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6031
- 書名:從行政分權到法律分權:轉型時期調整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關系
- 作者:朱丘祥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3年5月
- 入庫時間:2013-7-14
- 定價:32
圖書內容簡介
新一輪垂直管理改革絕非僅僅限于行政系統內部“收權”的便宜之記,毋寧說它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漸趨完善的基礎上,國家政治體制順勢改革的破題之舉。新中國成立以來,在集權與放權之間已經經歷了“三收三放”的循環,卻一直難以找到最合適的“央地關系”權力安排。只有把垂直管理改革放在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建設的大框架內進行系統思考,我們才能看清它的體制意義,鑒定改革的信心和決心,明確它調整和完善的方向,并在相關配套措施緊跟而上的情況下用法律去規范它。
圖書目錄
自 序
緒 論
一、風生水起的垂直管理改革
1稅務部門的分置式垂直管理
2中國人民銀行的大區垂直管理
3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派駐式垂直管理
4國土資源部門土地督察制度和省以下垂直監管相結合
5工商、商檢、質監等機關的省以下垂直 管理
6藥監部門由垂直管理回復屬地管理
7審計、統計機關的垂直派出機構
8環保、建設部門的垂直督察機構
二、垂直管理改革的時代特征
1從方式來看,垂直管理改革呈現出形式的多樣化
2從目的來看,新一輪垂直管理改革重在打擊地方保護主義以加強中央宏觀調控能力
3從依據來看,垂直管理改革主要依托中央及其部委的政策性文件,法律化程度很低
三、垂直管理改革面臨的時代挑戰
1需要在科學界定中央與地方事權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垂直管理的事務范圍
2亟待在垂直管理機關和地方政府之間改進協作與監督的基本法律關系
3需要加強對垂直管理機關的外部法律監督和內部制約機制,防治直管權力的專斷濫用
4有待把握時機制定央地關系基本法,實現央地“條”、“塊”關系的法治化
四、 國內外相關研究現狀及本課題的研究進路
1國內研究現狀
2國外相關研究概述
3本課題的研究進路
第一章 垂直管理事項的規范設定
——中央與地方事權的規范劃分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原理、原則及方式進路
一、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事權的規范涵義
1事權概念辨析
2事權分類
二、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基礎理論
1 “民主集中制”理論
2中央與地方均權理論
3事務本質理論
4功能最適理論
5程序保障理論
6特定機制和方法理論
三、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基本原則
1發揮兩個積極性原則
2效率最大化原則
3地方優先、上升分配原則
4事權與財權、財力相匹配原則
5法治原則
四、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方式
1我國臺灣地區政府間事權劃分的方式
2我國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方式的基本進路
第二節 政府間權限劃分的他國經驗及發展趨勢
一、傳統單一制國家的地方分權改革——以法國為例
1 1982年法律規定的地方分權改革
2 2003年憲法性法律規定的地方分權改革
二、單一制國家中的分權自治模式——以日本為例
1國家與地方公共團體新關系的構建
2地方公共團體的體制完善
3日本地方自治的特色
三、聯邦制國家從二元分權到合作共治
——以美國為例
1美國傳統二元分權模式下聯邦與州的權限劃分
2新的歷史條件下聯邦政府與州的合作共治成了一種新的發展趨勢
四、聯邦制國家中的合作模式——以德國為例
1德國的合作聯邦主義
2聯邦與州的權限劃分原則
3聯邦與州的事權劃分
4聯邦與州的財政分權
第三節 垂直管理體制的規范分析
一、決定實施垂直管理體制的主體和標準
1決定實施垂直管理體制的主體
2界定垂直管理事務的標準——事務重要性
3垂直管理事務的范圍
二、我國中央垂直管理事務的規范分析
1已經實行中央垂直管理的事務的規范依據
2土地監管領域需要中央垂直管理的事務分析
3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領域的中央專屬管理事務分析
4環境保護領域需要中央垂直管理的事務分析
5中央在其他領域須專屬直管的事務
三、省以下垂直管理事務的性質和范圍
1省以下垂直管理事務的性質
2省以下垂直管理事務的范圍
第二章 協作與監督
——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基本法律關系之改進
第一節 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的協作關系
一、地方政府尊重和保障垂直管理機關獨立行使職權
1垂直管理機關以服從本部門垂直管理為主,以地方政府管理為輔
2保障垂直管理機關執法的獨立性
3地方政府要有效消除與垂直管理機關之間潛在的“目標沖突”
4垂直管理機關要自覺防范、抵制地方政府的“俘獲”
二、改善行政協助法律制度
1規定法定協助的主要情形
2行政協助的基本要求
3行政協助爭議的解決
4明確請求機關與被請求機關各自的法律責任
三、完善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之間行政協調的方式和機制
1完善綜合協調機構
2加強信息協調通報
3健全行政協調的有效機制
四、改進垂直管理機關參與地方性事務的途徑和方式
1垂直管理機關要主動尋求與當地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
2垂直管理機關應該積極介入地方政府決策
3參與地方立法并幫助落實地方性立法中與垂直管理事務相關的內容
五、及時化解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權限糾紛
