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2943
- 書名:運行中的憲法
- 作者:劉松山著
- 出版社:民主法制
- 出版時間:2008年1月
- 入庫時間:2008-2-22
- 定價:6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憲治思索的坦誠記錄
——讀劉松山教授《運行中的憲法》
黨的領導與人民民主
二元民主結構中的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
一、中國的二元民主結構
二、黨內民主決定人民民主
三、人民民主對黨內民主的影響
黨領導人民民主的雙重屬性
一、黨對人民民主的領導:歷史和國情的選擇
二、對兩種領導方式的分析
三、非強制性領導的實現
四、一種趨勢
黨內民主集中制在人民民主中的運用
一、多面的黨內民主集中制
二、黨內民主集中制運用于人民民主的原則
三、作為組織原則或者組織制度的運用是必須的
四、另外幾種意義上的運用
民主為什么不能只從基層開始
一、基層民主的范圍是什么
二、基層民主發展的歷史脈絡與定位
三、基層民主為何得以優先發展
四、未盡人意的效果
五、檢視和反思
六、中國民主發展的方略和方向
建議將黨規黨法上升為國家法律
一、注重黨的制度化建設是黨的優良傳統
二、黨規黨法與國家法律的關系
三、將黨規黨法上升為國家法律是憲法的內在要求
四、將黨規黨法上升為國家法律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的需要
五、將黨規黨法上升為國家法律是依法治國的需要
公民基本權剝的八個問題
憲法文本中的公民“政治權利”
——兼論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
一、憲法文本中公民“政治權利”的規定
二、憲法文本中公民“政治權利”的范疇
三、進一步的回答
四、刑法有關剝奪公民政治權利規定的是與非
治理街頭小廣告的法律問題
一、問題的提出
二、街頭小廣告與通信自由
三、街頭小廣告與言論自由
四、限制通訊工具與企業經營自由
五、地方立法的界限
有關公民受教育權利和義務的幾個問題
一、受教育權的特點
二、受教育權與平等權的關系
三、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義務
隱性采訪與信息公開
沖突與平衡:媒體監督與司法獨立
一、問題的提出
二、媒體與司法的應然關系
三、一些國家和地區處理媒體與司法沖突的立法和實踐
四、中國媒體監督司法的尷尬
五、尋找平衡:媒體監督司法的幾個具體問題
以人為本與地方法制建設
——以上海市的地方法制建設為例
一、認識以人為本需要注意的三個問題
二、將以人為本確立為上海市的立法指導思想
三、貫徹以人為本指導思想,在立法程序中進行一些探
索和創新
四、貫徹以人為本指導思想,通過立法解決當前本市經
濟社會生活中的幾個突出問題
香港基本法實施中的“民意”
一、香港基本法中有關民意表達的自由和權利
二、實現普選前,民意在基本法實施中應當受到格外重視
三、基本法實施中香港民意表達的一些特點和作用
四、吸收香港民意應當遵循的原則
國家機構和政治道德
階級分析方法與人民民主專政理論的當代含義
憲法確立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經過
人民法院的審判依據
一、問題的提出
二、審判依據是什么
三、審判依據的范圍
四、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為何不能成為審判依據
五、對策與建議
論我國檢察機關的憲法地位
一、檢察機關的歷史作用
二、確立檢察機關憲法地位的理論基礎
三、檢察機關的法律性質與其憲法地位
四、檢察權與檢察機關的憲法地位
五、檢察制度的改革方向
論政府誠信
一、作為政治道德的政府誠信
二、政府誠信的要義
三、政府誠信的具體方面
四、政府誠信與社會誠信的關系
五、建設我國誠信政府的基礎和保障
法律的制定與實施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范圍、構成與標志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范圍
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構成
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標志
立法法制定過程中爭論的主要問題及其解決方式
一、制定立法法的必要性
二、立法法的制定過程
三、立法法制定過程中爭論的主要問題及其解決方式
對民辦教育立法過程中幾個重要問題的反思
一、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一度遇挫
二、如何看待民辦教育中的“合理回報”
三、如何認識立法過程中的多數意見
四、如何看待立法的動機問題
五、是否需要建立立法過程中的修正案制度
