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6713
- 書名:治安交通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界限認定
- 作者:裴廣川主編
- 出版社:中國檢察
- 出版時間:2006年12月
- 入庫時間:2006-12-19
- 定價:20
圖書內容簡介
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界限模糊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有關法律工作人員對法條適用規則缺乏統一的認識和理解,不能在交錯復雜的實際案件中正確有效地掌握與運用這些規則。如對于 “生產銷售假煙的行為”如何劃清行政違法與刑事司法的界限問題, 由于存在多個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在執法與司法過程中,往往出現分歧意見。如果依照非法經營罪的相關解釋, 非法經營額在5萬元以上的構成犯罪, 非法經營額在5萬元以下的屬于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 不構成犯罪。但如果按照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相關解釋,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額在5萬元以上的,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額不足5萬元的屬違法行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未遂的,偽劣產品價值在15萬元以上的構成犯罪,價值不足15萬元的則屬于違法行為。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煙草專賣總局的聯合通知, 生產銷售假煙獲利1萬元以上的, 要追究刑事責任。在這多個司法解釋基礎上,對于非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而非法獲利額達到1萬元的行為, 如何劃分與認定呢?這就產生了爭議。若根據經營額未達5萬元,應屬于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若依據非法獲利已達到1萬元,則應作為犯罪處理。這樣就形成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執一詞、莫衷一是的局面。為了統一認識,本書專門撰寫了 “必讀法律規范適用規則指引”一章,介紹了行政法適用規則、刑事法適用規則以及行性指導規則,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協調等相關內容,作為法律適用的總則希望有利于廣大法律工作者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過程中,統一認識,在處理錯綜復雜的案件時適用法律能更貼近立法原意, 同時也希望能有利于推動廣大讀者對該課題的深入研究。
為了適應不同層次讀者的需要,本書從人民法院案例集、人民法院報、檢察日報等權威報刊書籍上選擇了部分案例進行了有針對性地簡要分析,希望能有助于廣大讀者深入地理解有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界定與銜接問題。
考慮到本書定位為行政執法人員、公檢法機關司法人員、
律師等法律工作者的案頭用書, 為使讀者在辦理具體案件時能更便捷、明了地找到適用依據與標準,本書在開列法律條文、司法解釋之后,對于各類案件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臨界要點都分別列表對比說明。
讀者在使用本書時, 能一目了然地迅速查找到關鍵的處理
依據,有效地抓住要點是本書編撰的根本意旨,起于斯、止于
斯、亦力求于斯。 因此,本文對于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界定的深層次理論問題,未予深究。本書僅是對于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界定標準的模糊地帶所做的基礎性工作總結,亦可作為對該課題的深入理論研究的開端。我們真心希望這本書能對廣大讀者有所幫助,并能對這方面的學術研究有所啟迪。
圖書目錄
必讀:法律規范適用規則指引 ………………………………(1)
第一部分 治安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界限 …………(23)
一、擾亂公共秩序案件 ……………………………………(23)
(一)擾亂社會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秩序的違法
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23)
(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
怖信息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29)
(三) 結伙斗毆違法行為與聚眾斗毆犯罪的界限 ……(32)
(四)尋釁滋事等一般流氓行為與尋釁滋事犯罪的
界限 ………………………………………………(35)
(五)組織、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擾亂社會秩
序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41)
(六)侵入或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行為與刑
事犯罪的界限……………………………………(48)
二、妨害公共安全案件 ……………………………………(54)
(一) 違反有關國家危險物質制造、買賣、儲存、
運輸、郵寄、攜帶、使用等管理規定的違法
行為與危險物品肇事犯罪的界限………………(54)
(二)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
入公共場所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65)
(三)破壞電力設備、易燃易爆設備的違法行為與
刑事犯罪的界限…………………………………(68)
(四) 非法安裝、使用電網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
的界限……………………………………………(74)
三、侵犯人身權利案件 ……………………………………(78)
(一)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為與非法拘禁犯罪
的界限 ……………………………………………(78)
(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81)
(三) 侮辱、誹謗的違法行為與侮辱罪、誹謗罪的
界限………………………………………………(84)
