,必須促使利益發展與組織載體的培育實現時空上的契合,實現利益主體、利益客體和利益載體之間互動互促、同質同向①*。利益發展分為三個層次,其一是整合利益即是實現利益參與,對多元利益中的共有利益、共同利益和共享利益能夠實現統一的利益訴求,通過制度化、規范化和法治化實現農民的和諧利益表達。要促進和諧利益的實現關鍵是做到利益訴求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治化,實現利益的低成本表達。通過對農民利益訴求的主體、訴求的方式、訴求內容、訴求的機制體系和訴求的模式等方面的系統梳理和創新的建構,力求建構主體多元、內容全面、機制和諧、模式可行和依法保障的農民和諧利益實現體系。其二是利益發展,發展利益包括存量利益的增加和增量利益的發展,一方面通過培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來壯大農村集體的經濟基礎,另一方面整合社會資源,構建多元投資主體下的農村利益(公共產品)供給機制,實現社會主體在農村公共產品方面的共進互促。其三是協調利益即是實現利益和諧。通過對農村社區組織文化的建構和創新,用社區的組織文化來引導、溝通和協調農村的差異利益、沖突利益和矛盾利益,最終做到在認同差異利益的基礎上縮減差異利益和平衡沖突利益。②**農民利益發展的要求必然促使農村社會組織創新和制度變革。而建立在利益主體發展與利益客體發展融合實現的時空載體基礎上,以農村社區發展整合經濟、政治與文化各方面的利益。
英國社會學家R•麥基弗認為社區是建立在成員的共同利益之上,社區的主要特征是共同的善或公共利益,社區不是簡單的個人利益的集合,因此需要一種組織作為載體,這種組織可以小到家庭,大到國家。[1]303-335這一社區理論的研究論述了社區是一個利益聚合的組織體,具有同質利益的認同、異質利益的協調和多維、多向利益之間的整合功能。根據米格戴爾的“國家的社會嵌入與互動論”可以推斷,個人、公民社會和國家的分界是通過互動而內生的,是相互轉變的,不是一成不變的。[2]該分析范式與哈貝馬斯認為的“公共領域”即“公民社會”獨立于國家的分析范式形成了明顯的對照。“國家的社會嵌入與互動論”分析范式強調人們必須意識到,私人領域(個人權利域)、公民社會、有限政府的形成是通過互動內生而成的。這意味著,私人領域、公民社會和政府三者之間往往存在著較量推拉關系。私人領域和公民社會的形成和維護能夠促成有限政府,從而達致多贏格局。市民社會的社區是社會發展必然要求,而市民社區中從政治、經濟與文化三元結構出發,是一個完整的不可分割的體系。農村社區具有區別于城市社區的自身特點,主要是指以從事農業生產為主要謀生手段的人口為主,人口密度和人口規模相對較小的社區,具有人口密度低,同質性強,流動性強,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受傳統勢力影響較大,社區成員血緣關系濃厚等特點。[3]10-11我們認為應著力發展社區經濟,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優化社區治理結構,增強基層民主,以發展促規范,以發展促保障,具體從政治、經濟和文化三個方面實踐社區發展理論,從而促進農民權益的共同實現。我國農村社區的產生是社會變遷、制度創新和組織變革的內在需要,是和諧社會發展、社會利益協調的內生變量,它具有公益性、志愿性、民間性、組織性特點,這些特點契合了和諧社會下對農村社區利益整合的需要,它是通過農村社區的建設來實現同質利益的認同、異質利益的協調和多維、多向利益之間的和諧。新農村社區建設就是通過社區這一時空載體實現利益的整合,通過社區促成共有利益、共同利益的聚合,促進利益參與、利益訴求的低成本、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表達,實現和諧利益,通過社區發展促進經濟利益的發展,擴大存量利益、增加增量利益,實現利益的可持續發展,通過社區對差異利益、沖突利益的協調實現社區和諧利益的各種運行模式、運行方式和運行機理。和諧新農村社區的構建可以實現利益主體和利益客體的和諧發展。第一,農村社區作為政府和農村社會信息溝通、對話、合作的橋梁和紐帶,它可以有效的平衡協調政府和農村社會的利益關系,實現農村共有利益和共同利益表達參與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保障農民組織化、制度化的參與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制定,降低政府制度變遷、制度創新的成本、政策制定的風險、政策執行的成本,實現農民的和諧利益。第二,農村社區作為一個社會組織,可以參與農村社會的公共產品供給,由于供給公共產品的針對性強、成本低、效率高等優點,能夠高效的促進農村社會利益的發展,增加農村的增量利益。社區參與公共產品的供給促成對政府競爭,增加政府公共產品創新的動力和提高政府公共產品的質量、數量和價格,實現社區利益的可持續發展。第三,農村社區作為一個社會自組織體,通過社區文化的培育來協調差異利益和沖突利益,在認同差異利益的前提下縮減差異利益和平衡差異利益,最終實現利益之間的和諧。目前學界關于農民利益發展與農村社區建設的研究較多,但研究往往突出農民利益邏輯關系或農村社區建設的單一視角,或者對農民利益邏輯層次的研究只停留在平面的視角上,沒有從立體化和系統化的視角來研究農民利益的邏輯和農村社區的建設,不能實現農民利益邏輯和農村社區建設的互促共進和同質同向,因此從利益邏輯和社區建設雙重視角研究新農村社區發展對和諧社會的建構至關重要。
