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9899
- 書名:非營利組織及其法律規制
- 作者:劉太剛著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9年5月
- 入庫時間:2009-6-15
- 定價:30
圖書內容簡介
刑法研究多年來形成的一種慣性模式是,將司法實踐中或者理論推演中發現的、無法解決的問題,以立法完善建議作為研究的結論。以學術研究推動法律規則的合理化完善,當然是學術研究的重要使命、基本責任和巨大貢獻之一,然而以“立法完善”作為學術研究和解決問題的普遍方式,從某種程度上講也有推卸責任之嫌:_切責任均推之于立法,一切問題的解決方法均是等待立法的修正,而放棄了根據生效的現行法律如何去解決問題的思索。
現行刑法典頒行于1979年、修正于1997年,其間間隔了18年。這充分地說明了等待刑法典修正在時間上的不經濟性。盡管在這18年問和1997年修正之后,曾經出現了諸多修正刑法典的單行刑法、附屬刑法和刑法修正案,然而其中涉及刑法總則修正的內容屈指可數。同時,翻閱發表于20世紀80年代的刑法研究論著可以發現,形成于當時的多數立法完善建議即使在今天看來依然是合理的,但是理想的法條模式依然停留在紙上,而且類似的甚至更為精細合理的立法完善建議在今天仍然在不斷形成。然而,刑法總則的條文依然屹立不動。客觀地講,問題依然是存在的,而且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復雜,所有的問題在個案中也必須而且已經在法定的訴訟期限內解決。這充分說明了一個問題:刑法總則條款具有持久和旺盛的生命力。之所以會出現此種現象,源于人們對于刑法總則條款的擴張解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刑法解釋的溯及力
一、司法解釋的溯及力
二、立法解釋的溯及力
三、立法解釋與司法解釋的沖突與選擇適用
四、“中間時法”視野中的立法解釋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故意中認識理論的增容
一、犯罪故意中認識理論的結構分析
二、“可能知道”的存在可能性及其刑法意義
三、“可能知道”的界說
四、司法實踐視野中的“可能知道”
第三章 單位犯罪與自然人犯罪關系,的本質思索
一、單位實施自然人犯罪引發的司法尷尬
二、關于單位實施自然人犯罪定性的理論紛爭
三、法條競合的法律實質與重新解讀
四、規定單位犯罪的具體條款:本質上只是特殊量刑條款而非定罪條款”
五、對于遮掩理論研究視角的罪名本質之反思
六、法條關系重新解讀的理論依據和現實價值
第四章 犯罪停止形態中基本犯與加重犯的關系
一、情節加重犯、結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既、未遂的論爭議
二、以輪奸犯罪是否存在既、未遂為例的反思和解析
三、情節加重犯、結果加重犯的本質思索
四、對刑法分則中情節加重犯、結果加重犯的解析
五、共同犯罪與情節加重犯的競合:以此為視角對輪奸問題的再次解讀
第五章 共同犯罪視野中單位因素的介入及其思考
一、單位共同犯罪的必然性及其類型
二、單位共同犯罪的定罪規則
三、單位和個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差異化及其適用規則
四、單位共同犯罪中兩個層級的主從犯認定
五、無法回避的問題:單位內部自然人的關系辨析
第六章 再次犯罪的潛伏式趨嚴化刑罰反應體系
一、理論序曲:前科效應的理論基礎
二、反思和梳理:再次犯罪的潛伏式趨嚴化十級刑罰反應體系
三、自然推論:基于整體邏輯平衡的司法規則
第七章 犯罪人認罪獎勵體系的一體化思索
一、犯罪人認罪和獎勵的內涵
二、刑事立法中犯罪人認罪獎勵體系的結構性梳理
三、犯罪人認罪獎勵體系中差異化規則的具體化
第八章 數罪并罰中的時間差現象及其解決
一、數罪并罰中“時間差”現象的必然性及其理論爭議
……
第九章 刑罰視野中的親情因素及其回歸
第十章 親告罪的司法困境及其解決
后記
本書共3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