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2870
- 書名:中國刑事犯罪立案.定罪.量刑標準4
- 作者:張世琦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8年1月
- 入庫時間:2008-2-20
- 定價:18
圖書內容簡介
刑法的主要內容,就是要確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是否可以達到立案的標準、其罪名怎樣、對各種犯罪要根據哪些情況決定刑罰、具體的刑罰又是什么。本叢書共有四冊,內容分別是:(1)定罪、量刑總原則;(2)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國防利益和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方面的犯罪及軍職罪;(3)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瀆職犯罪;(4)破壞經濟秩序、貪污賄賂犯罪。
本叢書具有以下特點:
一、全面。刑法規定的所有罪名,一個不漏地全面介紹;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一個不缺;關于立案、定罪和量刑的所有司法解釋,全部囊括其中,并且標明出處,便于從網絡上或其他方面查考。
二、實用。刑法規定的每一個罪都按照【罪名】、【定罪】、【立案與量刑】三方面進行闡述,簡潔明了。 三、準確。刑法于1997年修訂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后作出許多規定和解釋,有的新規定、新解釋又修改了或者廢除了舊規定、舊解釋。為了便于查閱,本書把所有新規定和新解釋按照罪名詳細分類,有序排列。
本叢書依據的法律和司法解釋資料最新,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等。
本叢書內容新、罪名全、語言通俗易懂、實用性強。它不僅是法律工作者的必備工具書,也是一般社會公民學習刑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必備讀物。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張世琦
2007年12月
圖書目錄
第一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的犯罪……………(1)
第一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1)
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第140條)……………………(2)
2.生產、銷售假藥罪(第141條)…………………………(8)
3.生產、銷售劣藥罪(第142條)…………………………(11)
4.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第143條)……(14)
5.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條) ……………(18)
6.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第145條)……(21)
7.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第146條)……(25)
8.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第147條)…(27)
9.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第148條)………(31)
第二節走私罪………………………………………………(33)
1.走私武器、彈藥罪(第151條第1款)…………………(38)
2.走私核材料罪(第151條第1款) ……………………(41)
3.走私假幣罪(第151條第1款)………………………(43)
4.走私文物罪(第151條第2款) ………………………(45)
5.走私貴重金屬罪(第151條第2款) …………………(48)
6.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第151條第2款)………(50)
7.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第151條第3款)………(53)
8.走私淫穢物品罪(第152條)…………………………(55)
9.走私廢物罪(第152條第2款) ………………………(57)
10.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第153條) …………………(60)
第三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64)
1.虛報注冊資本罪(第158條)…………………………(65)
2.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第159條)……………………(66)
3.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第160條)……………………(68)
4.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1條)……………(71)
5.妨害清算罪(第162條第1款) ………………………(72)
6.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第162條之一)………(74)
7.虛假破產罪(第162條之二)…………………………(76)
8.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163條) …………………(77)
9.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第164條) ………………(82)
10.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第165條)……………………(83)
11.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條)………………………(85)
12.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第167條)……………(87)
13.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第168條)……(89)
14.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第168條)…(91)
15.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第169條) …(93)
16.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69條之一)…………(95)
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97)
1.偽造貨幣罪(第170條)………………………………(97)
2.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第171條第1款) …………(98)
3.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第171條第2款)…(101)
4.持有、使用假幣罪(第172條)…………………………(103)
5.變造貨幣罪(第173條)………………………………(104)
6.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第174條第1款)……………(106)
7.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第174條第2款)……(108)
8.高利轉貸罪(第175條) ………………………………(110)
9.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第175條之一)……(112)
10.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176條)……………………(114)
11.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第177條)…………………(117)
1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177條之一第1款)…………(120)
13.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第177條之一第2款) …(122)
14.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第178條第1款)……(123)
15.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178條第2款) …(125)
16.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179條)………(126)
17.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第180條)……………(128)
18.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第181條第1款) …(132)
19.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第181條第2款) …(134)
20.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第182條)…………………(137)
21.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第185條之一第1款)………(140)
22.違法運用資金罪(第185條之一第2款)……………(141)
23.違法發放貸款罪(第186條第1款)…………………(143)
24.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第187條)…………………(144)
25.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第188條)……………………(147)
26.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第189條)…………(149)
27.逃匯罪(第190條)……………………………………(151)
28.騙購外匯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1條)………………………………………………(154)
29.洗錢罪(第191條)……………………………………(156)
第五節金融詐騙罪…………………………………………(160)
1.集資詐騙罪(第192條)………………………………(161)
2.貸款詐騙罪(第193條)………………………………(165)
3.票據詐騙罪(第194條第1款)………………………(168)
4.金融憑證詐騙罪(第194條第2款)…………………(170)
5.信用證詐騙罪(第195條)……………………………(173)
6.信用卡詐騙罪(第196條)……………………………(176)
7.有價證券詐騙罪(第197條)…………………………(179)
8.保險詐騙罪(第198條)………………………………(181)
第六節危害稅收征管罪……………………………………(185)
1.偷稅罪(第201條)……………………………………(185)
2.抗稅罪(第202條)……………………………………(188)
3.逃避追繳欠稅罪(第203條)…………………………(191)
4.騙取出口退稅罪(第204條第1款)…………………(193)
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5條)………(196)
6.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6條)……(199)
7.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7條) ……………(202)
8.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8條第1款)……(204)
9.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9條第1款)……(206)
1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第209條第2款)…(208)
11.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9條第3款)… (209)
12.非法出售發票罪(第209條第4款)…………………(211)
第七節侵犯知識產權罪……………………………………(213)
1.假冒注冊商標罪(第213條)…………………………(213)
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第214條)……………(215)
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第215條)……(217)
4.假冒專利罪(第216條)………………………………(219)
5.侵犯著作權罪(第217條)……………………………(221)
6.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第218條) ………………………(225)
7.侵犯商業秘密罪(第219條)…………………………(227)
第八節擾亂市場秩序罪……………………………………(229)
1.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第221條)………………(229)
2.虛假廣告罪(第222條)………………………………(231)
3.串通投標罪(第223條)………………………………(232)
4.合同詐騙罪(第224條)………………………………(234)
5.非法經營罪(第225條)………………………………(239)
6.強迫交易罪(第226條)………………………………(244)
7.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第227條第1款)……(246)
8.倒賣車票、船票罪(第227條第2款)…………………(249)
9.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第228條)……………(250)
10.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第229條第1款、第2款)……(252)
11.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第229條第3款)………(254)
12.逃避商檢罪(第230條)………………………………(255)
第二章貪污賄賂方面的犯罪…………………………………(258)
1.貪污罪(第382條、第383條)…………………………(258)
2.挪用公款罪(第384條)………………………………(264)
3.受賄罪(第385條)……………………………………(270)
4.單位受賄罪(第387條)………………………………(279)
5.行賄罪(第389條)……………………………………(282)
6.對單位行賄罪(第391條)……………………………(285)
7.介紹賄賂罪(第392條)………………………………(287)
8.單位行賄罪(第393條)………………………………(289)
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第395條第1款) ……………(291)
10.隱瞞境外存款罪(第395條第2款)…………………(292)
11.私分國有資產罪(第396條第1款)…………………(294)
12.私分罰沒財物罪(第396條第2款)…………………(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