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曠繼東 ]——(2009-4-29) / 已閱7247次
善的政府和惡的人民
曠繼東
最近有兩起令人矚目的事件,一起是王帥在網上發帖被拘留,一起是溫州的“房事門”。王帥的遭遇讓人聯想起多年前的孫志剛事件,后者以生命換來了收容遣送制度的消亡,前者也注定會由自己的“因貼獲罪”而成為中國法治史上的一個符號,雖然類似的事件在之前屢有發生。
兩起事件的是非已不必討論,但在面對事件的過程中,盡管兩地政府距離遙遠,相關人員最初的反應或表態卻呈現出高度的一致性,這一現象讓我覺得還是有進一步探究的必要。
王帥事件中,政府人員的說法是,(王帥的帖子)“嚴重損害了靈寶的形象,特別是傷害了市抗旱工作指揮部和市水利局負責同志”,“市抗旱辦、市水利局的一些負責人不是受到同學、熟人的詢問,就是受到一些電話的謾罵干擾,嚴重侵犯了其人格和身心健康”,而認為王帥則是“因家人對征地地上附著物賠償款項不滿,他多次咨詢相關部門后認為政策不公,拍攝了部分照片炒作此事,意欲達到個人目的”(http://gz.house.sina.com.cn/news/2009-04-13/10073845286.html)。
溫州“房事門”事件中,政府人員說,“這個事件不存在違法違紀的問題,也不存在如何處置官員們購買的安置房的問題,將來補上差價就行了”,對于網上發帖者,則評價說:“是別有用心的人在擴大事實 ,吸引媒體注意”、“閑著沒事干”、“這是個有心人 ,但不實事求是”(http://news.sohu.com/20090410/n263316927.shtml)。
通過這些話語,如果不考慮其他的事實,旁觀者的腦海里一定會浮現出兩個對比強烈的形象,即受盡冤屈而又無比善良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和刁蠻古怪邪惡奸詐的王帥和網友們。
或許,王帥們并不能代表“人民”,甚至可能只是“人民”中的極少數,因此本文題目所說“惡的人民”又有些不確。但在政府許多人員的眼里,王帥并不是特定的,揭露“房事門”的網友更沒有確指,換成任何一個“人民”中的其他人,都不會影響政府人員的表述,從這個角度來說,王帥們又能夠代表著與政府相對應的“人民”,王帥們的惡在這些政府人員觀念里等同于“人民”的惡也并無不當。
既然“人民”是惡的,或者存在“惡”的本性,那么自然就需要政府來管理,來控制,而不能放任自流,比如,嚴格推行戶籍制度以限制遷徙,嚴格控制新聞審查以規范言論等等,一切的制度都首先著眼于管理,而不是提供自由。因此,一件簡單的事,我們都需要辦理無窮無盡的手續,蓋一個又一個的章,申請一級又一級的部門審批。
既然“政府”是善的,或者被推定是善,因此,可以盡可能賦予政府更大更靈活的權力,相信政府能盡到一個善良管理人的責任,或者,具有公仆的偉大道德。于是,隨便翻開一項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常常能找到賦予政府部門大量自由裁量權的條款:或者是標準模糊,讓政府自行掌握,或者是不宜統一規定,由政府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具體制定等等。對于政府官員,由于推定他們有高尚的道德,因此不需要他們公布自己的個人財產,甚至可以視批評者為毀謗。
當然,以上的推論僅僅站在政府人員的立場,而在對立面,以普通民眾的立場,是否有些不同呢?縱觀歷史古今,筆者有些悲涼地發現,雖然“人民”的惡有些不能成立,但政府的善卻根植得很深,除了少數“苛政猛于虎”的時代之外,政府總是以一種可供人民依賴的形象而存在,雖未必言“善”,但至少也保持了不善不惡的中立。
不過,以上的這種觀念顯然與法治的精神格格不入。從法治的角度,政府的本質不僅遠遠不是善,甚至離中立也很遠,而根本是惡的。政府之所以“惡”,源于權力的本性。當然,權力本身無所謂善惡,但卻有一種自我膨脹的本性。而政府的權力在很多時候又是與人民的權利相對,政府權力的膨脹,必然意味著人民權利的萎縮,也即對人民權利的侵蝕。因此,在法治的社會里,有必要對政府的權力保持高度的警惕,要以“性本惡”來看待政府的行為,在不得不授予其一定權能以保障社會公共服務以外,應盡可能以一切手段節制其權力,防范其異化。所以,除了法律規定政府所享有的權力之外,“法無明文規定即禁止”,法律之外,不應有任何灰色地帶供政府自由出入。
當然,本文所關注的,不是要評價某個特定地方政府的表現,而是如何看待一般意義上的“政府”。筆者無意否定“人民政府為人民”的良好期望,恰恰相反,以“惡”來看待政府,正是為了要建立一個真正為人民的政府。因為,正如上文分析,只有盡可能節制權力,才能保證權力的正常運行,才能防止權力的膨脹,也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權力不非法侵犯權利,只有這樣的權力,才是為權利服務的權力。也即是說,只有認識到政府“惡”的本性,然后以各種渠道來限制和平衡政府的權力,才可能真正得到一個為人民的政府。
而這,顯然與許多人的思維相抵觸,甚至,在表面上,與社會主義的理論相違背。因為,隨著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在這個制度下的政府已被推定是“為人民”的政府,也就是“善”的政府,這個“政府”,除了為人民服務,沒有任何的私利,也不可能危害人民,他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都是著眼于大局的,都是能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的。但是,筆者認為,這樣的“政府”完全屬于意識形態上“政府”,是屬于我們期望中的政府,而這樣的政府,即使是在社會主義的旗幟下,仍然需要首先以“性本惡”的態度來對待,才可能真正達到。
以“惡”來看待政府,并不是要推翻政府,或者走向無政府主義。事實上,政府機構的建立,是人類歷史上一個偉大的成果,也是現代社會耐以存在和正常運轉發展的組成部分。但是,它同時又像是一朵盛開的罌粟花,所結的果實帶有原生的毒性,適當使用能有益健康,而食用過多則導致危害。中國兩千年的歷史也證明了這一點,無數個朝代的興衰更替,從當政者初始時的自我警醒和約束,最后仍免不了因權力的自我膨脹而歸于滅亡。
人民與政府,或許正如農夫與蛇的故事,將“政府”想象成或誤認為“善”,最終傷害到的只能是性本善的“人民”。對于今天我們要建設的法治社會,更應該以理性的態度來對待“政府”,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實現“人民政府為人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