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4282
- 書名:國家賠償法及配套規定新釋新解(第2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新釋
- 作者:劉家琛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06年5月
- 入庫時間:2006-5-30
- 定價:76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于1994年5月12日由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這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一個偉大成績,標志著我國的國家賠償法
律制度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國家賠償法的頒布,對于切實保
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依法行使職權具有深遠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國家賠償法實施以來,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
院以及有關部委先后發布了一系列的規定和解釋。如國務院《國家
賠償費用管理辦法》(1995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設立賠償委員會的通知》(1994
年12月23日)、《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溯及力和人民
法院賠償委員會受案范圍問題的批復》(1995年1月29日)、《人民
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序的暫行規定》(1996年5月6日)、
《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
釋》(1996年5月6日)、《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7年4月29日)、《關于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立案工
作的暫行規定(試行)》(2000年1月11日)、《關于刑事賠償和非刑
事司法賠償案件案由的暫行規定(試行)》(2000年1月11日)、《國
家賠償案件文書樣式(試行)》(2000年1月11日)、《關于民事、行
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9月21日);《關于審
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2004年8月
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2001年
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1997年6月27日)、《關
于刑事賠償義務機關確定問題的通知》(2005年7月5日);公安部
《關于公安機關貫徹實施(國家賠償法)有關問題的通知》(1995年
2月13日);司法部《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賠償、刑事賠償辦法》(1995
年9月8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賠償實
施辦法》(1995年8月1日)、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
賠償辦法》(2003年3月24日)、民航總局《民航行政機關行政賠償
辦法》(2006年1月12日)等等。
為了準確理解國家賠償法及其配套規定的原則和相互關系,并
在司法實踐和行政執法實踐中正確運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檢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和理論界、實務界的有關同志,以國家賠
償法的多年的司法實踐和理論研究為基礎,將國家賠償法及其配套
規定結合在一起進行解釋,共同撰寫了這本《國家賠償法及配套規
定新釋新解》,本書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新釋新解叢書》之一。
本書綜合了國家賠償法公布施行以來司法實踐和理論研究的最
新成果,是當今我國系統研究和闡釋這一法律及配套規定的最新之
作。希望本書能夠為廣大司法工作者、行政執法人員和律師正確適
用法律、為廣大公民和法人正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起到應有的指
導、參考和借鑒作用。
作者謹識
二00六年五月
共:10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