二、利益邏輯: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的機理考量
利益是新農村社區發展的邏輯起點和分析基點,社區發展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時空、組織、制度、文化載體。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抓住利益這個關鍵的問題,這是建設新農村,實現農村和諧、農民利益發展與農業現代化的基礎。我們通過對利益參與、利益發展與利益和諧的利益邏輯進路來論述新農村社區發展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對“三農”問題解決的現實和歷史意義。
(一)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的政治基礎:利益參與
新農村建設的抓手是農村社區發展,把農村建設成“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社區。新農村社區發展的關鍵要實現農村社會利益的參與,必須發揚村民民主,使農民參與到國家的管理中去,并使農民可以在體制內進行利益代表和利益表達,并通過利益代表和表達機制影響政府的公共政策促進和諧利益的實現,從根本上保障農民的政治、經濟、文化權利,實現社區對農民利益參與的保護,這是和諧社區建設的政治基礎。但是,近些年在人大代表的選舉方面,農村每一人口的選舉權只相當于城市每一人口的1/8—1/4,這本身已經很不公平。即使按照這個標準,農民代表的名額還是沒有達到要求。2002年末,全國有鄉村人口78241萬人,根據農村每96萬人選代表1人的規定,農村應選出全國人大代表815名,可實際上只有252名,還不到規定的1/3。在地方選舉中,這種情況更為嚴重,從1983年以來,省、市人民代表大會中的農村代表比例從來沒有超過20%。縣、鄉人大代表中農民代表的比例較高,但也遠遠沒有達到法定比例。農民在各級國家權力機關中沒有足夠的代表來表達他們的利益訴求,很難在利益博弈中維護自己的利益,更難通過制度化的利益參與來爭取更大的利益了。所以在以往的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快速發展的市場經濟并沒有帶來農村社會發展“帕累托效應”,而是出現了“馬太效應”,社會利益關系嚴重失衡。一部分人利用政治經濟改革,成為社會改革的受益者,他們獲得了經濟、政治、社會改革的大量的增量利益,而另一部分人卻成為經濟、政治、社會改革的犧牲者,不僅沒有享受到改革的增利益,甚至其原本的有限利益還被侵犯,社會出現了強勢利益群體和弱勢利益群體、既得利益群體和爭取利益群體之間的對立和矛盾。但是,更可怕的是強勢群體、既得利益群體利用他們的力量影響政府公共政策,使這種不合理的利益關系合法化、制度化。而中國大量的弱勢群體由于缺乏組織性,沒有影響公共政策的能力,即沒有人或組織來代表他們的利益,表達他們的利益主張、利益訴求,并通過影響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來實現社會制度上的公平,來實現他們合法的經濟、政治、文化利益。與我國的農民弱勢群體不同,國外的農民弱勢群體常常通過非政府組織來影響政府政策,實現自己的合法利益。比如,美國的農民協會、農民聯盟、農場局三大農民團體代表農民的利益,對政府決策產生了強大的影響力;法國的農民工會、農民協會、農會等組織代表農民利益,日本則有全國農協聯盟代表日本農民利益,使不足5%的農民人口,卻控制25%的選票,政府的農業政策很大程度上受農協的制約,任何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很可能導致執政聯盟的崩潰。所以,我們在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要將農民組織起來,真正促成社區的和諧利益的實現。
