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1638
- 書名:法律體系的概念(西方法哲學文庫)
- 作者:[英]約瑟夫.拉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3年6月
- 入庫時間:2003-7-3
- 定價:20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總序
國人移譯西方律典,紹介西方法學,始自
清末變法改制。初為不得已,意在窺探富強之
術,佐治更張。繼則揣索法理,求體用之變,
將治式與治道通盤換過。再則于折沖衡干中,
辯事實與規則的互動,究法意與人心的嬗變,
努力將人世生活善于安頓。而凡此百年由東徂
西,積勞積慧,既為華夏民族重構人世規則與
人間秩序的悲壯奮斗接引學思,終亦必涓滴匯
流,于人文類型的交融呼應中,為全體人類理
想而愜意的人世生活之堿礪成型,盡吾華夏民
族的法理之思。
“西方法哲學文庫”接續前賢,擇晚近已有
定評的西人法理名篇,譯為中文,匯為系列。
凡傳統所謂法理學法哲學之論述,不分大陸英
美,體裁題材,盡在搜羅之列。法學同仁,白
手起家,同心戮力,奉獻于茲,裨豐富漢語法
意,增益法制類型間的了解與通融。設若法律
不僅是一種規則體系,同時并為一種意義體系,
則文庫蝙事,當在藉法意而通法制,探尋規則
背后的意義,“人生深處的人心;設若晚近人類歷
史赫然昭示吾人者,不僅在法律為天下之公器,更
在為民族之自然言說,其間必有需予調和用濟者,
則文庫之蝙事,在求會通,當為此奉獻一份祥和。
此既為文庫之緣起,更為編事之宗旨,而為全體譯
友之所寄托也!
許章潤 舒國瀅 謹識
孔誕兩千五百五十二年,西元2001年秋
前言
本書基于本人在牛津大學所提出的一個理論命題之上。我希
望承認自己曾經從哈特教授那里受益匪淺。我從他已經出版的著
作,從噸的講課,更多的是從他對本書草稿的非常耐心和仔細的
批評保受益良多。同樣,我非常感謝他的持久的鼓勵和指導。
我也非常常感謝哈克博士,他與我曾經就本書所討論的題目進
行過多次有啟發性的對話;我還非常感謝肯尼博士,他曾經閱讀
并評論了我寫的關于邊沁和凱爾森的兩篇論文,而這些論文又構
成本書第三一第五章中某些論述的基礎。
我之所以能夠在牛津學習得益于耶路撒冷的希伯萊大學的資
助,它確保了必要的資金,特別是由于波斯南斯基先生的友好的
哈特教授和哈克博士都曾經閱讀了本書的前幾稿。如果不是
為了減少他們的痛苦的話,本書會出現許多超出允許限度的議論
和英語語法上的錯誤。
第一章 奧斯丁的法律體系理論
1.1 主權
1.2 存在標準
1.3 身份標準
1.4 種法律體系的結構
第二章 對奧斯丁理論的批評
2.1 權的無限性
2.2 淪個人的服從
2.3 1·權的統一性
2.4論立法
2.5 論獨立性
第三章 一種規范理論的要素
3.1 規范性陳述
2.2 個規范的要素
A 迪沁對規范蛄構的解釋 B 凱爾森論一個規范的結構
3.3規范的存在
A 派生性規范的產生條件
B 派生性規范的終止條件
C 原初性規范的存在條件
第四章 法律的個別化
4.1個別化問題
4.2 凱爾森關于法律個別化問題的認識
4.3 凱爾森與邊沁的比較
第五章 凱爾森的法律體系理論
5.1 一種法律體系的存在
5.2身份的標準
5.3 身份標準——基本規范的作用
5.4 身份標準——有效之鏈
5.5 一種法律體系的結構
A 兩種可供選擇的個別化原則
B 把一種分類延伸下去的可能性
C 靜態原則的首要功能
5.6論獨立規范
第六章 作為規范體系的法律體系
6.1 強制性規范
6.2 基本規范和動態論證
6.3 一種體系的結構和它的法律的個別
A限制性要求
B指導性要求
6.4義務性法律
6.5授權性法律
A 關于服從性法律的筆記
第七章 作為法律體系的法律制度
7.1 淪法律的規范性
7.2 論允許
7.3 淪規定權利的法律
7.4 生成的和運動的結構
附錄:關于強制制裁的筆記
第八章 法律體系的特性
8.1 非臨時性法律體系的特性
8.2 臨日十性法律體系的特性和成員身份
8.3 論承認規則
第九章 關于法律體系的存在
9.1 關廠效牛原則
9.2 某些進一步的建議
附錄:來源、規范性和個別化
BIBLIOGRAPHY
參考書目
譯名索引
譯文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