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被告人了解保持沉默權的米蘭達警告,更多是關于程序公正,還是關于言語行為或沉默的常規呢?美國關于原住民的法律在“保護”和“保存”原住民的宗教和語言的宗旨下,侵犯了原住民甘愿的或傳統的“沉默 ”了嗎?在《正義的沉默》中,瑪麗安·康斯特布爾通過探究這類的例子來考察現代法律中至關重要的東西:關于正義的潛在的新的沉默。
通過把她關于現代法律的主張建立在對美國法律和相關法律文本的修辭學分析的基礎上,進而把這些主張定位在尼采、海德格爾和福柯的傳統中,康斯特布爾叩問,關于現代法律和正義中的沉默我們該做哪些努力。
她表明,在理解現代法律方面她所說的“社會法律實證主義”如何比自然法/實在法的兩分法更為重要。
但是法律——像語言一樣——并不總是實證的、經驗的或社會學的,它也不需要如此。康斯特布爾考察了沉默的各種可能性,并提議了一種關于法律的替代性理解——一種從語詞對正義的呼喚中浮現的理解,盡管這種呼喚是無聲的。《正義的沉默》以深刻的洞察和流暢的行文提出,如今正義處于現代實在法的沉默之中,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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