農村社區是村民在自愿的基礎上組成的社會組織,它有利于實現分散群體的利益整合,使農民弱勢群體找到組織表達他們的利益。第一,社區是村民在自愿和公益的基礎上組成的,具有相對共同的生活背景和價值取向,他們的人生觀、價值觀、文化需求相對趨同,能夠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有效的組織起來,做到用一個聲音說話,每個組織成員的利益主張都能在社區內得到有效的表達、溝通,促使社區能夠了解組織成員的利益主張。第二,社區作為一個組織體系,有更強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斷、處理能力,能夠更好的實現組織的利益識別和利益判斷,進而使代表的農民利益更加廣泛、全面、系統。第三,通過社區來實現利益表達,能夠降低社會的交易成本。由于農村利益主體的數量很大,利益主體非常分散,他們達成一致所需要的信息量較大,需要進行多次談判、溝通、協商、妥協的才能達成一致,信息、契約成本非常高昂。社區可以利用組織優勢,在組織內部實現農民利益的整合,降低信息收集、分析、判斷和處理的次數,即降低農民個體利益代表的成本也克服了農民個體行為的機會主義傾向。[4]169-120
在利益主體日益多元化和利益需求多樣化的今天,和諧利益的實現問題,尤其是農民弱勢群體的和諧利益表達問題至關重要,當農村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利益受損,卻不能通過合法的渠道充分表達時,農民可能會通過體制外的手段來表達自己的利益主張,導致社會的動亂和不穩定。當前我國農民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存在以下矛盾:第一,農民利益表達客觀必要性與表達意識主體缺失之間的矛盾。第二,農民利益的群體性和表達的個體化之間的矛盾。第三,農民利益的正當性與表達方式的不正當性之間的矛盾。社區是群體利益一致并在自愿和公益的基礎上形成的,成員之間擁有相近的文化價值觀,組織成員在組織內能夠自由的溝通、發表自己的看法、主張和要求,社區作為一種組織中介能夠真正了解組織成員的利益需求,進而平衡協調各個體利益的關系,使個體農民利益表達群體化、農民群體利益表達一致化,并將農民個體利益表達控制在合法的范圍內,避免不正當的利益表達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二)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的經濟動力:利益發展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生產力是社會變革、發展和創新的根本動力。新農村社區發展的經濟動力是促進社區利益的發展,以社區組織體的完善和創新來促進利益的增加,以社區組織的變革來實現社會結構的變遷,尤其促進在三元互動的社會結構下社區對是農村增量利益的發展,使廣大農民在保持存量利益的前提下參與社會增量利益的分配,實現“羅爾斯”的分配正義。我國農村的公共產品供給存在嚴重的問題,以湖北省農村水利基礎設施為例,由于受投資總量偏低的影響,修建于上世紀50-60年代的占51%, 70年代的占35%, 80年代以后的占14%,大部分已運行三四十年。同時,在水利設施運行過程中,病險設施數量多、比重大,全省排灌泵站老化率高達60%以上, 782處大中型泵站電機和水泵老化率分別達到62. 6%和70. 8%,渠道建筑物老化率在40%以上。水利設施建設的滯后,使得灌溉能力下降,據統計,全省有效灌溉面積和旱澇保收面積占耕地總面積僅分別為67. 3%和54. 7%。新農村建設中的重點是從增加對農村的經費投入到增加對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從“以工促農”到“城市支持農村”,都是要增加農村利益對象供給的總量。利益動力實際上就是增加農村利益對象的供給,克服利益對象供給不足導致的利益沖突,促進農村社區的利益驅動功能。同時社會三元主體的競爭互促可以降低農村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供給的成本,如農村公共衛生的維護、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農村娛樂設施、農村的環境、生態保護以及對農民的培訓等。并且三元互動互促也增加政府對農村社區公共產品創新的動力和挑戰,實現制度的和諧變遷。
我們可以通過社區對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的供給來論證它的利益發展功能。第一,社區參與農村供給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首先在數量上增加公共產品的供給,即增加了農村的公共利益。同時,社區參與(準)公共產品的供給,必然與政府在公共產品的供給上展開競爭,政府在外部競爭的壓力下,將提高公共產品的供給質量和降低公共產品價格,從而促使政府進行制度創新,實現農村社會公共利益的增加。