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0405
- 書名:中青年法學文庫:司法解釋論(修訂版)
- 作者:董皞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07年8月
- 入庫時間:2007-8-25
- 定價:38
圖書內容簡介
司法解釋是橫跨立法權與司法權,在行政訴訟制度產生以后又涉及行
政權的我國法律體系中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直接影響著依法治國方略
的實施。司法解釋在我國雖早巳實際存在并發揮著相當的作用,但迄今在
理論上仍疏于研究。各界對司法解釋的理解和評論很不相同。隨著我國法
制實踐的進展和司法作用的擴大,司法解釋的地位和作用正在提高和增
強。因此,研究司法解釋,正確認識和理解司法解釋與立法、行政之間的
關系,是實踐提出的迫切要求。董嗥的《司法解釋論》正是在這種歷史背
景下,適應時代需要而問世的。它填補了我國法學研究中的一項空白,是
我國第一部系統、全面而又深刻地論述司法解釋的專著。其實踐意義自不
待言。
該書從司法解釋之基本含義與憲法地位著手,追本溯源,尋求司法解
釋之成因,研究司法解釋之演進, 中外比較,闡述司法解釋之理論。剖析
司法解釋之模式,進而探求司法解釋與其他法律解釋,司法解釋與法律適
用,司法解釋與判例之關系,最后以預測司法解釋之發展趨勢為結語。洋
洋灑灑,幾及司法解釋之一切方面, 自成完整體系。
該書以中國司法解釋為出發點和歸結點,力圖對我國實踐中涉及司法
解釋現象都作出理論評述;以解決中國司法解釋中存在的問題為著述目
標,每有所論,則務求深意。如作者通過對法律適用過程中的局限性以及
立法與法律適用的分離和法官不得拒絕審判案例的職責的分析,形成了司
法解釋產生的必然性的觀點;通過對司法解釋究竟是一種權利還是手段的
論述形成了司法解釋只是一種手段的觀點,并且認為中國司法解釋應為一
元多級體制,司法解釋的對象應包括事實和法律兩方面等等,新觀點、新
理念俯拾即是,皆道人所未道,實為作者創造性勞動之成果。總之,董嗥
此書將對我國之司法解釋產生積極影響,這是確定無疑的。
面對董嗥這本幾十萬字的專著,不禁感慨萬千。董嗥做法院領導工作
已數年,任重事雜,然而又生性活躍,社會活動不少,但竟以3年業余時
間,攻成博士學位。寫此鴻篇巨著時,真是夜以繼日,幾乎將所有夜間與
假曰休息時間,全部用于鉆研與寫作。杜門不得,逃至他室,寒窗苦研如
此,原以為早已解董嗥之干練、明敏,至此又深感其毅力之驚人;不僅如
此,通讀全書,覺其思路縝密、開掘深刻、立論新穎,清新之氣撲面而
來。至此,又深為其嚴謹、靈性而贊嘆。有此精神,何事不成!后生可
畏,后生可喜。我期待董嗥更大的成功!
圖書目錄
修訂版序
序
序言
內容提要
引言
導論
一、司法解釋權的來源
二、司法解釋的主體
三、司法解釋的條件
四、司法解釋的目的
五、司法解釋的對象
六、司法解釋的效力
七、司法解釋的“解釋”含義
八、司法解釋的功能
第一章 司法解釋之憲法地位
第一節 憲政制度與司法權
一、政治制度與憲政體制
二、三權分立與分權制
三、憲政體制下的司法權
四、司法權與司法解釋
第二節 司法解釋的憲法基礎
一、憲法申的法院地位和權力
二、違究審查的確立與司法解釋
三、對行政行為的司法監督與司法解釋
四、案件裁判權的行使與司法解釋
第三節 司法解釋之憲法依據
一、解釋主體由憲法明確予以規定
二、解釋權隱含在主體憲法權力之中
三、法院對法律的解釋即是司法解釋
第二章 司法解釋之成因
第一節 立法之局限性
一、立法客體對立法者的制約
二、立法者的局限性
三、法律載體的局限性
第二節 法律的局限性
一、法律的局限性是立法追求防范目標的必然結果
二、法律局限性之根源在于立法的局限性
三、法律局限性的表現
第三節 立法者與法律適用的分離
一、立法者與法律適用分離的根源一一分權
二、立法與司法分權的不意結果一一司法解釋
三、司法解釋一一法官實現立法意圖的工具
第四節 法官職責
一、法官不得拒絕審判案件
二、法律不完備的事實使法官選擇解釋法律成為必然
第三章 司法解釋之演進
第一節 大陸法系司法解釋之演進
一、古羅馬的法律解釋
二、中世紀的法律解釋
三、現代大陸法系司法解釋之演進
第二節 普通法系司法解釋之演進
一、英國司法解釋之演進
二、美國司法解釋之演進
第三節 中國司法解釋之演進
一、中國古代司法解釋
二、中國近代司法解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解釋之演進
第四章 司法解釋理論
第一節 解釋學與司法解釋理論
一、解釋學與司法解釋理論的關系
二、法解釋學與司法解釋理論