六、如何處理立法機關中統一審議機構和有關專門二
員會以及其他工作機構之間的關系
論立法中民主原則的落實
一、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
二、重要法律草案交由全民討論
三、立法過程公開化
專門委員會為什么不能行使立法權和監督權
一、憲法設立專門委員會的初衰
二、專門委員會不是立法主體
三、專門委員會不是監督主體
四、加強專門委員會的作用在于其用足用好已有的法
定職權
立法雜談十則
一、人民代表應當如何代表人民利益
二、法的強制力與說服力
三、立法是一種妥協
四、反思“立法宜粗不宜細”
五、注意立法的當為而不為
六、立法“從實際出發”需要處理好四個關系
七、防止法對社會生活的過度干預
八、新穎性、先行性是地方立法的品格
九、提倡創辦政府公報
十、法制統一與國家統一
地方實施法律豈能靠中央批示和敦促
——山西黑窯案給我們的嚴重警示
一、觸目驚心的黑窯案
二、法律為什么沒有得到執行
三、領導批示敦促法律實施的消極因素
四、推動法律的實施已成當務之急
違憲違法審查和司法改革
“紅頭文件”沖突法律的責任歸屬
——兼評福州王凱鋒案
一、“紅頭文件”是什么
二、“紅頭文件”何以沖突法律
三、違法“紅頭文件”制定者的責任
四、違法“紅頭文件”執行者的責任
五、王凱鋒案給我們的啟示
違法行政規范性文件之責任追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違法行政規范性文件責任之性質
三、違法行政規范性文件之責任追究體制
四、違法行政規范性文件之責任構成
五、違法行政規范性文件須承擔責任之范圍
六、違法行政規范性文件之責任分擔
論公務員對違法命令的不服從
一、問題的提出
二、不服從違法命令的理論基礎
三、一些國家和地區的規定與理論
四、建立我國公務員對違法命令的不服從制度
再論公務員不服從違法命令的幾個問題
一、公務員服從上級命令的條件
二、公務員不服從違法命令的理論選擇和制度建設
三、公務員對違法抽象命令的不服從問題
一件存在多個違法因素的政府規章
——點評《昆明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管理辦法》
一、上位法依據不足
二、違背立法中權力與責任、義務與權利相一致的原
三、違背了《行政處罰法》有關處罰設定權的規定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拖車不得收費的規.
五、違反《行政許可法》有關許可設定權和設定許可
得實行地方保護的規定
六、違法設定停車管理中的收費事項
德國行政訴訟制度和國家賠償制度的有關情況
一、德國行政法院的組織體制
二、德國行政法院的受案范圍和審判依據
三、德國行政訴訟制度與民事訴訟制度的區別
四、德國行政訴訟中的簡易程序
五、德國行政侵權的國家賠償責任
六、法院判決的執行問題
七、內部行政行為的訴訟程序
八、德國行政訴訟的改革趨勢
九、其他問題
指定軍事法院試辦軍內民事案件的批復違憲違法
一、違憲違法
二、不符合我國司法制度和設立軍事法院的初衷
三、軍事法院的體制是否適合審理民事案件值得研究
四、批復確定的軍內民事案件范圍完全可以由地方法院審理
違憲審查熱的冷思考
一、對違憲審查問題的討論還缺少必要的理論準備
二、違憲問題不是當前法制建設中最主要的問題
三、解決違憲問題現實和可以預期的途徑
四、人民法院為什么不能成為憲法訴訟的主角
開發區法院是違憲違法設立的審判機關
一、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二、開發區法院是游離于行政區劃和政權體制之外的東西
三、最高法院批復組建開發區法院是嚴重的違憲違法行為
四、設立開發區法院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大可懷疑
五、人民法院不可以做“改革”的法院
再論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之非
一、“司法改革”的提法是否適當,值得認真研究
二、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要改革的是什么
三、全國人大不適宜批準最高法院進行司法改革
四、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原則”搞司法改革嗎
五、司法改革需要人民法院搞“試點”、“探索”和“積累經驗”嗎
六、人民法院的審判體制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嗎
七、人民法院在改革些什么
八、對人民法院搞司法改革造成的消極影響應予高度重視
特別行政區違憲審查制度對內地之鏡借
一、歷史和背景的鏡借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違憲審查中作用的鏡借
三、法院在違憲審查中作用的鏡借
四、小結
后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