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2319
- 書名:大國地方: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研究
- 作者:熊文釗主編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2年7月
- 入庫時間:2012-8-6
- 定價:5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從法律角度來研究中央與地方關系的著作,共分為十二章。分別從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基本理論;中央與地方關系的歷史演進;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比較研究;我國中央與地方一體多元的關系格局;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的基本原則;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權劃分;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關系的法治化;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系;中央與地方關系的區域結構問題;建立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與地方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建立和完善中央與地方關系的糾紛解決機制,十二個方面進行研究。
本書論述全面,觀點前沿,是目前國內從法治視角研究關于中央與地方關系的著作中,最全面、權威的作品。其中對很多制度的設計非常具有參考價值,可以給行政官員、專家學者以有益啟示。
圖書目錄
序 言/胡建淼
序 言/張千帆
第一章 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基本理論
第一節 國家結構形式及其理論
一、單一制模式
二、聯邦制模式
三、對單一制模式與聯邦制模式的評價
四、國家結構形式的模式選擇
第二節 中央與地方權力關系及其理論
一、中央集權主義
二、地方分權主義
三、均權主義
第三節 地方自治及其理論
一、地方自治的概念
二、地方自治的基本理論
三、地方自治與地方分權及其類型
四、地方自治制度的形成和發展
五、地方自治的法治化進路
第四節 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方式及其理論概述
一、立法控制
二、行政控制
三、財政控制
四、人事控制
五、司法控制
六、政策控制
第二章 中國中央與地方關系的歷史演進
第一節 君主專制政體下的中央與地方關系
一、君主專制政體
二、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
第二節 近代地方制度的演進
一、最后帝國的政治博弈
二、最初共和國的思想博弈
三、袁世凱時期的權力博弈
四、北洋時期的軍閥割據與聯省自治運動
五、國民政府時期的地方法制
第三節 新中國的中央與地方關系及其改革
一、新型國家的中央與地方關系
二、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中央與地方分權的探索
三、計劃經濟體制的結構性弊端
四、體制改革與地方分權
五、行政區劃及其調整
六、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實施
七、“一國兩制”與特別行政區
第四節 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的必要性研究
一、理論必要性
二、現實必要性
第三章 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比較研究
第一節 國家結構形式與地方分權
一、聯邦制國家的權限劃分與單一制國家的權限劃分
二、立法領域的分權與行政領域的分權
三、權限爭議的解決
第二節 中央與地方的組織
一、中央政府有關行政機構
二、地方政府及其他政府機構
第三節 西方國家地方政府制度改革
一、《里斯本條約》對歐盟各國地方制度的發展
二、法國地方制度的改革
三、英國地方制度的改革
四、德國地方制度的改革
五、俄羅斯地方制度的改革
六、日本地方制度的改革
七、美國地方制度的改革
八、西方國家地方政府制度改革的特點、趨勢和啟示
第四章 我國中央與地方一體多元的關系格局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關系格局的一體多元性
一、現階段中央與地方關系模式的審視
二、中央與地方政府一元化關系格局的規范性解讀
三、中央與地方政府間政治
——經濟關系的多元化格局分析
第二節 中央與一般行政區之間的關系
一、中央與一般行政區之間一體多元關系格局的形成過程
二、中央與一般行政區多元化關系的主要表現
三、中央與一般行政區多元化關系形成的原因分析
第三節 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之間的關系
一、民族區域自治與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之間關系的構建
二、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之間關系的特點
第四節 中央與特別行政區之間的關系
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以及中央與特別行政區之間關系的一體性
二、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以及中央與特別行政區之間關系的多元性
第五節 中央與經濟特區、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之間的關系
一、中央與經濟特區、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之間關系產生的背景
二、中央與經濟特區、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之間的多元關系
第五章 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原則
一、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原則的內涵簡析
二、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原則的確立
三、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原則的實施
四、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進一步闡釋
——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
第二節 相對集權與適當分權相結合原則
一、相對集權與適當分權原則概述
二、相對集權與適當分權原則的內涵分析
三、相對集權與適當分權原則的實現
四、相對集權與適當分權原則的必要闡釋
——地方自治
第三節 公民權利決定公共權力原則
一、“權利——權力”二元關系的產生
二、對公民權利決定公共權力的憲政解讀
三、公民權利決定公共權力原則的實現
四、公民權利與中央與地方關系的契合
第四節 公共權力成本最小原則
一、公共權力成本最小原則的理論闡釋
二、公共權力成本最小原則的實例分析
第五節 事權與財權相匹配原則
一、事權與財權相匹配原則的內涵
二、分稅制:事權與財權相匹配原則的重要實踐
三、事權與財權相匹配原則的現實困境
