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7912
- 書名:德國新.舊債法比較研究(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叢書)
- 作者:齊曉琨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6年12月
- 入庫時間:2007-2-6
- 定價:36
圖書內容簡介
2002年1月1日生效的《債法現代化法》對德
國《民法典》進行了其頒布以來規模最大的修改,被
修改的部分主要集中在債法中涉及給付障礙的內
容。
首先是在債法總則中對給付障礙的修改:
——新法以法律后果為中心的法條結構,代替
了原法中以給付障礙的形態為中心的法條結構,并
為此結構創設了“違反義務”這一給付障礙總的事
實要件作為各種法律后果的出發點,而原來的“積
極的債權損害”判例法制度也被吸納進了這一事實
要件。
——原判例法制度“交易基礎的喪失”和“締約
責任”被以條文的形式固定下來。
——解約法的內容較原法更為合理。
其次是對債法分則中買賣合同法和承攬合同
法的修改。對它們的修改,主要是取消了原法中對
違約的法律后果的特殊規定,而將其歸人了債法總
則中違反義務的法律后果。買賣合同法中關于保
護消費者的特殊規定,是為了貫徹歐盟《消費品買
賣指導方針》。
此次債法改革的另一個重要任務是將數個債法內容的單行法規收
入《民法典》,具體內容見本書后面的附錄。
另外,新法對原法的時效制度進行了徹底的改革,因為超出了本文
的研究范圍,故未作詳細論述。
本文意圖對我國民法典的立法工作提供一個有益的借鑒。
圖書目錄
德文縮略語/1
前言/1
第一章 德國債法現代化總覽/1
第一節 背景/l
第二節 改革的主要內容/7
一、買賣合同法、承攬合同法/8
二、一般給付障礙法/10
三、歸人《民法典》特別法/11
四、時效法的修改/13
第二章 債法中的給付障礙/15
第一節 原法中的給付障礙/15
一、概述/15
二、給付瘴礙的表現形式/18
(一)給付不能/18
(二)遲延/31
(三)締約責任/42
(四)積極侵害債權/64
(五)交易基礎的喪失/73
三、原法中給付障礙法的缺陷/85
第二節 債法改革后的給付障礙/88
一、根據第280條及以下各條的賠償損失制度/88
(一)一般損失賠償(第280條第l款)/93
(二)因給付拖延的損失賠償(第280條第2款)/94
(三)替代給付的損失賠償(第280條第3款)/95
(四)替代全部給付的損失賠償(第281條第1款第2句、3句,第283條第2句)/100
(五)徒然支出的費用的補償(第284條)/101
(六)補償的交付(第285條)/106
二、解約和對待給付義務的解除(第323~326條)/107
三、違反義務概念的設立及其意義/116
四、新法中給付障礙的事實要件及其相應法律后果/119
(一)給付不能及與其類似的給付困難的情況/119
(二)給付拖延/147
(三)不當給付和違反其他與給付有關的義務/160
(四)違反與給付無關的義務/165
(五)交易基礎的障礙/169
(六)因重大原因而通知終止持續債務關系/173
第三章 解約法/180
第一節 導言/180
第二節 原法中的解約法及其缺點/183
一、適用范圍/183
二、解約權的限制/187
三、行使解約權的后果/191
第三節 新債法中的解約法/195
一、解約權的行使/197
二、受領給付的返還、價值補償和用益的交付/200
三、價值補償的排除/206
四、用益和費用/211
五、賠償損失請求權/214
第四章 買賣合同法/217
第一節改革的重點/219
第二節瑕疵的概念/225
一、物的瑕疵/225
(一)瑕疵概念的主、客觀標準/225
(二)安裝及安裝說明瑕疵/229
(三)交付數量不足和異類交付/231
(四)輕微瑕疵/233
二、權利瑕疵/234
第三節 出賣人無瑕疵履行的義務及買受人在瑕疵給付時的權利/238
一、概述/238
二、后續履行請求權/240
三、解約權/249
四、減價權/254
五、賠償損失請求權/259
六、支出費用的償還請求權/265
七、瑕疵抗辯權/268
附言:翻譯為“擔保”的三個不同含義的德文概念/269
八、擔保責任/273
第四節 買受人權利的限制和捧除/280
一、買受人知道瑕疵或因重大過失不知道/280
二、雙方的約定/283
三、質押物的公開拍賣/284
第五節 買賣合同中的時效/285
一、概述/285
二、時效期的起算/289
三、出賣人惡意隱瞞瑕疵時的時效/289
四、行使解約權和減價權時的時問限制問題/290
第六節 競合問題/291
一、瑕疵給付責任與侵權責任/292
二、瑕疵給付責任與因錯誤而撤銷合同/295
三、瑕疵給付責任與締約責任/296
第七節 消費品買賣的特殊規定/297
一、概述/297
二、消費品買賣規定的適用范圍/298
三、對買賣合同法一般規定的限制和修正/300
(一)第474條第2款/300
(二)對約定的限制/301
(三)根據時間的舉證責任的倒置/303
(四)對擔保的特殊規定/305
四、經營者的追索求償/306
(一)追索求償的簡便化/308
(二)費用補償請求權/310
(三)有條件的強制性/311
(四)關于《商法典》第377條/312
(五)追索求償中的時效問題/313
第八節 小結:從法律政策上對新買賣合同法的評估/315
第五章 承攬合同法/318
第一節 概述/318
第二節 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的區別及承攬合同法的適用范圍/320
第三節 承攬人無瑕疵完成工作成果的責任/323
一、使定作人取得無瑕疵工作成果的義務/323
二、瑕疵概念/324
三、承攬人完成工作成果出現瑕疵時定作人的權利/326
(一)與買賣合同法內容的對應性/326
(二)后續履行請求權/328
(三)自行采取措施/331
第四節 估價的費用/334
第五節 承攬合同中的時效/336
參考文獻/338
附件/351
附件1:德國《民法典》修改前的相關條文選譯/353
附件2:德國《民法典》修改后的相關條文選譯/379
附件3:歐盟《消費品買賣指導方針》譯文/407
附件4:德國2002年債法改革(《債法現代化法》)修改條文一覽表/413
本書共有4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