1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權限糾紛的形式
2解決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的權限爭議的方式
第二節 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監督關系
一、完善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垂直管理機關的方式、機制
1積極開展對垂直管理機關執法活動的檢查與調查
2認真組織對垂直管理機關的工作評議
3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垂直管理機關工作的了解和督促
二、強化地方政府對垂直管理機關的執法監督
三、加強對垂直管理機關的司法監督
1通過審查直管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監督其依法行政
2通過打擊直管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犯罪行為監督其廉潔、公正執法
第三節 改進垂直管理機關的工作制度和內控機制
一、改進垂直管理機關的工作制度
1改進垂直管理部門的內部組織制度,以保障垂直管理機關的精干高效
2建構垂直管理機關內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分立與制約機制
3完善垂直管理機關的內部管理制度
4完善垂直管理機關的行政管轄制度,確保各層級機關分工合理、職責明確
二、強化垂直管理機關的內控機制
1改進垂直管理部門內部的層級監督
2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對垂直管理機關的政紀監督
3完善對垂直管理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三章 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規范沖突及其處理機制
第一節 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規范沖突
一、規范的沖突及其類型
1規范沖突的涵義
2規范沖突的類型
二、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之間的規范沖突
1垂直管理機關的規范創制權
2地方規范的類型
3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之間規范沖突的類型
第二節 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之間規范沖突的處理機制
一、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之間規范沖突處理的基本解決機制
1適用機制
2裁決機制
3備案機制
二、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之間規范沖突處理的輔助機制
1清理機制
2提請審查機制
第四章 執法督察的制度定性及其與地方政府關系之改善
第一節 土地督察的制度特性及演進方向
一、土地督察的制度屬性
1土地督察是國務院的授權行為
2土地督察是中央政府實施行政層級監督的特殊形式
3土地督察屬于異體監督的范疇
二、土地督察的職責權限及工作機制
1土地督察的主要職權
2土地督察的工作機制
三、土地督察制度之完善
1進一步充實、增強土地督察的督辦權力
2進一步拓展督察專員獲取有效信息的途徑和手段
3建立科學可行的考核制度和責任機制
4建立、完善規范土地督察工作的相關法規、規章及政策措施
5加強與地方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門的協同合作
第二節 環保督察的職能及其與地方政府的關系
一、環保督察的設立及其基本定性
二、環保督察的職能及完善
1切實解決環保督察“不能管”的難題
2充實對環境事件、事故舉報投訴的受理權和查處權
3充實環保督察的硬件和軟件建設,完善執法的手段和措施
4強化督察責任機制,防止環保督察被“俘獲”
三、正確處理環保督察與地方政府及其環保職能部門的關系
1環保督察要分清與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權責界限
2環保督察要把握好影響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環保執法的方法、方式
3就督查中心與地方環保局的關系而言,重在監督也要合作
4鼓勵、督促各省、市級政府建構立體式的環境督察體系
第五章 從行政分權到法律分權
——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關系的法治化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行政性分權的轉型期特征
一、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的最新發展趨勢
二、我國中央與地方行政性分權的轉型期特征
1行政放權過程中中央集權的基調一直未變
2我國的地方政府的雙重身份在實踐中逐漸呈現出名實難符的尷尬
3地方政府在執行過程中擁有相當的變通空間和手段
4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尚以中央的行政決定作為基本依據
第二節 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關系的法治走向
一、完善垂直管理改革
1進一步厘清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原理、原則和方法
2明確并規范垂直管理的范圍和方式
3改進作出垂直管理決策的程序和方式
4強化對垂直管理機關的監督機制和評價獎懲機制
二、確立并保障地方政府的平等法律地位和自主治理權利
1確立地方政府相對于中央政府的平等法律地位
2明確規范地方政府自主治理地方性事務的權利
3發展地方民主保障地方政府自主權利的合法、有效行使
三、用法律規范垂直管理機關與地方政府的關系
1制定中央與地方關系基本法
2改進中央監控地方的方式
3構建法律機制制度化解決央地權限糾紛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