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著作客觀且系統地描摹了美國政府以及美國法律是如何面對乞討現象的,從視為犯罪、道德瘟疫到確認為憲法權利,從立法上的全面禁止到有條件的規制……該著作理性而創建性地提煉出現代社會面對乞討問題所應具備的三個理念或者三大心態:其一,當政府無法持續為人們提供必要的生存保障時,完全禁止乞討將是違反人權的。因此,在現代社會,乞討應當被作為一種權利加以認真對待。其二,有效的、可持續的乞討規制立法或者政策必須建立在對社會利益和乞討者個人利益的適度平衡之上。其三,政府對乞討行為的規制僅僅是治標之策,最大限度地消除乞討現象還必須通過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等政策加以實現。盡管上述結論尚需社會和實踐的反復檢驗,但這些觀點至少給看似不可調和的唯權利論和唯規制論提供了可能的對話空間,同時也將有助于避免規制立法以及政策走向極端,或者背離初衷。
如同林彥所言,理解乞討問題的視角可以是法律的,部分問題的解決也在法律之中,但解決問題的最終出路卻在法律之外。“禁討立法只是治標之策,而消除貧困及提高福利則是治本之策。”美國是這樣,中國也是如此。美國關于乞討問題的法治實踐以及效果給我們以規制模式的啟示和權利供給模式的借鑒,綜合的、制度的和機制的回應在中國是必不可少的。對于非常態的生活方式,人們理應在認可、保護的前提下予以規范。保護有條件的乞討并非鼓勵不勞而獲,而是在勞而無獲或者喪失自食其力能力的環境中讓人有起碼的尊嚴和維系生存的手段。用多數人的善心和援手攙扶個別失意者也是人類文明應有的內涵。
作者簡介
林彥,福建平潭人,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法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兼任中國立法學研究會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學、立法學、比較憲法、行政法學,近年專注對乞討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律修改權、執法檢查權等問題的研究;譯有《無法生活》一書。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