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5676
- 書名:審判案例研究(第1卷)/天津法院案例叢書
- 作者:李少平主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0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0-12-19
- 定價:60
圖書內容簡介
為了進一步發揮案例指導審判實踐,推動法學研究的作用,編者從近年來天津法院系統的典型案例中篩選出具有代表性的優秀之作,編輯了《審判案例研究》兩卷。全書分為兩卷。
本冊為第一卷,收錄刑事、行政和海事海商案例。
圖書目錄
刑事案例
對“打孔盜油”案應正確區分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和盜竊罪
——宋桂昌、王剛、孫寶嶺破壞易燃易爆設備、劉東升盜竊案
非交通運輸人員也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闞立剛交通肇事案
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區別
——靳維民等金融憑證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虛報注冊資本、偽造企業印章案
盜用單位名義詐騙按自然人犯罪處罰
——汪寶敏合同詐騙案
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
——余文俊非法經營案
在公共場所殺害無辜構成故意殺人罪
——塔力普·玉蘇普故意殺人案
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的區別認定
——卜凡斌故意殺人案
對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罪從輕處罰情節的把握
——劉某故意殺人案
共同犯罪中犯罪故意、犯罪行為、犯罪結果及相應責任認定
——李某、姜友、趙勝臣、張某故意殺人、聚眾斗毆案
單方聚眾斗毆的性質認定及聚眾斗毆罪的轉化犯問題
——韓英強、樊市軍等故意殺人、聚眾斗毆、窩藏案
教唆犯對被教唆人超出教唆犯意行為的責任認定
——廉明賢、崔海軍、吳昊炎故意傷害案
共同強奸犯罪中未得逞的行為人不應以輪奸情節加重處罰
——張某某、劉某某強奸案
實施綁架過程中搶得被害人財物據為己有的,只構成綁架罪
——范妍妍、時妍綁架案
綁架罪“情節較輕”的理解與適用
——楊占娟、王其川綁架案
拒不履行法定撫養義務可構成遺棄罪
——趙建樂遺棄案
對“攜帶兇器搶奪”的司法認定
——胡松維、楊某搶劫案
犯包庇罪且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呂春偉等搶劫案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認定
——王雨鋼、李波等聚眾斗毆、搶劫、敲詐勒索案
用假項鏈偷換真鉑金項鏈的行為構成盜竊罪而不是詐騙罪
——裴秀麗盜竊案
認定共同犯罪故意應區分犯意和犯罪故意兩個概念
——閆國軍盜竊、妨害公務案
利用職務之便騙取拆遷補償款差額據為己有的,構成詐騙罪
——常書增詐騙案
采用虛假證明注冊公司詐騙他人財產的刑事責任認定
——王鵬詐騙、虛報注冊資本案
包容競合與交叉競合的法律適用原則
——張麒詐騙案
搶劫罪與搶奪罪在司法實踐中的區別認定
——于景強、王耀武搶奪案
偷開機動車輛造成車輛損壞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李煥強故意毀壞財物案
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與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的區別認定
——李俊文編造虛假恐怖信息案
聚眾斗毆罪與尋釁滋事罪在司法實踐中的區別認定
——郝桂庭、劉金月、王桂連聚眾斗毆案
關于盜掘古文化遺址及倒賣文物、轉移贓物罪的認定
——劉大力、曹振慶、趙殿永等盜掘古文化遺址、倒賣文物、轉移贓物案
毒品犯罪應以毒品被實際帶入交易環節作為既遂的標準
——徐錦珠、馬家勝販賣毒品,許雁、苗建生、冷永河販賣運輸毒品,尹廣寬、李志霞非法持有毒品案
對于被告人既有從輕又有從重處罰情節的量刑
——賈燕林、李劉艷、宋鐵輝、姜小黨販賣毒品,熊詩衛、梁小偉販賣、運輸毒品,王德山運輸毒品案
關于在互聯網上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犯罪的刑事處罰
——王國柏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物品案
用公款購買彩票構成挪用公款罪
——宋志強挪用公款案
行政案例
可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認定
——邵會訴紅橋區教育局教育行政案
考試作弊,學校有權不授予學位嗎?
——褚玥訴天津師范大學要求授予學士學位案
具體行政行為程序違法的認定及處理
——付亞男不服天津市職業大學教育行政處理決定案
價格鑒證是否可訴
——蔡俊杰訴天津市河東區價格認證中心價格鑒定案
對征收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有異議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李剛請求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返還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案
退休職工重新參加工作不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天津東洋精密鑄造有限公司請求撤銷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案
工傷認定中“工作場所”和“因工作原因”的把握
——孫立興請求撤銷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勞動人事局工傷認定決定書案
工作準備階段突發疾病身亡能否認定為工傷
——天津市紅橋區道路清掃一隊請求撤銷天津市紅橋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案
“私了”后能否再申請工傷認定
——許建文、許建國、許梅九不服天津市紅橋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案
復議不得加重處罰
——焦志剛不服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案
復議并非不服勞動教養決定案件的前置程序
——白光華不服天津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動教養決定案
認定盜版圖書的證據問題探討
——天津市南開區和平書刊發行部不服天津市版權局、天津市新聞出版局新聞出版行政處罰案
攝錄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
——劉德明不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紅橋支隊道路交通行政處罰案
對交通事故受害人進行傷殘評定不是公安機關法定職責
——寧潛寶訴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東支隊履行法定職責案
房屋登記行為的司法審查標準和審查范圍
——鄭銀山不服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行政登記案
海事海商案例
1992CLC公約框架下油污損害受害國申請扣船的條件
——英費尼特航運有限公司申請復議案
排污雖達標,造成污染仍應承擔責任
——孫有禮等18人訴遷安第一造紙廠等養殖損害賠償案
承運人未憑正本提單交付貨物的責任
——河北圣侖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訴津川國際客貨航運有限公司、津川國際客貨航運(天津)有限公司無單放貨糾紛案
未取得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的經營者簽發提單的效力問題
——天津普爾蘭德旅游裝備有限公司訴深圳市龍峰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無正本提單放貨糾紛案
預借提單應承擔侵權責任
——新疆奎屯云森紡織有限公司訴以星綜合航運有限公司預借提單侵權案
托運人變更收貨人后相關費用如何負擔
——北京市天海北方貨運代理有限公司訴北京市絲綢進出口公司、北京北方海豐國際貨代有限公司貨運代理合同糾紛案
涉外商事案件的法律適用
——大連中墾鑫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訴韓國株式會社新韓銀行信用證糾紛案
抵押物被拍賣,抵押權即消滅
——北歐商業銀行—歐洲銀行訴佛他貿易有限公司船舶抵押權案
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可拒絕理賠
——怡信有限公司訴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船舶保險合同糾紛案
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人的上訴權,保險人能否減免責任
——陜西鼓風機(集團)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保險合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