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5828
- 書名:最新工傷保險條例釋義
- 作者:國務院法制辦等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1年1月
- 入庫時間:2011-1-5
- 定價:30
圖書內容簡介
2003年4月27日,國務院通過了《工傷保險條例》,該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對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
本書對條例中的工傷保險基金、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以及工傷保險監督管理等問題進行了解答。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保費征繳
第四條 用人單位責任
第五條 主管部門與經辦機構
第六條 工傷保險政策、標準的制定
第二章 工傷保險基金
第七條 工傷保險基金構成
第八條 工傷保險費
第九條 行業差別費率及檔次調整
第十條 繳費主體、繳費基數與費率
第十一條 統籌層次、特殊行業異地統籌
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和用途
第十三條 工傷保險儲備金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視同工傷的情形及其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不屬于工傷的情形
第十七條 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時限及受理部門
第十八條 申請材料
第十九條 事故調查及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工傷認定的時限、回避
第四章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鑒定的條件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等級
第二十三條 申請鑒定的主體、受理機構、申請材料
第二十四條 鑒定委員會人員構成、專家庫
第二十五條 鑒定步驟、時限
第二十六條 再次鑒定
第二十七條 鑒定工作原則、回避制度
第二十八條 復查鑒定
第二十九條 再次鑒定和復查鑒定的時限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工傷職工的治療
第三十一條 復議和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 配置輔助器具
第三十三條 工傷治療期間待遇
第三十四條 生活護理費
第三十五條 一至四級工傷待遇
第三十六條 五至六級工傷待遇
第三十七條 七至十級工傷待遇
第三十八條 舊傷復發待遇
第三十九條 工亡待遇
第四十條 工傷待遇調整
第四十一條 職工搶險救災、因公外出下落不明時的處理
第四十二條 停止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等情況下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 派遣出境期間的工傷保險關系
第四十五條 再次發生工傷的待遇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六條 經辦機構職責范圍
第四十七條 服務協議
第四十八條 工傷保險費用的核查、結算
第四十九條 公布基金收支情況、費率調整建議
第五十條 聽取社會意見
第五十一條 對工傷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五十二條 群眾監督
第五十三條 工會監督
第五十四條 工傷待遇爭議處理
第五十五條 其他工傷保險爭議處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 挪用工傷保險基金的責任
第五十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責任
第五十八條 經辦機構違規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 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經辦機構間的關系
第六十條 對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處罰
第六十一條 鑒定組織與個人違規的責任
第六十二條 未按規定參保的情形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協助調查的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四條 相關名詞解釋
第六十五條 公務員等的工傷保險
第六十六條 非法經營單位工傷一次l生賠償及爭議處理
第六十七條 實施日期及過渡事項
附錄
第一部分相關規定
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
(2010年12月20日)
工傷保險條例
(2010年12月20日修訂)
工傷認定辦法
(2003年9月23日)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2003年9月23日)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2003年9月23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事業
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5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010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2008年9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2004年11月1日)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1999年1月22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
(1999年11月23日)
勞動行政處罰若干規定
(1996年9月27日)
第二部分社會保險仲裁、復議、訴訟有關文書格式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審批表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通知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存根)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訴通知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決定
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復議申請書
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復議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復議受理通知書(送達被申請人)
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復議不予受理決定書
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復議決定書
強制執行申請書(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用)
強制執行申請書(復議機關用)
行政復議建議書
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應訴答辯狀
關于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關于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行為的行政處理決定書
第三部分工傷保險有關表格參考樣式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接待登記表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
勞動者工傷報告表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申請告知書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立案調查審批表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詢問通知書(存根)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詢問通知書
工傷認定調查通知書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調查筆錄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調取材料(案卷)通知書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調查報告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閱卷筆錄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評議筆錄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案件結案報告
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送達回證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與職業病傷殘等級評定結論通知書(存根)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與職業病傷殘等級評定結論通知書
接受傷殘等級評定結論通知書回執
職工工傷待遇審批表(一次性待遇審批表)
職工工傷待遇審批表(傷殘津貼、護理費審批表)
傷殘人員配置輔助器具審批表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工傷保險待遇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