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7294
- 書名: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一本通: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 作者:李元.劉東根主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3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3-11-8
- 定價:40元
- 特價:28元,70折,省12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想為考生提供一種有效復習法條的方法,真正幫助考生解決三大問題:法條會如何考;法條應如何看;法條如何應用于司法考試的實戰。
通過核心考點提示、法條、命題題眼、歷年試題和強化模擬題五位一體,全面闡述司法考試的重點、難點和命題思路,使考生真正掌握某一法條、知識點,真正做到“一本通”。
(一)法條、司法解釋完美穿插
本書以司法考試大綱規定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為依據,將屬于某一知識點的相關法條都列在一起,并將相關的司法解釋列在主法條之后,這樣就非常全面,考生掌握起來也非常方便,這不僅符合司法考試的命題特點,也提高了復習的效率。
(二)命題題眼全面、深度解析
本書在對歷年試題分析和展示的基礎上,對重要法條的一個或者多個考點進行全面、深度解析,讓考生準確地掌握法條所涉及到的知識點可以從哪些方面命題,哪些考點以前考過,哪些考點還沒有考過,每個命題題眼需要掌握的深度(是一般記憶還是需要理論解析),從而提高復習的實戰性和針對性。
(三)模擬題檢驗、鞏固學習效果
參照司法考試試題的要求、特點,對重點法條的考點(尤其是尚未考過的考點)編寫相應的強化模擬題,通過反復的有針對性的演練,檢驗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某一知識點,同時達到加深對法條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的效果。
圖書目錄
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
第一章總綱(第1~32條)
第1條【國體】
第2條【政體】
第3條【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5條【法治原則】
第6條【公有制與按勞分配原則】
第7條【國有經濟】
第8條【集體經濟】
第9條【自然資源】
第10條【土地制度】
第11條【非公有制經濟】
第13條【保護私有財產】
第30條【行政區劃】
第31條【特別行政區】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33~56條)
第34條【選舉權】
第37條【人身自由】
第38條【人格尊嚴及保護】
第39條【住宅權】
第40條【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權】
第45條【獲得救濟的權利】
第51條【公民自由和權利的限度】
第三章國家機構(第57~135條)
第57條【全國人大的性質及常設機關】
第58條【國家立法權的行使主體】
第59條【全國人大的組成及選舉】
第60條【全國人大的任期】
第62條【全國人大的職權】
第63條【全國人大的罷免權】
第64條【憲法的修改及法律的通過程序】
第65條【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及選舉】
第67條【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
第69條【全國人大與其常委會的關系】
第72條【提案權】
第73條【質詢權】
第74條【司法豁免權】
第75條【言論、表決豁免權】
第79條【國家主席、副主席的選舉及任期】
第80條【國家主席的職權】
第81條【國家主席的外交職權】
第84條【國家主席、副主席的缺位處理】
第85條【國務院的性質、地位】
第86條【國務院的組成】
第89條【國務院的職權】
第92條【國務院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關系】
第93條【中央軍委的組成、職責與任期】
第94條【中央軍委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制】
第97條【地方人大代表的選舉】
第98條【地方人大的任期】
第101條【地方人大對地方國家機關負責人的選舉】
第102條【對地方人大代表的監督和罷免】
第103條【地方人大常委會的組成、地位及產生】
第112條【民族自治機關】
第113條【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成】
第114條【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長的人選】
第116條【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第127條【各級審判機關之間的關系】
第132條【各級檢察機關之間的關系】
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第136~138條)
反分裂國家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一章總則(第1~6條)
第二章法律(第7~55條)
第三章行政法規(第56~62條)
第四章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第63~77條)
第五章適用與備案(第78~92條)
第六章附則(第93~94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一章總則(第1~7條)
第二章選舉機構(第8~10條)
第三章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第11~14條)
第四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第15~17條)
第五章各少數民族的選舉(第18~23條)
第六章選區劃分(第24~25條)
第七章選民登記(第26~28條)
第八章代表候選人的提出(第29~33條)
第九章選舉程序(第34~45條)
第十章對代表的監督和罷免、辭職、補選(第46~54條)
第十一章對破壞選舉的制裁(第55~56條)
第十二章附則(第57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第一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第1~21條)
第二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34條)
第三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委員會(第35~38條)
第四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39~46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序言
第一章總則(第1~11條)
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系(第12~23條)
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24~42條)
第四章政治體制(第43~104條)
第五章經濟(第105~135條)
第六章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第136~149條)
第七章對外事務(第150~157條)
第八章本法的解釋和修改(第158~159條)
第九章附則(第16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序言
第一章總則(第1~11條)
第二章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系(第12~23條)
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24~44條)
第四章政治體制(第45~102條)
第五章經濟(第103~120條)
第六章文化和社會事務(第121~134條)
第七章對外事務(第135~142條)
第八章本法的解釋和修改(第143~144條)
第九章附則(第145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章總則(第1~10條)
第二章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第11~13條)
第三章職務與級別(第14~20條)
第四章錄用(第21~32條)
第五章考核(第33~37條)
第六章職務任免(第38~4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