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1890
- 書名:國際法中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問題研究/法律科學文庫
- 作者:宋杰著
- 出版社:中國人大
- 出版時間:2012年5月
- 入庫時間:2012-6-12
- 定價:69
圖書內容簡介
普遍性法律利益是指國家基于保護作為整體的國際共同體的利益而享有的一種抽象性法律利益,源于國際法院所提出的“對一切”義務概念。一旦此種利益受到侵害,任何國家,均有權基于一定法律基礎而采取一定法律行動。在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事項上,無論是從國際司法機構視角還是從國家實踐視角看,均處于不斷發展并逐漸突破過程之中。無論是通過國際司法機構還是通過普遍管轄權的行使等來推進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實質上都是司法干涉。作為一種法律現象的司法干涉,其已發展成為與人道干涉并行的另一種重要干涉形式。國際社會有關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實踐對于中國而言,無論是在國家利益的維護方面,還是在法律制度的創新方面,均意味著重大挑戰。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引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范圍
第二章 普遍性法律利益的概念
第一節 普遍性法律利益的界定
1.1 法律利益的概念及其分類
1.2 普遍性法律利益的概念、特征 及其來源
第二節 普遍性法律利益的提出與 發展
第三節 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 途徑與方式
第三章 常設國際法院在普遍性法律 利益保護方面的實踐研究
第一節 溫布爾登案
1.1 基本案情
1.2 簡要評析
第二節 梅梅爾地區規章解釋案
2.1 基本案情
2.2 簡要評析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四章 國際法院與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
第一節 起步與徘徊階段:從《滅種罪公約》保留咨詢 意見案到西南非洲訴訟案
1.1 《滅種罪公約》保留咨詢意見案
1.2 西南非洲訴訟案
1.3 北喀麥隆案
第二節 重點突破階段:從巴塞羅那電力、電車和電燈公司案 到留駐納米比亞的法律后果咨詢意見案
2.1 巴塞羅那電力、電車和電燈公司案
2.2 留駐納米比亞的法律后果咨詢意見案
第三節 “進一步退兩步”階段:從空中核試驗案 到東帝汶案
3.1 新西蘭訴法國、澳大利亞訴法國核試驗案
3.2 東帝汶案
第四節 再次小步前進階段:從修筑隔離墻的法律 后果咨詢意見案到南極捕鯨案
4.1 修筑隔離墻的法律后果咨詢意見案
4.2 波黑訴塞爾維亞《滅種罪公約》適用案
4.3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適用案
4.4 南極捕鯨案
第五節 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程序性和技術性規則
5.1 同意規則
5.2 第三方同意規則
5.3 “訴諸法院的權利”規則
5.4 司法實效原則
5.5 “聯合國體系”的制約效應
第六節 參加與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
6.1 《國際法院規約》和《國際法院規則》相關規定
6.2 基于第62條規定發展出來的兩種不同形式的參加
6.3 第62條與基于普遍性法律利益的參加
第七節 本章小結
第五章 普遍管轄權的行使與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
第一節 普遍管轄權的定義、分類與特征
第二節 普遍管轄權的功能與基礎
第三節 普遍刑事管轄的一般性實踐:基于西歐各國 實踐的考察
3.1 普遍管轄權的啟動機制
3.2 普遍管轄權所涉犯罪種類及啟動條件/要求
3.3 有關普遍管轄權與豁免的實踐
3.4 具體個案考察:西班牙與比利時的相關立法與實踐
第四節 普遍民事管轄:發展與挑戰
4.1 美國有關普遍民事管轄的立法與實踐
4.2 國際社會的關注與初步評論
4.3 《禁止酷刑公約》第14條與普遍民事管轄
4.4 《民商事管轄權和外國判決海牙公約(草案)》與 普遍民事管轄
4.5 影響普遍民事管轄今后發展的因素及中國的對策
第五節 普遍管轄權的行使范圍與行使限制
5.1 國際社會1958年圍繞海盜定義制定的分歧及其 啟示意義
5.2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普遍管轄權擴展后的警示意義
5.3 普遍管轄權的行使范圍與行使限制
第六節 普遍管轄權與豁免
第七節 國際刑事法院與普遍管轄權
7.1 補充性原則的歷史發展
7.2 補充性原則在《羅馬規約》中的確立過程
7.3 《羅馬規約》第17條規定與補充性原則
7.4 有關補充性原則實施的內外監控制度設計
7.5 簡要總結
第六章 人道干涉、保護的責任與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
第一節 人道干涉:概念、理論與相關實踐
1.1 人道干涉的定義
1.2 有關人道干涉的理論與實踐
第二節 人道干涉的法律依據
2.1 《聯合國憲章》相關規定
2.2 人道干涉與習慣國際法
第三節 保護的責任與人道干涉
3.1 保護的責任的基本含義及其發展
3.2 國內外學者有關保護的責任的研究
3.3 國際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對“保護的責任”的回應
3.4 “保護的責任”理論對人道干涉今后發展的影響
第四節 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相關規定與人道干涉
第五節 本章小結
第七章 反措施與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
第一節 反措施的性質
第二節 受害國以外的國家所采取的反措施問題
2.1 學者觀點
2.2 國際法委員會立場
第三節 受害國以外的國家采取反措施的相關案例
3.1 美國針對阿明政權的反措施
3.2 某些西方國家針對波蘭和蘇聯采取的反措施
3.3 歐共體針對阿根廷“入侵”馬爾雅納斯群島的反措施
3.4 荷蘭針對蘇里南所采取的措施
3.5 美國針對南非所采取的措施
3.6 對南斯拉夫的集體措施
3.7 英國等針對伊朗所采取的措施
3.8 簡評
第四節 WTO體系內援引一般性反措施的問題
4.1 圍繞外部反措施的理論爭議
4.2 GATT時期有關外部反措施的案例
4.3 WTO內有關外部反措施的案例
4.4 總結與評論:外部反措施與受害國以外的國家采取 外部反措施的權利
第八章 普遍性法律利益保護的擴展:WTO相關實踐的意涵
第一節 秘書長報告引出的關注
第二節 “潛在利益”的提出及其所帶來的挑戰
第三節 “潛在利益”的保護與國家責任援引機制
第四節 “潛在利益”的保護與非違法之訴: 并合還是并存?
第五節 總結性評論:“潛在利益”的保護對于中國 意味著什么?
第九章 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司法干涉與中國: 問題、挑戰與對策
第一節 一般性總結與評論
第二節 司法干涉之于普遍性法律利益保護的意義
第三節 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護、司法干涉與中國
本書援引案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