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0040
- 書名:醫療損害賠償指導案例與審判依據/法院指導案例與審判依據系列.10
- 作者:本書編寫組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9年6月
- 入庫時間:2009-6-25
- 定價:32
圖書內容簡介
最高人民法院加強審判指導,統一司法標準的六種較為有效的方式是:司法解釋、審判監督、案例指導、司法政策、領導:講話、會議紀要。
本書即是以上述方式為出發點,匯集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過的指導性案例,通過對同類案由案件的集合、整理,為統一司法標準提供參考。
本書收錄的指導性案例,在法律適用中大多存在著一些疑難問題,多為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過參照既有判例可以引導類似的案件同案同判。
除指導案例外,司法政策、領導講話、會議紀要等審判依據,在司法領域中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故本書除收錄審判中常用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外,還分類集結了上述審判政策,為辦案人員提供較為全面的政策依據。
圖書目錄
上篇 指導案例
案例編號: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指導
共同侵權行為的認定與醫療侵權糾紛中被告的責任范圍——張永富等訴棗莊市山亭區中心人民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1.數人共同致他人損害如不存在共同過錯,行為間無關聯共同,且并非指向同一后果,不是損害后果的共同原因,此時便不存在共同侵權。
2.責任范圍與損害范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損害是從受害人的角度來說的,責任范圍是從加害人的角度來說的,顯然,損害范圍大于責任范圍。
案例編號: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指導
非醫療事故的醫療損害——白聯軍訴瀘州醫學院附屬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裁判規則:醫療事故須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才能確定,“因醫療事故鑒定以外的原因”導
致人身損害的,不屬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而屬 二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應
適用《民法通則》相關規定。
案例編號: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指導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的法律分析——關邦仲等訴廣東省人民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裁判規則:
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案例編號: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指導
患者知情同意權問題——谷秀娟訴白城鐵路醫院未履行告知義務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裁判規則:
醫生的充分說明義務與患者的知情同意權。
案例編號: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指導
證據規則在醫療事故糾紛中的運用——劉樂德訴章丘市中醫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裁判規則:
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案例編號: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指導
醫療事故鑒定及損害賠償責任的確定——毛紅、葛登娣訴揚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裁判規則:確定醫療事故的損害賠償責任,應當依照民法基本法和侵權行為法規定的賠償標準進行;在目前法律規定不一致的情況下,應當采取請求權法律基礎的方法,由賠償權利人依法選擇請求權的法律基礎,確定賠償責任。
案例編號: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指導
因果關系的認定——方金凱訴同安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
下篇 審判依據
本書共2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