第二,社區具有公益性、自治性和組織性的特點,使社區能夠實現政府和社會的良好溝通,社會個體的利益可以通過社區充分表達利益訴求,展開政府和農民的對話、溝通,政府可以更了解農民的呼聲,并通過政府的公共政策進行協調,促使與農民相關的制度供給相對均衡,加快農村制度變遷的速度,降低農村社會制度變遷的社會成本,更好的實現農村利益的制度協調,使制度產生更大的生產力和社會利益。由于政府和農民的良好、有效溝通,政府的合法性更普遍的得到農民的認可,農民對政府出臺的公共政策更易于理解、接受,降低了政府在農村的執法成本以及法律的救濟成本。第三,在新農村建設中,農村社會日益分化為眾多的階層和利益群體,人們的興趣、愛好、價值觀念、經濟利益越來越多樣化,政府作為代表全體社會成員的唯一合法代表,必須對各階層一視同仁,提供統一的服務,否則,可能會被指責為“歧視性”政策行為。通常,政府在成本收益的壓力下,往往只供給統一、單一的公共產品,實現政府供給的規模優勢,沒有能力滿足各個農村利益群體的需求。社區卻能夠有效的滿足農村社會的多元化需求,支持農村社會的多元格局,滿足農村中數量巨大、種類繁多、彼此沖突的“局部性”的利益需要,滿足他們的個性化利益主張,增加農村社會差異利益的總量。[5]第四,社區發揮政府制度創新的試驗田作用,降低制度變遷、創新的成本。農村一直是我國文化、制度創新的搖籃,社區沒有政府的種種嚴格限制,可以在自己的組織里大膽的創新,如果社區的制度創新成功,政府認為有必要推廣,可以直接借鑒,減低政府制度創新的社會成本。
利益的可持續發展是建立在社會結構變革和社會組織完善的基礎之上的,這里的社會結構變革就是有二元的社會結構變革為三元的社會結構,組織的創新就是社區這一時空載體的創新。只有在穩定多元的社會結構和發育完善的社會組織的環境下,才能構建利益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機制。農村社區利益動力機制是調整農民之間、農民和其他利益主體之間利益關系來增加農村利益對象的供給,促進農民對利益對象的追求的動力基礎。利益參與是農民個體利益通過群體利益的形式以社區為中介合理有效表達自己利益需求,實現對政府公共政策的影響,使政府在增加利益對象供給的基礎上,通過公共政策來促使和諧利益的實現,促使不同利益個體和利益群體通過利益動力機制來預測自己的行為結果,并采取相應的行為模式,使農民個體之間、農民和其他主體之終實現社區利益的可持續發展。
(三)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的文化導向:利益和諧
利益結構的變化、利益主體的變遷、利益關系的調整、利益對象的發展往往是以文化的變化、變遷、挑戰和發展為載體的,新農村社區建設就要通過社區組織文化來融合、協調和約束分散農民的利益。農村社區的利益是多元的、差異的、沖突的和矛盾的,建設和諧新農村社區必須促使差異利益之間的和諧,實現利益和諧是新農村建設的保障性取向,也是利益的多維度、多向位發展的必然要求。要實現差異利益的和諧首先要在承認利益差異的前提下,通過社區文化的導向功能來縮減利益之間的沖突,并對多維、多向和多序的利益之間尋求平衡。農村建設中必須發揮文化對利益的整合功能,即在農村建設先進的農村文化,尤其是建設農村先進的社區文化,通過社區先進文化實現農村的社會利益和諧。新農村建設是以社會轉型為背景的,我們在進行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過程中,農民個體分散、分化,農民對利益需求呈多元化、差異化趨勢,農民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出現混亂、迷失,農民缺乏科學的信仰,出現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同時,城市中心主義導致農村文化的斷裂,以創新、進取、理性、開放為主要特征的城市先進文化和以落后、愚昧、保守、狹隘為主要特征的農村落后文化發生沖突,導致農村出現各種各樣的精神疾病,如焦慮感、失落感、不平感、漂泊感和缺乏歸屬感等,這些精神疾病背后隱藏著農民個體與其他主體之間利益觀念的差異、對立和不和諧。而社區文化能有效的協調個性化的、分散的農民個體經濟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協調農民個體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社區是自愿組成的群眾自治組織,人們在組織內部就共同關心的經濟、政治、文化和其他一切社會問題展開討論,形成社區內部的組織文化。社區文化具有群體性、共享性、參與性、公開性、公益性、一致性和整體性等特征,社區通過社區文化來協調農民個體的經濟、政治、文化利益。在新農村建設中,社區通過培育社區的組織文化,實現農民個體的歸屬感、使命感和認同感,提高農民個體的奉獻精神,從而降低農民利益沖突的觀念根源。使農民個體的利益沖突在觀念上得以有效的溶解,將農民個體經濟利益在自己的社區內實現協調,避免農民利益的沖突、擴大和激化。
