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0096
- 書名:刑事審判參考(2002年第5輯)(總第28輯)
- 作者:最高院刑一庭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3年1月
- 入庫時間:2003-1-20
- 定價:20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案例】
陸某某、張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案
[第197號]
— —公交車司機離開駕駛崗位與乘客斗毆引發交通事
故的如何定性
王志峰、王志生故意殺人、保險詐騙案[第198號]
— —為騙取保險金而搶劫、殺人的應如何定罪
黃土保等故意傷害案[第199號]
— —女何認定教唆犯的犯罪中止
吳學友故意傷害案[第200號]
— —被雇傭人實施的行為未達到犯罪的程度又超出授
意的范圍,對雇傭人應如何定罪處罰
穆志祥被控過失致人死亡案[第 201號」
— —致人死亡無罪過,違法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沒有
因果關系的不構成犯罪
丁立軍強奸船劫、盜竊案「第202號]
— —在假釋考驗期間直至期滿后連續實施犯罪是否應
撤銷假釋并構成累犯
亢紅昌搶劫案[第203號]
— —無故毆打他人后臨時起意乘機奪財的行為應如何
定罪
姜金福搶劫案[第204號」
— —不滿16周歲的人犯搶奪罪為抗拒抓捕當場實施
暴力致人輕傷的如何處理
江世田等妨害公務案[第205號〕
— —聚眾以暴力手段搶回被依法查扣的制假設備應如
何定罪
楊國棟投放虛假危險物質案〔第206號」
— —在公共場所用錐子扎人造成恐怖氣氛的能否構成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
金建平編造虛假恐怖信息案I第207號」
— —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的法律適用
蘇永清販賣毒品案[第208號」
— —為販賣毒品向公安特請人員購買毒品的應如何處
理
丁錫方徹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第209號」
— —認定詢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否應以未移交
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生效判決確定有罪為前提
于萍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第210號]
— —辯護律師將在法院復制的案件證據材料讓被告人
親屬查閱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節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關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承擔刑事責任
范圍問題的答復意見
國務院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節錄)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節錄)
國務院中央軍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修訂)(節錄)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
問題的解釋
關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傷亡構成犯罪
的賠償訴訟程序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辦理非法經營食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
問題的解釋
關于企業事業單位的公安機構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其
工作人員能否構成演職侵權犯罪主體問題的批復
公安部
關于認定海洛因有關問題的批復
【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
釋》的理解與適用/郎勝 雷建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
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等刑事
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理解與
適用/祝二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
致人傷亡構成犯罪的賠償訴訟程序問題的批
復》的理解與適用/楊臨萍
【域外司法】
對歐盟國家刑事證據法律的考察報告(三)
【談判文書選登】
張鴻飛、袁啟明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周潤君、劉偉明、梁振興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案
—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