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2133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理解適用與實務指南
- 作者:江必新主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5年1月
- 入庫時間:2015-1-11
- 定價:86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按照條文主旨、背景介紹、條文釋義、實務指南四個部分對修訂后的行政訴訟法全文進行逐條闡釋。力求做到不僅注重對法律條文的涵義進行準確解說,而且注意介紹立法的背景情況;不僅介紹修改過程中的不同意見和建議,而且適當介紹立法者最終的考慮;不僅關注對法律條文本身的理解,而且關注在審判實務中的具體運用;不僅注重對實務操作進行指導,而且注重對可能出現的疑難問題進行探討;不僅注重對相關法律知識進行系統介紹,而且注意通過典型案例進行生動闡釋。
圖書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行政訴權和行政行為范圍】
第三條【訴權保護、禁止非法干預和行政機關負責人
出庭應訴】
第四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行政審判機構】
第五條【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第六條【合法性審查原則】
第七條【審理行政案件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
兩審終審制度】
第八條【當事人訴訟地位平等】
第九條【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行政訴訟原則】
第十條【辯論原則】
第十一條【檢察監督】
第二章受案范圍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理范圍】
第十三條【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理排除范圍】
第三章管轄
第十四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案件】
第十五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案件】
第十六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案件】
第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案件】
第十八條【一般地域管轄】
第十九條【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強制措施案件的管轄】
第二十條【不動產案件特殊管轄】
第二十一條【共同管轄與選擇管轄】
第二十二條【移送管轄】
第二十三條【指定管轄】
第二十四條【管轄權轉移】
第四章訴訟參加人
第二十五條【原告資格】
第二十六條【被告資格】
第二十七條【共同訴訟】
第二十八條【訴訟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第三人】
第三十條【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第三十一條【委托代理】
第三十二條【訴訟代理人以及當事人權利義務】
第五章證據
第三十三條【證據種類和認定事實基本要求】
第三十四條【被告舉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被告訴訟過程中收集證據的限制】
第三十六條【被告延期舉證和補充證據】
第三十七條【原告舉證權利和被告舉證責任關系】
第三十八條【原告承擔舉證責任事項】
第三十九條【法院依職權要求當事人提供和補充證據】
第四十條【法院依職權調取證據及其限制】
第四十一條【人民法院依申請調取證據】
第四十二條【證據保全】
第四十三條【證據的質證、審核認定和非法證據排除】
第六章起訴和受理
第四十四條【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的關系】
第四十五條【行政復議之后起訴期限】
第四十六條【一般起訴期限】
第四十七條【行政不作為起訴期限】
第四十八條【起訴期限扣除與延長】
第四十九條【起訴條件】
第五十條【書面起訴及口頭起訴】
第五十一條【立案登記及立案不當行為救濟及責任】
第五十二條【立案不作為】
第五十三條【對規范性文件的起訴與受理】
第七章審理和判決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五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基本方式】
第五十五條【回避制度】
第五十六條【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執行】
第五十七條【先予執行】
第五十八條【經人民法院合法傳喚,雙方當事人無正當
理由拒不到庭的處理】
第五十九條【妨害行政訴訟的司法強制措施】
第六十條【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的一般原則及其例外】
第六十一條【行政訴訟一并審理民事案件,以及先民后
行程序處理】
第六十二條【原告申請撤訴】
第六十三條【行政訴訟法律規則適用范圍】
第六十四條【接受司法審查的規范性文件被認為不合法
時,人民法院如何處理】
第六十五條【行政訴訟裁判文書公開】
第六十六條【對行政機關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及司
法建議】
第二節第一審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條【起訴狀副本的發送與答辯狀的提交、發送】
第六十八條【行政案件審判組織形式】
第六十九條【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判決】
第七十條【撤銷判決】
第七十一條【被告依判決重作行政行為的限制】
第七十二條【履行判決】
第七十三條【給付判決】
第七十四條【確認違法判決】
第七十五條【確認無效判決】
第七十六條【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判決與賠償判決】
第七十七條【變更判決】
第七十八條【行政協議案件判決方式】
第七十九條【復議決定與原行政行為一并裁判】
第八十條【行政訴訟公開宣判】
第八十一條【第一審案件審理期限】
第三節簡易程序
第八十二條【行政訴訟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和審級】
第八十三條【審判組織獨任制及審限】
第八十四條【程序轉化】
第四節第二審程序
第八十五條【上訴程序以及期限】
第八十六條【二審審理方式】
第八十七條【二審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審查范圍】
第八十八條【二審行政案件的審理期限及其延長審理期
限的條件】
第八十九條【二審裁判方式】
第五節審判監督程序
第九十條【審判監督程序申請主體、客體、管轄法院
和效力】
第九十一條【再審事由】
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依職權啟動再審】
第九十三條【檢察機關抗訴事由、程序及檢察建議】
第八章執行
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對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履行義務】
第九十五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拒絕履行生效裁判
情況的申請強制執行主體、強制執行主體
及執行管轄】
第九十六條【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生效裁判時,法院可以
對其采取的強制措施】
第九十七條【行政非訴強制執行及行政強制執行】
第九章涉外行政訴訟
第九十八條【涉外行政訴訟適用本法的原則性規定】
第九十九條【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第一百條【涉外行政訴訟中外籍當事人委托律師】
第十章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第一百零二條【行政訴訟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生效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