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2098
- 書名:國際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權研究/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文庫
- 作者:于南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4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5-1-5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國際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權研究》選擇國際刑事法院對三個實質問題,即“可受理性、證據和犯罪指控”問題裁量的方法、規則和趨勢進行系統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探索國際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案件的整體思路和微觀考量因素,從而對有權國家或者當事方應訴起到積極的指引和預見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對具體問題的裁量尺度和趨勢的把握窺探國際刑事法院對于某些“敏感”而“關鍵”問題的執法態度,進而探尋法院“如此裁量”的“內部動因”,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為對這些問題有所顧慮或者嚴重關注的國家當局起到“建言獻策”的作用;另外,法院自成立至今已經運作12年,系統研究法院司法裁量權的運行及其對國際刑法發展所起到的作用也是十分必要的。
圖書目錄
第一章國際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權概述/
第一節國際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權研究范圍/
一、法官裁量權的含義/
二、法官裁量權的發生場景/
三、國際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權研究范圍/
第二節國際刑事法院法官法律適用和法律解釋問題/
一、法官裁量權與法律的適用和解釋/
二、國際刑事法院法官法律適用問題概述/
三、國際刑事法院法官法律解釋問題概述/
第二章國際刑事法院自行發起決定可受理性問題的裁量權
研究/
第一節法院發布逮捕令時自行發起決定案件可受理性問題的裁量權研究——主要以民主剛果情勢案件二為例展開分析/
一、預審分庭對規約第19(1)條規定的自行發起裁定可受理性問題的裁量思路/
二、預審分庭行使自行裁量權對規約第17條內容的解釋/
三、上訴分庭對預審分庭行使規約第19(1)條裁量權的審查/
四、小結/
第二節法院發布逮捕令后自行發起決定案件可受理性問題的裁量權研究——主要以北烏干達情勢案件一為例展開分析/
一、預審分庭對規約第19(1)條規定的自行發起決定可受理性問題的裁量思路/
二、本案中預審分庭行使規約第19(1)條裁量權的必要性與正當性之解釋/
三、預審分庭訴諸規約第19(1)條第二句裁量權力的合法性及其行使情況/
四、小結/
第三章國際刑事法院各方質疑案件可受理性問題的裁量權
研究/
第一節國家質疑案件可受理性問題的裁量權研究——主要以肯尼亞情勢案件一為例展開分析/
一、預審分庭關于國家質疑案件可受理性問題的裁量/
二、上訴分庭多數法官關于國家質疑案件可受理性問題的
裁量/
三、上訴分庭AU法官對于“決定可受理性的程序裁量權”的
解釋/
四、AU法官和預審分庭及上訴分庭多數法官對正確行使規則第58(2)條程序性裁量權解釋之比較分析/
五、小結/
第二節辯方質疑案件可受理性問題的裁量權研究/
一、對于“審判開始”的不同解釋/
二、對規約第17條中“不愿意”和“不能夠”的解釋/
三、對“濫用程序原則”在規約中地位的解釋/
四、國際刑事法院對于內國司法制度的裁量/
第四章國際刑事法院證據問題的裁量權研究/
第一節國際刑事法院證明標準裁量權研究/
一、分庭關于規約各個訴訟階段證明標準的一般解釋/
二、分庭對“有合理理由相信”標準的解釋/
三、分庭對“有實質理由相信”標準的解釋/
四、負有證明責任的檢察官以外主體的證明標準的裁量/
五、小結/
第二節國際刑事法院證據判斷方法裁量權研究/
一、規約法律框架對法官證據判斷方法之規定/
二、分庭對證據判斷方法之一般解釋/
三、分庭關于證據具體判斷方法解釋之情況概述/
四、分庭關于證據具體判斷方法解釋之特點分析/
第三節國際刑事法院法官詢問證人裁量權研究/
一、審判分庭對法官詢問證人內容的裁量/
二、審判分庭對法官詢問證人形式的裁量/
三、審判分庭對被告是否有權質疑法官詢問證人的問題之
裁量/
四、審判分庭詢問證人裁量權解釋評析/
第五章國際刑事法院犯罪指控問題的裁量權研究/
第一節法院確認指控路徑裁量權研究/
一、確認指控裁決中關于犯罪物質要素分析路徑之裁量/
二、確認指控裁決中關于犯罪刑事責任分析路徑之裁量/
第二節法院對犯罪物質要素和責任模式具體概念解釋之裁量權
研究/
一、分庭對物質要素和責任模式的擴張解釋/
二、分庭對背景要素和主觀要素的嚴格解釋/
三、分庭對累積型指控方法(cumulative charging approach)的
裁量/
四、分庭對修正指控問題的裁量/
五、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