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5677
- 書名:審判案例研究(第2卷)/天津法院案例叢書
- 作者:李少平主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0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0-12-19
- 定價:62
圖書內容簡介
為了進一步發揮案例指導審判實踐,推動法學研究的作用,編者從近年來天津法院系統的典型案例中篩選出具有代表性的優秀之作,編輯了《審判案例研究》兩卷。全書分為兩卷。
本冊為第二卷,收錄民商事知識產權案例。
圖書目錄
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疏于管理導致侵害發生的應當承擔責任
——王柱江等與大港油田公司、海建公司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
合伙關系的認定
——程光明與劉德才等人身損害賠償案
保留所有權的機動車造成損害的責任承擔
——馬維維與邱愛良、沈陽運輸公司人身損害賠償案
無共同過錯的數個侵權行為人應根據過錯和原因力的比例各自承擔責任
——張明訴孫敬、張毅、南開大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
第三人造成職工傷害,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不再承擔民事責任
——趙晉平訴李東生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
交通事故造成機動車貶值的賠償
——李國海訴曹斌財產損害賠償案
交通事故認定書在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的運用
——林小英等四人與井厚鄉、來興公司、金通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
用戶專用電力設備造成人身損害,電力設施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
——王某某與徐莊村委會電力公司人身損害賠償案
姓名權保護與賠禮道歉民事責任方式的適用
——趙江與趙江(劉聯合)、趙芳姓名權糾紛案
新聞報道未盡充分調查核實義務或在評論中侮辱他人人格致人名譽損害構成名譽權侵權
——殷春華訴今晚報社、老年時報社、姜艷秋、杜新科等侵犯名譽權案
涉及著作權爭議的名譽權侵權案件的處理
——張永琛訴王慶祥、東亞經貿新聞報社侵犯名譽權案
作為行政處罰依據的產品質量鑒定報告是否構成名譽權侵權
——海泰公司訴飼料中心、中國農業大學、李德發、龔利敏、譙仕彥名譽權侵權案
離婚時婚后貸款購置的尚未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的分割
——徐輝與李津離婚案
夫妻單方取得股權在離婚時的分割
——張廣新訴吳廣琴股權分割案
保管合同成立的認定
——孫寶龍訴上古林村委會保管其父母尸骨丟失損害賠償案
略論債務承擔
——王鳳歧與翔馳公司等履行債務承擔協議違約糾紛案
“知假買假”案件的審理
——楊樹生與天津市港商醫藥總公司、郭寶成買賣糾紛案
“先刑后民”原則的適用
——郭景忠訴天泰公司、藍星公司買賣合同案
商家為促銷贈送的禮金券不屬于法律禁止發行的代金票券
——劉月霞與中原百貨買賣合同案
合同違約金過高的調整
——翔達鋼鐵訴北京二建買賣合同糾紛案
公產房產權人對于房屋交易的掛牌競價要求對公產房置換合同效力的影響
——田春祿、范淑萍訴王瑞、王曉利公產房置換合同案
就尚未取得產權證書房屋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聶美慧與齊秀生房屋買賣合同案
房屋面積不足的差價請求權應由房屋買賣合同買方主張
——孫全樂與豪業公司及費國蘭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贈與合同的撤銷
——閻惠英訴劉靜儉、劉月鵬贈與合同案
顯失公平合同的司法認定
——家園公司訴森得瑞公司合同糾紛案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訂立合同的效力
——和平建行與菁亞公司、英達公司借款擔保糾紛案
連帶責任保證人破產,債權人主張債權的法律適用
——中行天津分行與天津寶碩公司借款合同案
對于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轉讓公告不產生中斷時效的效力
——裕然訴一日化廠、騰達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企業破產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逾期申報債權的處理
——音樂學院與大通解放南路證券營業部、大通證券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保證合同無效時有過錯的保證人的責任范圍
——朱聯臣訴趙秀英、趙國山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定金合同的認定
——東陽毛紡公司訴天源貿易公司雙倍返還定金糾紛案
受虛假廣告影響訂立的合同屬于因欺詐而可撤銷的合同
——金必達公司與廖玉章委托合同糾紛案
表見代理的認定
——賈靜訴肖德強、肖玉芬委托合同糾紛案
委托理財合同中保底條款的效力
——藍天公司訴安信公司委托理財合同糾紛案
居間合同中居間人如實告知義務的認定
——谷蘭惠訴天津合生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居間合同糾紛案
略論保險合同的復效
——王俊玲與人壽保險和平支公司保險合同欠款糾紛案
略論保險人的免責條款的“明確說明義務”
——孫文秀與天津人壽保險合同案
意外傷害保險不適用財產保險的“損失補償原則”
——馮躍順訴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保險合同案
第三者責任險中“第三者”范圍的界定
——楊樹嶺訴平安保險寶坻支公司保險合同案
保險合同變更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史樹超訴人保河西支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
“非典疫情”不屬于不可抗力
——賴思宇與祿德桂婚慶服務合同糾紛案
托老合同的性質和效力
——李良驥訴天津市河東區大直沽老人院托老合同糾紛案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享有物業服務合同的任意解除權
——新典居業主會訴首華物業管理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
物業公司對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不負絕對的安全保障義務
——苗景芳訴福泰物業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訴權不能依合同取得
——中國音樂著作協會訴滾石公司侵犯著作權案
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
——米蓋爾(天津)公司訴西班牙公司等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案
技術秘密保護范圍的界定
——三華公司訴英康公司、肖剛、劉立冬、邢培永、李尤侵犯商業秘密案
勞動合同中競業限制協議的效力認定
——王軍娜與光大人壽違反競業限制協議勞動爭議案
基層工會主席勞動合同短于任期的,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屆滿
——北海容器(天津)有限公司與杜永鍵勞動爭議案
違反國家規定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的合同條款無效
——埃梯梯科能(天津)電子工業有限公司訴范志恒勞動爭議案
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有權獲得經濟補償金
——王春榮與東星公司勞動爭議案
依法制定并公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可以作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姜曦訴天津遠洋運輸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
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情況,用人單位有權解聘
——李燕芬訴天津商學院人事爭議案
“附條件合同”內涵的理解與司法認定
——中遠公司訴中藝公司、弘揚公司貨運代理合同案
公司股東以其不享有所有權的實物出資應承擔出資不實的責任
——賀彬悅訴金屬集團公司損害公司權益糾紛案
股權轉讓合同與資產轉讓合同性質的認定
——燕趙公司等訴萬兆公司、關云祥、慶達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
股東要求查閱公司賬簿應說明目的
——王全福訴天津人立骨科器械有限公司確認股東資格及知情權糾紛案
有限公司增資股東對其他股東不認繳的部分有優先認繳的權利
——聶梅英訴電子商務公司等公司決議侵害股東權糾紛案
公司僵局的司法認定
——楊虎訴李玉德、天津騰德化工有限公司解散公司案
賣方對保理商未按時受償的應收款負回購責任
——招商銀行天津分行與華通潤公司等保理合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