社區用社區文化來引導農民個體,使分散的農民個體利益實現在組織內的整合,在組織內部,農民個體利益的整合是通過社區文化來實現的,社區成員在相對統一、協調的文化導引下,彼此相互信任,農村傳統的風俗、習慣、誠信、道德、倫理機制得到最大的發揮。社區對農民個體的利益協調不是僅僅建立在利益對象、社會制度的供給基礎上,而是建立在社區文化、道德、倫理的基礎上,降低了農民個體之間的信息收集、判斷、分析和處理成本,使農民個體的利益在低成本的基礎上實現利益整合、利益導向。這樣能夠更好的實現農民的利益代表和利益表達,并通過群體的力量影響政府農村公共政策,建立合理的和諧利益生成機制和利益發展機制,實現農民利益的保障功能。目前我國農村實行村民直選,雖然還存在一些問題,卻有效地推進農村的民主,村民在直選的過程中學會了談判、溝通、協調、了解和妥協,這些經驗是民主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如托克維爾所說“正是在自治的過程中,美國公民在力所能及的有限的范圍內,試著去管理社會,使自己的習慣與自由賴以實現的組織形式相一致……他們體會到這種組織形式的好處,產生了遵守秩序的志趣,了解權力和諧的優點,并對他們的義務的性質和權利范圍終于形成明確的切合實際的概念”。[6]368這說明在社區組織中形成的社區文化,可以改變農民個體的利益觀念,導引農民個體的利益行為,從而通過對農民的利益行為的導引來實現農村社會利益的整合。
三、社區建設: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的實踐機制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堅持以農民利益的實現為本,以農業的發展為基礎,以農村社會的利益和諧為最終目標。利益主體和客體的發展必須要以社區的發展為基礎,利益的實現以權利為表現形式,以社區發展權為權利基礎、以社區為時空、組織、制度、文化載體,所以在社區功能性整合利益發展的過程中,要通過社區的發展促進農民權利(利益)的實現,進而通過社區組織實現農民從平等的生存權向平等的發展權過渡。我們可以通過社區建設的三個層次即社區民主建設、社區經濟建設和社區文化建設來促進增量利益的發展,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社區發展的保障機制、力機制和導向機制,實現農村利益主體、利益客體和利益載體的互動共進、和諧發展。
(一)社區民主建設: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的保障機制
新農村建設要發揮農村社區利益整合功能,必需建立在依法自治的基礎上抓好村民自治的民主建設,發展農民的民主權力,這是實現農村社區利益整合的政治基礎。在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建設社區民主即是實現社區的自治和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實現通過社區民主建設促進和諧利益的訴求。
社區的自治首先應進行農村社區權力合理配置,在堅持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農村社區治理從行政權力的單向制約向多元權力互動轉變,從政府型主導逐漸向社會型主導轉變,形成社區組織憑借社區公共權力對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進行組織與管理的活動,實現社區完全自治,完善農村社區的直接選舉制度,從而達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目的。主要可以包括以下基本自主權力:財務自主權、日常事務決策權、干部人事任免權、民主監督權、不合理攤派拒絕權、管理自主權。農村社區治理的優化,不僅強化了農村基層民主建設,而且從制度上拓展了農民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和途徑,從而最終保護農民的政治權益和經濟權益,促進農民發展權的實現。其次,農村社區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部分,但對于處在經濟轉軌與社會結構轉型交織的歷史時期,農村社區既要大力發展,又要強化農村社區的控制,以避免權力被異化而侵害農民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目前,廣大農民素質相對低下等諸多現實性問題,農村社區容易出現農村個別精英主義歪曲民主,重視短期效益而無視長期效益,不利于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農村社區建設應明確以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統籌協調發展為目標,促進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我們認為,首先應堅持黨的領導,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其次,制定科學合理的農村社區民主治理制度,強化運行程序。再次,建立民主監督機制,強化農村社區治理透明度。最后,提升農民的綜合素質,強化農民的權利意識。