(四)誣告陷害的違法行為與誣告陷害犯罪的界限 …(88)
(五)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一般治安違法
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90)
(六)虐待的違法行為與虐待犯罪的界限 ……………(93)
(七)遺棄的違法行為與遺棄罪的界限 ………………(96)
(八) 隱匿、毀棄或私自開拆他人郵件的違法行為
與刑事犯罪的界限………………………………(99)
(九)組織脅迫未成年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乞討、
非法招募童工等一般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
界限;強迫職工勞動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
的界限 ……………………………………………(102)
四、侵犯公私財產案件 ……………………………………(107)
(一)搶劫的違法行為與搶劫犯罪的界限 ……………(107)
(二)偷竊的違法行為與盜竊犯罪的界限 ……………(116)
(三)偷開他人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與盜竊犯罪的
界限 ………………………………………………(126)
(四)詐騙的違法行為與詐騙犯罪的界限 ……………(129)
(五)搶奪的違法行為與搶奪犯罪的界限 ……………(134)
(六) 哄搶的違法行為與聚眾哄搶犯罪的界限 ………(139)
(七) 恐嚇騷擾或敲詐勒索違法行為與敲詐勒索犯
罪的界限…………………………………………(142)
(八)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違法行為與故意毀壞公
私財物犯罪的界限 ………………………………(146)
(九)破壞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與破壞生產經營犯
罪的界限 …………………………………………(151)
(十) 一般損壞文物的違法行為與損毀文物犯罪的
界限………………………………………………(153)
五、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案件 ………………………………(158)
(一)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的違法行為與刑
事犯罪的界限 ……………………………………(158)
(二)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 門票等有價
票證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163)
(三)妨害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與妨害公務犯罪的
界限 ………………………………………………(168)
(四)招搖撞騙的違法行為與招搖撞騙犯罪的界限 …(173)
(五)偽造、變造、買賣或使用偽造、變造的公文、
證件、印章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175)
六、涉及“黃、賭、毒”的案件…………………………(179)
(一) 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與傳播性病罪、嫖宿
幼女罪的界限……………………………………(179)
(二) 介紹、容留、引誘他人賣淫的違法行為與刑
事犯罪的界限……………………………………(182)
(三) 聚眾淫亂的違法行為與聚眾淫亂犯罪、引誘
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犯罪的界限…………………(185)
(四)賭博行為與賭博罪的界限 ………………………(187)
(五) 制作、運輸、復制、 出售、傳播淫穢物品、
淫穢信息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191)
(六) 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組織淫穢表演的違
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197)
(七) 非法持有毒品的行為與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
限…………………………………………………(200)
(八)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行為與非法種植
毒品原植物罪的界限 ……………………………(203)
(九) 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
幼苗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206)
(十)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違
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208)
七、違反戶籍、居民身份證及出入境管理案件 …………(210)
(一) 違反居民身份證管理的行為與偽造、變造居
民身份證犯罪的界限……………………………(210)
(二)偷越國 (邊)境的違法行為與偷越國 (邊)
境犯罪的界限……………………………………(213)
第二部分 交通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界限 …………(217)
一、破壞交通工具、設施、標志案件 ……………………(217)
(一)破壞交通工具違法行為與破壞交通工具犯罪
的界限 ……………………………………………(217)
(二)破壞交通設施違法行為與破壞交通設施犯罪
的界限 ……………………………………………(220)
二、違反交通規則案件 ……………………………………(223)
(一)造成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與交通肇事犯罪的
界限 ………………………………………………(223)
(二)機動車駕駛員以外的人員違反交通規則行為
與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227)
附錄……………………………………………(231)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231)
關于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工作聯
系的意見 …………………………………………………(234)
關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 ………(237)
本書總2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