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時華 ]——(2009-3-11) / 已閱7025次
“請進來”到“沉下去” 云南打造法官培訓新模式
----輾轉千里,巡回培訓,深入基層,針對實際,數千法官就地培訓
唐時華
一、峨山:云南法官巡回培訓全面展開
2009年3月6日,風和日麗,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講師團全體人員集中在玉溪市峨山縣法院舉行巡回培訓啟動儀式,這標志著2009年云南全省基層法院巡回培訓工作全面展開。
啟動儀式后,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巡回培訓講師團領導小組組長田成有作了題為《司法的職業化與人民性》的演講,親自為巡回培訓講了第一課。
二、巡回就地培訓,傳統法官培訓模式的轉變
由于云南地處邊疆,經濟相對落后,與發達地區法官比較,基層法官的專業素質和適用法律能力還有一定差距。不少法官知識老化,觀念陳舊。
為解決這些問題,據云南高院分管法官培訓的田成有副院長介紹,近年來云南高院不斷拓寬法官培養、培訓新渠道,比如舉辦司法考試培訓班;與武漢大學合辦在職研究生班;委托云南民族大學定向培養少數民族法官;每年拿出數百萬元用于法官的培訓補助等。
從2008年開始,云南高院對全省法官培訓模式進行了有益的探索:變傳統的統一集中到省會城市培訓到組織巡回培訓講師團深入各地基層法院培訓,也就是從“請進來”到“沉下去”;變“填鴨”式的法官培訓到有針對性的解決基層法院審判案件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巡回培訓不增加基層法院負擔,所有費用由云南高院負擔。
這種培訓方式的優勢顯而易見:對癥下藥,有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整合了培訓資源,節約了基層法院培訓經費;提高了基層法官思想道德素養和審判業務技能,達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受到了中、基層法院的普遍歡迎。
2008年4月8日,云南高院在武定縣法院首次舉行法官巡回培訓啟動儀式,此后的2個月間,云南高院法官培訓講師團行程5000多公里,輾轉于楚雄、臨滄、怒江、麗江、迪慶等邊疆民族地區的3個中級法院和21個基層法院。參加培訓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共計1143人,其中少數民族法官306人,人民陪審員33人。
記者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的關于開展2009年巡回培訓的一份通知上看到這樣的內容:巡回培訓所到的各基層法院,事先必須組織各審判庭書面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以便培訓小組成員作出針對性解答。
2008年,云南法官巡回培訓小組教師在各地交流問題332個,內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司法禮儀等各方面。
在怒江州巡回培訓小組的司法禮儀教學結束后,該州蘭坪縣法院立即制定了禮儀規范、法官文明用語等制度。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的王順賢這樣感嘆:“在單位就能聽到專家的講課,而且講的都是我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這樣的巡回培訓真是好!”
同時,在互動交流過程中,通過解答參加培訓法官提出的問題,巡回培訓教師獲得了大量新的信息,對基層法院普遍存在的問題有了更深的了解,為進一步做好法官培訓、法院調研等工作積累了鮮活的第一手素材。
在培訓過程中,許多基層法院還邀請了當地政法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參加培訓。這一做法,使黨委政府和相關工作部門對法院工作有了較全面的了解,為法院獲得支持奠定了基礎。
三、制度化與多樣性的方向
在一年多的法官巡回培訓過程中,講師團逐步采取了研討式、座談式、庭審觀摩式等講學方式。
據了解,下一步,除了面授,培訓講師團還計劃充分利用網絡資源開展網絡培訓,這樣既可以解決工學矛盾,節約培訓成本,還可擴大培訓的受益面和信息獲得途徑。
2009年,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進一步要求,把巡回培訓作為法官培訓工作的重要部分,加大培訓規模和力度。
一個針對云南及云南法官實際的培訓模式正在逐步成型。
為切實解決好巡回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2009年3月4日,云南高院了召開“巡回培訓教學研討會”,對巡回培訓教學內容、方式、管理等各方面工作進行總結、研討和部署。
2009年3月6日,隨著云南法院巡回培訓儀式在玉溪峨山縣啟動,啟動儀式結束后,云南法院巡回培訓講師團3個小組立即奔赴全省6個州市30個基層法院展開巡回培訓。
作者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