提高農村社區的組織化程度關鍵要大力培育社會中間組織,調動整個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社區的民主建設。政府一方面大力發展農村經濟組織,可以加大對社區公益組織和其他中介組織的培育,發揮社區組織主體的利益聚合和利益協調功能。第一,農民組織化程度的提高和大量公益中介組織的出現,可以實現和諧利益的組織化和制度化表達,解決和諧利益訴求的渠道和方式問題。第二,社會組織代表農民表達和諧利益可以提高和諧利益的質量和效益,實現農民的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和文化利益的多維訴求和利益訴求內容的立體化。第三,組織化的利益訴求可以整合整個社會的資源,實現自助型的利益訴求模式和政府救濟型的利益訴求模式的維度和向度的統一。
(二)社區經濟建設: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的動力機制
社會主義新農村是“生活寬裕”的新農村,如鄧小平所說“貧窮不是社會主義”,農村的貧窮更不是我們理想中的新農村,經濟建設的質量、規模、速度、效益直接決定社會主義新農村社區發展的水平與方向。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生產力是社會變革、發展和創新的根本動力。正如馬克思所說的“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7]476,經濟的發展是利益發展和社區發展的源動力,新農村建設中要實現新農村社區建設的利益發展功能,必須大力發展社區經濟,以經濟的發展為構建和諧新農村社區提供強大的經濟基礎和物質保障,社區經濟發展的質量、速度、結構、規模和效益是構建新農村社區的內在源動力,新農村社區構建的落腳點也是通過促進社區經濟的發展來實現農民的利益發展。
社區經濟的發展主要通過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建設農村社區企業,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建構農村公共產品多元供給主體。首先,發展農村社區企業。其一,整合內外部資源,充分抓住新農村建設的契機,利用中央新農村建設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以爭取更好的發展環境。如充分利用公共產品的形式,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為農業發展服務。其二,靈活發揮地方優勢,發展農村特色經濟。農村社區建設應依據農村的內外部環境,充分發揮地理資源優勢,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以農業產業化為基礎,加強對農業衍生品的加工,積極進入第二、三產業,從而建立以農村社區企業為主體、多種經濟組織形式并存的農村經濟發展模式。其次,建構新農村社區公共產品的供給的主體多元化體系,即在新農村社區建設時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市場的基礎作用和社區組織的主體作用,根據農村社區經濟的特點進行差異化的分工。根據產品的技術屬性將農村公共產品細分為三類:資本密集型產品(農村供水、供電、道路、通訊、文化場地、養老設施等基礎設施、基礎教育、金融體系、社會保障、醫療保健等);技術密集型產品(預防病蟲害、新品種試驗和推廣、農業技術培訓等);勞動力密集型產品(村民之間的生產互助、精神互助、生活互助、資金互助以及社區民主和社區自治活動等)。[8]96在新農村社區建設的過程中,其一,要發揮政府在資本密集型經濟供給的主導作用。我國新農村建設在資本密集型產業如農村供水、供電道路、通訊、文化場地、養老設施等基礎設施、基礎教育、金融體系、社會保障、醫療保健等具有純公共產品的特點,它具有消費的非排他性、投資的巨大、周期收益長等特征,對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建設主體只能由政府來履行主導作用,這是保障新農村社區建設的基礎。其二,要發揮市場在技術密集型經濟中的基礎作用。