三、司法解釋理論的特性
第二節 司法解釋主要學說
一、19世紀司法解釋理論
二、19、20世紀之交的司法解釋理論
三、當代司法解釋理論
第三節 公私法司法解釋各論
一、公私法的劃分與司法解釋
二、公私法司法解釋個論
第四節 國際法與外國法的解釋
一、國際法與外國法司法解釋的產生
二、國際法的司法解釋
三、外國法的司法解釋
第五章 司法解釋體制
第一節 司法權的配置與司法體制
一、司法及司法機關
二、司法體制與體系
第二節 司法解釋體制與法律解釋體制
一、關于法律解釋體制的規定
二、關于法律解釋體制的分析
第三節 司法體制與司法解釋體制
一、司法體制與司法解釋體制之關系
二、一元多級司法解釋體制
三、二元一級司法解釋體制
四、檢察解釋一元主體之反思
五、法院一級解釋主體之思考
六、我國司法解釋主體之重新定位
第四節 司法解釋主體
一、司法解釋主體之地位及條件
二、法官解釋與法院解釋
第六章 司法解釋的模式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模式簡介
一、專門法院司法解釋模式
二、普通法院司法解釋模式
第二節 中國司法解釋模式現狀
一、司法解釋主體構成
二、司法解釋案的來源
三、司法解釋的程序
四、司法解釋的形式
五、司法解釋的生效與失效
六、司法解釋在裁判文書中的表述
七、司法解釋的公開化
第三節 中國司法解釋的完善
一、中國司法解釋法律依據之分析
二、主體之完善
三、形式之完善
四、內容之完善
第七章 司法解釋方法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目標與方法的關系
一、司法解釋的目標
二、司法解釋目標與方法的關系
第二節 大陸法系司法解釋方法與法律漏洞補充
一、大陸法系司法解釋方法
二、大陸法系法律漏洞及補充
第三節 英美法系司法解釋規則與輔助資料的運用
一、英莢法系司法解釋的規則
二、英莢法系法律解釋的輔助資料
第四節 司法解釋方法的特性
一、解釋方法的局限性
二、解釋目標的主觀性
三、解釋過程的邏輯性
四、解釋規則的程序性
第八章 司法解釋與其他法律解釋 .
第一節 司法解釋在法律解釋體系中的地位
一、法律解釋體系
二、司法解釋在法律解釋中的地位
第二節 司法解釋與司法審查
一、何謂司法審查
二、司法解釋與司法審查
三、司法審查與中國行政訴訟
第三節 司法解釋與其他法律解釋
一、法律解釋的分類
二、司法解釋與其他法律解釋
第四節 司法解釋分類
一、中國司法解釋分類
二、司法解釋分類的意義
第九章 司法解釋與法律適用
第一節 司法解釋與法律適用之關系
一、司法解釋依存于法律適用
二、司法解釋是法律適用的具體形態
三、司法解釋即法官適用法律之解釋
第二節 法律適用中的法律解釋權
一、法律適用之運行
二、法律適用中法律解釋的作用
三、法律解釋與法律解釋權
第三節 法律適用解釋與法官素質
一、法官及其素質
二、法官在法律適用解釋中的作用
三、法官與法律解釋
第四節 法律適用中的司法解釋
一、法律適用中司法解釋的特性
二、法律適用中司法解釋的對象
第十章 司法解釋與判例
第一節 英美法系的判例及其運用
一、判例法及遵循先例原則
二、判例法的運用及區別技術
第二節 判例與成文法
一、英莢法系的成文法
二、大陸法系的判例
三、中國的判例史略
四、判例法與成文法的比較與發展
第三節 中國最高法院公報之案例
一、公報案例概覽
二、公報發布案例的意義及作用
三、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之性質
第四節 中國上級法院判決之影響力
一、中國之上級法院和上訴制度
二、上級法院的判決及其影響力
三、上級法院判決影響力產生的原因
第五節 中國嘗試判例作用的實踐探索
一、最高法院的努力
二、地方法院的摸索
三、法官們的態度
第十一章 司法解釋的發展趨勢
第一節 從立法與司法之關系看司法解釋性質的發展
一、立法與司法并非權力分立
二、司法解釋是立法的具體化和補充
第二節 從立法模式看司法解釋目標的發展
一、成文法模式與司法解釋的目標
二、司法解釋的目標是客觀的
第三節 從現代社會發展看司法解釋作用的發展
一、絕對發展的社會與相對穩定的法律
二、司法解釋一一發展變化社會中法律不失公正性的保證
第四節 從理論與實際出發透視中國司法解釋的發展
一、具有拘束力的判例而非僅有指導性案例是中國司法審判的
客觀要求
二、具有拘束力的判例應該并可以成為中國司法解釋的一種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再版贅記
修訂版隨記
本書共有3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