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0407
- 書名:中國早期民法的建構
- 作者:張朝陽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4年5月
- 入庫時間:2014-7-31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針對中國古代是否存在民法這一備受爭議的問題,作者向讀者表明其對“早期民法”的概念界定:特指戰國、秦漢時代國家頒布的用以規范、調解個人間財產和人身關系的法規及具有“民事”特色的司法實踐;然后通過對原始法律資料的梳理、排列,以重構與解讀的研究方法,立足于中國早期法律概念與實踐,從其內在邏輯出發,本土化地展現了中國早期民法體系;最后得出本書稿的論點:中國古代存在民法是一個不可不論的歷史事實,且中國古代有著明顯的民、刑分立。本書稿立論明確且有翔實史料的支撐,邏輯較嚴密,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圖書目錄
導 論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概念的界定和方法論
第三節 材料保存狀況
鉤 沉 篇
第一章 早期非刑事案例
第一節 從西周金文到楚簡、秦簡所反映的萌芽
第二節 漢代案件所見非刑事與刑事訴訟之區別
本章結論 早期非刑事與刑事訴訟之區別
第二章 “獄”與“訟”的概念區分
第一節 學術界的爭議
第二節 史漢和出土漢代官文書用例中的“獄”、“訟”
第三節 漢代審理機構上的獄、訟之別
第四節 軍隊系統的非刑事訴訟
本章結論
第三章 早期成文民法規(上)
第一節 秦簡所見債務和賠償民法規
第二節 漢代“家庭財產法”的發現與研究
第三節 核心術語的辨析和界定
本章結論
第四章 早期成文民法規(下)
第一節 戶的創立
第二節 繼承制度
第三節 對女性和老人利益的關照
本章結論
第五章 民法規運用之例釋
第一節 《風俗通義》中的兩則故事
第二節 長沙東牌樓所出土東漢田地爭訟
本章結論
解 讀 篇
第六章 早期土地制度之新議
第一節 戰國土地制度劃時代的變革
第二節 秦漢土地制度之發展
本章結論
第七章 民法核心概念之“名分”、“直”、“民—私”
第一節 “名分”
第二節 “直”
第三節 “民—私”
本章結論
第八章 早期民法產生和發展的動因
第一節 商品經濟發展引發的糾紛
第二節 社會小家庭化
第三節 “個人有為”思想
本章結論
結 論 早期民法的歷史意義
附 錄
一、新舊居延簡所見漢代案件調查表
二、新見居延地區民事案件調查表
三、“訟”的用例
四、羅馬法與漢法的不同心態比較
五、內省式民事糾紛解決機制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