第六節 行政區劃與經濟區域相協調原則
一、行政區劃與經濟區域的關系
二、行政區劃與經濟區域的協調
三、行政區劃與經濟區域相協調的實踐
第七節 行政區域與司法區域相分離原則
一、行政區域與司法區域相分離原則的基本問題
二、當前我國行政區域與司法區域相分離原則的成功實踐
第八節 中央與地方關系法制原則
一、中央與地方關系法制原則概述
二、中央與地方關系法制原則的主要內容
第六章 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基本理論
一、事權與事權劃分
二、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理論舉要
三、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基本原則
四、中央與地方事權的劃分:域外比較的視角
第二節 中央事權
一、國家立法權
二、國家機構組織權
三、人事任免權
四、重大事項決定權
五、國家監督權
六、最高行政管理權
第三節 地方事權
一、地方自治法規或自治法律制定權
二、地方財政稅收權
三、地方事務管理權
第四節 中央與地方共享事權
一、中央與地方共享事權概述
二、中央與地方共享事權舉要
第七章 中央與地方財政權劃分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支結構與土地財政問題
一、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支結構
二、土地財政問題
第二節 分稅制
一、分稅制出臺的背景
二、分稅制的產生與發展
三、分稅制的成果與缺陷
第三節 完善中央與地方財權劃分制度
一、制定《中央與地方關系法》
二、明確各級政府的財稅權
三、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完善財政激勵機制
第八章 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關系的法治化研究
第一節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
一、民族區域自治權概述
二、民族區域自治權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上級國家機關的職責
一、上級國家機關的職責原則
二、上級國家機關職責方式
第三節 民族自治地方的區域結構的法治化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區域結構變動過于隨意
——以鄂倫春自治旗為例
二、民族自治地方不再“自治”
——以麗江為例
三、妥善處理“大自治”與“小自治”的關系
第四節 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關系法治化的特別措施
一、健全民族自治地方獲得利益補償的權利
二、加強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的合作關系
三、提升各級民族事務委員會的地位并加強其職能
第九章 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系
第一節 特別行政區的設置對我國國家結構形式的影響
第二節 處理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系的基本原則
一、主權與授權關系原則
二、“一國兩制”原則
三、“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原則
四、法治原則
第三節 中央為體現“一國”原則享有的權力
一、特別行政區的創制權
二、外交權
三、防務權
四、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的任命權
五、對基本法本身所擁有的權力
六、對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備案發回權
第四節 特別行政區為體現“兩制”原則享有的權力
一、實行不同于內地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
二、行政管理權
三、立法權
四、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五、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的權力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關系的區域結構問題
第一節 恢復和建立新型大區管理體制
一、大區制簡史
二、新中國成立初期大區制的歷史意義及其啟示
三、延續與創新:恢復和建立大區管理制度
第二節 劃小省區
一、引言:一項省區重新劃分的方案
二、劃小省區的客觀需求
三、劃小省區的標準
四、劃小省區的幾點注意事項
第三節 減少層級
一、我國行政層級設置的歷史與現狀
二、關于行政層級設置的域外模式
三、減少行政層級改革的重要意義
四、減少行政層級改革的推進
第四節 省直接管縣
一、問題與現狀
二、同市管縣模式的比較優勢:省直管縣的重大意義
三、省直管縣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四、省直管縣改革的指導思想和途徑
五、對省直管縣的再思考
第十一章 建立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與地方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
第一節 建立中央與地方的良性互動關系
一、中央與地方的良性互動關系的內涵解析
二、中央與地方良性互動關系的實現
第二節 建立和完善地方利益的表達與平衡機制
一、相關概念的厘清:地方利益,地方政府利益和地方人民利益
二、我國地方利益表達的現狀
三、駐京辦:一個地方利益表達失范的特例
四、地方利益的平衡
第三節 加強地方政府間相互協調與合作機制
一、府際關系概說
二、地方政府間的競爭型橫向關系
三、地方政府間的互惠型府際關系
四、地方政府間的援助型府際關系
第四節 建立相對獨立的司法保障機制
一、當前司法保障所面臨的困境
二、海事法院:行政區域與司法區域相分離原則的成功實踐
三、獨立司法保障機制的構建論綱
第十二章 建立和完善中央對地方的監督與控制機制
第一節 立法監督與控制
一、概述
二、我國立法監督與控制的現狀
三、我國立法監督與控制的問題及完善
第二節 行政監督與控制
一、行政監督控制的分類
二、主要西方國家的行政監督和控制
三、我國中央對地方的行政監督與控制:條塊關系研究
第三節 司法監督與控制
一、司法監督與控制概說
二、我國司法監督的現狀及可行性分析
第四節 財政監督與控制
一、我國中央對地方財政控制的現狀掃描
二、單一制國家中央對地方財政的控制經驗
三、完善我國中央對地方財政控制的路徑
第五節 人事監督與控制
一、人事監督概述
二、我國中央對地方人事監督制度的現狀與問題
三、黨內的監督與控制
第六節 政策監督與控制
一、政策監督與控制的內涵及特征
二、政策監督與控制的典型
——“先行先試”
三、中央對地方政策監督與控制的法治化
第十三章 建立和完善中央與地方關系的糾紛解決機制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糾紛的解決機制——協商
一、中央與地方糾紛協商解決協商模式概述
二、協商模式的理性分析
——在協商民主與政治協商之間
三、協商模式的制度實現
——協商之后的法制化抑或是法制框架下的協商
第二節 中央與地方糾紛的解決機制——訴訟模式
一、訴訟的性質
——行政訴訟抑或是憲法訴訟
二、訴訟的爭議方
——應然平等與實然不平等間的糾結
三、訴訟的居間裁判者
——諸多構想中的理性選擇
第三節 模式的選擇與關聯理論研究的支撐
一、模式的選擇
二、關聯理論研究的支撐
后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