市場投資行為具有唯利性、投機性、短期性和盲目性,所以我們在建設新農村社區的過程中必須建立市場的利益驅動、利益保障機制,使市場投資主體在新農村社區建設中能夠通過市場的利益機制來實現和保障自己的利益,這樣市場主體參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可以提高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同時也彌補政府行為的低效和滯后,有效地形成多元互動的競爭局面。其三,要發揮社區自組織和社區中介在勞動密集型經濟的主體作用。構建新農村社區必須發揮社區自己的主體優勢,因為新農村社區建設的主體是農民、服務的對象也是農村社區,我國農村社區擁有巨大的勞動力成本優勢,可以抓住“工業反哺農業”、“城市促進鄉村”的機遇發揮勞動成本優勢在勞動力密集型經濟方面發揮主體作用,這樣既可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參與性,同時由于農民自己的參與也提高了公共產品供給的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增加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和提高農民的經濟收入,最終實現新農村社區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保障和諧新農村社區建設的功能發揮。
(三)社區文化建設:新農村建設中社區發展的導向機制
新農村建設中發揮農村社區的利益發展功能,必須進行農村文化建設,發揮社區文化的整合功能和導向功能,使農民在社區內部實現自我的利益協調。農村文化建設是新農村社區建設的精神導向力,它為新農村社區建設指明方向和提供精神動力,通過改變農民的思想、觀念、習慣、意識、行為方式等來促進農民利益的整合,并通過文化的整合、驅動和導向機制來實現農民的利益和諧。
農村發展離不開特定的文化背景與社會基礎,有什么樣的農村文化,就有什么樣的農村發展的方式、模式、方向、速度、質量和結構。目前,我國農村政治、經濟、文化不發達的現狀制約了農村的發展和農民利益的保護、實現。新農村建設中必須大力發展農村先進的政治、經濟、文化是我國農村發展和農民利益保障的根本所在。其一,建設新農村文化的主要途徑在于大力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與政治素質,加快農民觀念與思維的更新與進步,實現由傳統農民向現代新農民的轉變。為轉移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借助“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民”的契機,我們在做好農村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繼續教育,使農村的人力資源實現可持續的發展。在農村大力開展以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為中心的宣傳教育,培養農民的政治與民主意識、培養具有時代氣息和現代民主精神的文化環境,農村政治發展才能獲得健康心理的社會依托和長久的文化支持。其二,借助新農村建設中增加公共產品的供給契機,大力發展農村的文化傳媒事業,使農民多渠道、多方位、多角度的了解文化信息,做新時代有知識、有思想、有技能的農民。農民文化公共產品的供給是能否讓農民參與改革和建設成果分享的基礎,也是實現農村社區利益整合機制發揮的文化動力基礎,決定著中國新農村建設和未來中國社會的發展方向和進程。其三,新農村建設中還要積極發揚農村傳統優秀文化的影響力,這些傳統文化是在人們長期的生活習慣中形成的,是人們調整彼此之間利益關系的慣例和規則。在新農村建設中一方面要培育先進的農村文化,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弘揚傳統文化,對一些農村的儀式、風俗、習慣、信仰給予尊重和扶持,讓這些傳統優秀文化成為我們新農村建設的文化基礎并發揮新的貢獻和作用。
綜上所述,利益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在和諧社會下要實現利益在時空上的拓展、在維度上的深化、在內容序列上的優化組合,必須促使農民利益邏輯與農村社區建設實現時空上的契合。我們通過利益邏輯與社區建設的雙重分析視角,以利益邏輯為分析的基點,以新農村社區建設為時空、組織、制度與文化載體,力求建構利益發展與社區建設的同質同向的動力機制。新農村社區的建構實現了利益主體、利益客體和利益載體之間的統一,促進了農村社區組織建設、農村利益發展的互動互促和同向同質,實現對農民利益的保護從平面化向立體化、從單一視角向雙重視角的發展,最終以社區發展權來促進農民的和諧利益、發展利益和利益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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