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曉寧 ]——(2009-1-17) / 已閱10143次
傳播法治要象講故事一樣深人人心
—— 云南高院許前飛院長談更新理念打造法治傳播新模式
童曉寧、唐時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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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與媒體的關系,像一對生生死死、永不分開的朋友,相互依賴,互相促進。
◆ 每做一件事情,我們都要審慎掂量在社會公眾中可能產生的影響和社會對事情的接受程度。
◆ 要變宣傳為傳播,如果找不準新聞點,就不能吸引觀眾的眼球,這樣的新聞是沒人看的。
更新傳統司法宣傳理念,變“宣傳”為“傳播”;注重社會公眾的關注點,融法治傳播于新聞熱點報道中;一個十五分鐘故事短片起到的重大效果。2008年1月15日下午,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的法治宣傳座談會上,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的這些發言,讓與會的云南新聞媒體、中央駐昆媒體記者耳目一新。
朋友與“護照”
2008年,云南全省法院在省級及以上媒體發表的新聞報道就有2900篇。云南高級人民法院僅在新華社云南分社一家媒體的內參、云南頻道、視屏、手機媒體上發表的文字、圖片就有300多篇左右,僅東航飛行員辭職案件判賠140萬元,國內外采用媒體高達278家。
作為曾經擔任海南省政府秘書長等職務的許前飛,和新聞媒體打交道是經常的事情。這位武漢大學法律系教授出身的學者型院長在定位司法與媒體的關系時,作了這樣一個自稱“不是很準確的比喻”: 更像是兩個生生死死、永不分開的一對朋友。隨后他作了這樣一個解釋:作為新聞媒體,需要很好的素材,而法院是就是一個很好的資源“富礦”,每天審理無數的案件,各種類型和情節的案件,往往能夠吸引媒體的讀者群。
“每個案件都是一個很好的故事,甚至故事后面還有故事。”許前飛說。
從公開的角度來說,許前飛認為,媒體是一個公開的形式,法院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審理案件,是陽光下的審判,這與媒體傳播信息的功能是相同而且是彼此依賴的,相互促進的。
2008年底,云南高院首次聘請新聞記者擔任“特邀觀察員”,十名新華社、法制日報等媒體的“觀察員”正式上崗。云南高院配套出臺了特邀觀察員管理辦法,要求全省法院要積極配合、認真接受媒體監督,不得隱瞞推諉。
2009年1月15日,許前飛在與媒體的座談會上,進一步提出要加大該制度的工作力度,并為特邀觀察員制作相關證件,并在證件上備注保障采訪的條款。
此舉被媒體記者戲稱為新聞監督“護照”。
審慎掂量影響和公眾的接受程度
2008年12月28日,云南《生活新報》報道以《保安想看證件 竟遭法官毆打上銬》為題報道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3法官在執行一件案件過程中毆打某小區保安一事。在外地開會返回昆明的許前飛在飛機贈閱的報紙上看到了這條新聞。
派專人到昆明市中級法院配合對此事的調查;通過省高院新聞中心對新聞工作者的輿論監督表示感謝;責令西山區法院及昆明市中級法院對徹查此事。下飛機之后,許前飛隨即作出指示,一切調查善后工作立即有條不紊地展開。
西山法院領導前往醫院看望被打保安,當事法官被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被圓滿執行,社會公眾進一步了解了法院的執行難問題。一條原本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負面新聞得到妥善解決,不斷發酵的事件逐漸降溫。
在許前飛看來,所謂的“負面新聞”,正是對法院工作的一種促進,他并不認同“輿論殺人”、“媒體左右”這些說法。
“正是由于有了媒體等形式的監督,有了信息公開的機制,使得我們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要掂量這件事情在社會公眾中可能產生的影響。”
到云南工作后,許前飛除了每天中午及晚上抽出時間上網,還要求法院新聞中心每天專人負責搜集、分析有關信息,編輯每天一期的《輿情通報》,專門供云南高院院領導參考。這些信息中,有關于全國司法機關、全國法院尤其是云南法院的經驗做法、負面報道。
這種多數為“報憂不報喜”的信息專報,為云南高院掌握全省法院出現的問題,從而進一步解決糾紛,化解矛盾提供了決策參考。
2008年,許前飛在該院《輿情通報》上作出批示、要求相關部門予以關注和辦理的,共計三十多份。
在與新聞媒體的座談會上,許前飛這樣盤點一年的云南法院“負面新聞”:“一些媒體對一些法院的各種所謂負面的報道,絕大多數是實事求是,可能極少數在具體的事情上有少量出入和細節的渲染,我覺得這些都不影響這個事件本身應該起到的監督功效”。
變“宣傳”為“傳播”
在近年來法院的機構設置中,“宣傳處”或者“新聞中心”的職能通常被界定為:對外宣傳。但是法院傳統的宣傳報道往往千人一面,缺乏生動活力,這也是法院新聞宣傳急需突破的“瓶頸“問題。
對于這個方面,許前飛有著自己獨特的心得。這位經常上網的院長對法院新聞宣傳干部“支招”,就是要在“吸引公眾眼球”的同時,傳播法治思想。
一次在新聞中心的工作匯報會上,許前飛這樣和新聞宣傳的同志交流。
“在這個海量的信息社會,你說什么之前,首先要關注人家愿意聽什么,天天說你如何高大、嚴肅執法,但是你說的再多,如果找不準新聞點,就不能吸引觀眾的眼球,這樣的新聞實際上是沒人看的”。
許多次,許前飛邀請新聞中心的同志一起進行新聞策劃。就老百姓關注的問題,進行報道,寓法治傳播于新聞報道之中。
云南銅業原董事長、總經理鄒韶祿等人受賄案件,由于涉及金額巨大和云南銅業本身屬于云南支柱產業的重點企業,公眾廣泛關注,對于這個案件的報道,許前飛這樣啟發新聞中心的同志:“在企業的管理層面上,怎么會形成這樣大的一個驚天巨案,這么多的資金怎么會毫無障礙流進個人腰包?這是企業管理關注的問題。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講,可能關注的是另外一個問題,比如現在云銅現在是個什么狀況,老百姓可能在讀這個故事當中會發現,這個事件對云銅是一個非常沉重的打擊,但是云銅現在作為一個云南支柱產業,現在發展的非常好。”
既有故事情節,又能達到傳播法治的目的。這樣“有血有肉”的新聞報道,一下子就達到抓住公共眼球的目的,并顯示出良好的傳播效果。
這種新思維模式帶來的效果立竿見影。2008年,云南法院探索成立了環保法庭,施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云南法院把設立環保法庭與楊宗海水污染事件聯系起來,與新刑法的重大環境污染罪司法適用缺失,和整個云南在環境保護領域司法功能的缺失狀況聯系起來,進行了深入的分析思考,在全國產生了相當大的反響。
此外,云南法院審理的一個故意殺人案件,由于被告人的真誠懺悔,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真誠寬恕。此案被云南高院編成電視節目《血色寬恕》搬上熒屏,編成情景劇,活生生的故事,情與法的交織,許多觀眾深受震撼。著名法學家、武漢大學馬克昌教授到云南授課,觀看了節目,感慨刑事案件達到這樣的效果,實屬不易。
“這個15分鐘的短片,黨的政策、司法的寬嚴相濟、中國人內在的樸素道德,都可以在這個故事中找到”許前飛這樣點評。
作者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