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2462
- 書名:刑法(第5版)(朗文.培生法學基礎系列.影印本)
- 作者:[英]杰斐遜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3年9月
- 入庫時間:2003-9-26
- 定價:59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導 讀
本書在英國適用廣泛,是法學本科.研究生等等在他們第一年或第二年研習英國
刑法的重要參考書。它雖屬于教科書,但其內容包羅萬能、基本涵蓋了傳統刑法課程
的所有主題。英國刑法中充滿了“斷裂”,對這種矛盾現象與那些來自法律內部的批
評,本書也給予了充分的關注。所以,對意欲研究刑法深層次理論問題的讀者來說這
本書有著自己的特色,
本書的一大特色在于通過特定犯罪解析刑法原理。而傳統的刑法教科書,在時淪
具體的犯罪之前先要講述刑法的一般原理。然而,不結合犯罪單純論述原理有時候會
讓瀆者如墜云霧、難于真正理解。鑒于此,本書第一部分概略的介紹了刑法基本內容
之后.緊接著兩章是“謀殺與故意”和“犯罪損害與輕率”,在謀殺罪與損害財產罪中分
別討故意與過失的心理要素,這種借助兩類犯罪引導讀者進入刑法中”更隱秘的暗
址的安排,顯然優于“漂浮于概念天空”式的論證。同時,與純粹的判例研究相比,這
也更能讓讀者明析一般原理與特定犯罪之間是如何發生相互作用的。
(二)特別強調刑法改革與對法律的產肅批判
刑法是需要被評價與批判的,否則就可能滯后干現實而于社會無益。縱觀全書,
對每—犯罪的判斷與適用范圍都作了評價.并寸論了改革觀點,包括法律咨詢委員會
的(件與報告中的法律建議。
(三)在主題敘述上采知了“集中力量討論專門問題”的策略
為了集中闡明問題.該書主要關涉刑事實體法的內容,即一個刑事被告人從靜態
意義上是否構成犯罪的問題。對于如伺把詖告入交付審判、如何量刑、如何證明以及
證明責任的分配.如何維護公共秩序等問題,相應的由刑事程序法學.犯罪學、LC據法
學以及其他公怯學科來具體討論,本書)cf此基本沒有涉及:
(四)論域廣闊.引證資料翔實
之聽以說本書論域廣闊,主要在于它關注了近年來一些本不該被忽視的主題,如
嚴格責任(第6章)與各種各樣的共同責任(第8章);還用了大量篇幅關注了具有現實
意義的問題,如刑事辯護。
關注刑事辯護問題的現實性在于:它在近來獲得了長足的發展,相關學術論文豐
富且具有挑戰性,以至于在刑法典中都擁有了一席之地-—在英國普遍認為,如果起
草的刑法典能夠實施,其中將會紿刑事辯護留有足夠的發展余地。所以,本書的第9、
10、11章詳細而充分的論述了刑事辯護問題。雖然辯護事由種類繁多,但作者開篇就
其本質特征總結為”精神異常”,實為精辟之歸納。鑒于每類事由都有自己的:不可相
互混淆的適用規則,本書的討論了幾乎覆蓋了全部辯護事由.包括未成年.脅迫.強制.
必要性與環境脅迫(第9章);錯誤.醉酒與自我辯護(第10章):精神錯亂的辯護事由
(第11章)。其中,對每種辯護類型的發展史都作了基本的梳理.對所涉及的經典判例
進行了獨到的分析,同時,還就相關的適用規則提出了改革意見,
在資料引證方面,本書參考了許多英聯邦與美國的判例及其相關評論。這為讀者
提供了良好的分析模本.
本書在內容上分為三部分:
第—部分:刑法問題入門。第1章首先對刑法的基本問題作了概略式的介紹,諸如
刑事責任的基本原則、犯罪含義的界定:刑事司法的體系以及刑事成文法的解釋等等.
同時.還關注了1998年人權法案與刑法典草案的內容,第2章與第3章通過具體犯罪
討論了故意與輕率問題-在英美法系.這些基本問題構成了進入刑法殿堂的門檻,
第二部分:—般原則,這一部分主要討淪了各種犯罪的構成要件。需要說明的
是,以英美為代表的犯罪構成體系,具有雙層次性的特點。它分為實體意義上的犯罪
要件和訴訟意義上的犯罪要件。實體意義上的犯罪要件是指犯罪行為(actus reus參
見第4章)和犯罪意圖(刪陽參見第5章),這種意義包含在犯罪定義之中。犯罪
定義之外的責任要件是訴訟意義上的犯罪要件.通過合法抗辯事由體現出來(參見第
9.10.11章)。
上述針對的僅是那些犯罪構成要素完整的一般犯罪,而特殊形態的犯罪,比如適
用嚴格責任的犯罪(參見第6章).共同犯罪(參見第,、8章)以及未完成罪(參見第12
章),它們都有獨特的犯罪構成要件,所以.本書都用專章進行了單獨的討論。
第三部分:具體犯罪。以行為侵犯的對象為標準,犯罪可以分為侵犯財物的犯罪
與侵犯人身的犯罪。也許基于實用主義的考慮,這樣的分類在英美甚為流行。本書也
不例外,在兩類犯罪中選擇了比較有代表性的類型,作為進一步講解刑法原理的載體.
而不是泛泛面談。
從13章到15章是有關侵犯財物的犯罪.主要是〈1968年竊盜法)規定的盜竊罪.
以及與—般盜竊罪不同.但又只存在微妙差異的諸多犯罪。那些精致的差異也許只有
判例法國家才可能真正發現,并作為法律規定下來。成文法傳統國家的讀者仔細閱讀
此部分,一定會有啟迪意義的收獲。
第16章到18章是侵犯人身的犯罪。本書選擇的主要是一般殺人罪(參見第16章)
非致命傷害罪(參見第17章)、強奸罪.猥褻罪(indecenta ault)與重婚罪(參見第18章)、
想便捷而全面的了解英國刑法基本內容的讀者,該書是最佳選擇之一。
馬明亮
2003年7月于北京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