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09-5-18) / 已閱5680次
景區申請商標,別再瞎忽悠
王瑜
5月15日《中國知識產權報》有篇報道:《旅游景區商標保護意識亟待提高》報道表現出莫名的焦慮,擔心景區的資源被搶注光了,而以前相關的報道不絕于耳。中國旅游協會旅游景區分會還下發了《關于加強旅游景區商標知識產權保護的通知》。景區為什么要申請商標?景區申請商標有什么用?下面我們來討論一下。
首先要說明商標有什么用?商標的基本功能是區別作用,顯然每個景區都是獨特的,沒有必要依靠商標來進行區別。商標還有載體功能,它能夠將良好的信息承載下來。商標還有一個特性,就是外溢性,其承載的良好信息可以外溢到相關的產品或者服務領域。景區其特征都是美的,并且幾乎只有秀美這一單一內涵,秀美這樣的內涵是不能外溢到其他產品和服務上的,想想有哪個商品需要有秀美的訴求。各個景區之間的景色并不一樣,但是景色秀美這個單一內涵的造成景區內涵的同質化,犯了商標的大忌——沒有區別性。再者有名的景區很多都是縣以上的地名,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縣級以上的行政地域名稱不能作為商標,不是縣以上名稱的知名度又比較小。內涵的同質化以及單一化,內涵沒有外溢的東西需要商標來承載,唯一的只有名稱的知名度,但是全國著名的不能用,知名小的又沒有意義,因而景區的名稱作為商標名稱不是好的選擇。
商標確實具有巨大的價值,可是要知道,商標申請要費用,而且每十年要續展一次,續展也要費用,如果不能好好使用,不但沒有價值,反而要支付費用維持,這將是個負資產。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要被撤銷,景區怎么使用?我國商標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服務商標注冊。”請問景區生產什么?制造什么?加工什么?揀選?提供什么服務?都沒有,事實上大部分景區是政府行政機構。當然每個景區都有旅游產品在經銷,但這是景區在經銷嗎?既然景區沒有從事任何需要商標的活動,那么為什么要注冊商標呢?沒有意義的注冊,白白耗費了注冊費。
有人說景區可以特許這些經銷商使用該商標啊?想想一些小的景區每年旅游產品的銷量有多少?打上景區的商標,該產品能溢價多少?如果不能帶來溢價,經銷商憑什么接受特許?對于商標運營具有相當的難度,將一個景區的名稱運作成一個知名的商標,然后再對外進行特許經營,這是理想化的運營模式。想一想到目前為止國內有哪個景區有這樣的運營模式?唯一聽到報道的只有少林寺,但是其運營的結果如何人們還在拭目以待。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景區名稱申請為商標并沒有太多現實的意義,既不能用,又無法進行運作,白白浪費注冊費。顯然要景區申請商標是瞎忽悠。由于對商標制度缺乏了解,相關盲目從眾的忽悠隨處可見,在此筆者呼吁,請先好好學習商標制度,別再胡亂忽悠。
作者:王律師,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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