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0799
- 書名:日本倒產處理法入門
- 作者:(日)山本和彥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6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6-11-14
- 定價:69
圖書內容簡介
“破產”一詞在日本法上僅意味著破產清算,但在中國法中還包括重整型程序,是廣義上的“破產”,日本法上稱之為“倒產”。本書是日本最優(yōu)秀的、最暢銷的倒產法教科書之一。本書特點如下:第一,完整呈現(xiàn)了日本倒產相關各法自1996以來通過10余年逐步完成的“倒產法制的徹底性改革”的全部重要成果。第二,涵蓋了日本倒產相關各法中全部8種類型的倒產程序,既深入探討了作為清算型程序的破產程序、作為重整型程序的民事再生程序兩種最基本的制度,還兼顧了適用于大型公司重整的公司更生程序、特別清算程序、金融機構的倒產處理、國際倒產等制度,同時還介紹了法庭外債務清理、倒產ADR等實務中極其重要的非法庭內程序。第三,作者重視制度的理念與多數(shù)見解,按照法條、制度宗旨、典型案例、具體程序等敘述順序,回避了繁雜的學術之爭。第四,本書在正文間設置文體輕松的專題,方便讀者了解倒產處理制度對現(xiàn)實社會、經濟帶來的影響。第五,譯者在本書特意加入了日本《民事再生法》的中文譯本,以便讀者領略日本重整型程序的核心與精要。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章倒產處理制度概要
一、倒產處理制度的必要性
二、比較法上的倒產處理制度
(一)美國的倒產程序
(二)德國的倒產程序
(三)法國的倒產程序
三、日本倒產處理制度的歷史
(一)倒產法制度的成立
(二)倒產法制的徹底性改革
四、倒產處理程序的種類
第二章法庭外債務清理
一、關于法庭外債務清理之利弊
二、法庭外債務清理的法律構成
三、企業(yè)的法庭外債務清理
(一)法庭外債務清理概述
(二)法庭外債務清理指引(重整型法庭外債務清理)
四、消費者的法庭外債務清理
第三章倒產ADR程序——特定調解、事業(yè)再生ADR、信貸咨詢
一、倒產ADR程序的意義
二、特定調解
(一)特定調解之目的
(二)特定調解概述
(三)特定調解的特征
三、企業(yè)倒產ADR程序
(一)特定調解——司法型ADR程序
(二)事業(yè)再生ADR——民間型ADR程序
四、消費者倒產ADR程序
(一)特定調解——司法型ADR程序
(二)信貸咨詢——民間型ADR程序
第四章破產程序
第一節(jié)破產程序的意義、概要
第二節(jié)企業(yè)破產
一、程序的開始
(一)破產能力
(二)破產申請人
(三)預繳程序費用
(四)破產程序開始裁定之前的保全措施
(五)破產程序開始裁定
二、程序的機構
(一)破產法院
(二)破產管理人
(三)債權人會議
(四)債權人委員會
三、破產財團和債權人
(一)破產財團
(二)破產債權
(三)財團債權
四、破產財團相關的合同關系與權利關系
(一)破產程序開始后的法律行為
(二)雙方未履行雙務合同
(三)取回權
(四)別除權
(五)抵銷權
(六)撤銷權
五、程序的進行
(一)破產債權的申報、審查、確定
(二)破產財團的管理和變現(xiàn)
六、分配
(一)中間分配
(二)最終分配
(三)簡易分配、同意分配
(四)破產程序的終結裁定
(五)追加分配
第三節(jié)消費者破產
一、消費者破產的歷史
二、消費者破產程序
(一)破產程序開始申請與同時廢止
(二)自由財產
(三)免責程序
(四)復權(權利恢復)
第五章民事再生程序
第一節(jié)民事再生法的立法經過及意義
第二節(jié)企業(yè)的民事再生
一、申請、保全處分
(一)申請人、程序的開始原因
(二)程序開始前的保全措施
(三)申請駁回事由
二、程序開始裁定
(一)開始裁定
(二)再生債務人的地位
(三)開始裁定的效力
(四)法院的許可
三、程序的機構
(一)監(jiān)督人
(二)調查委員
(三)管理人、保全管理人
(四)債權人會議
(五)債權人委員會
四、再生債權的申報、審查、確定
(一)再生債權
(二)債權的申報
(三)債權的審查、確定
(四)簡易再生、同意再生
五、再生債權以外的債權
(一)共益?zhèn)鶛?
(二)一般優(yōu)先債權
(三)程序開始后的債權
六、再生債務人財產的調查、確保
(一)財產評估、向法院報告
(二)撤銷權
(三)法人高管的責任追究
(四)別除權與擔保權消滅
七、再生計劃
(一)再生計劃的條款
(二)再生計劃草案的提出
(三)再生計劃草案的表決
(四)再生計劃的批準
八、再生計劃的履行確保
(一)再生計劃期間內的強制執(zhí)行
(二)監(jiān)督人的監(jiān)督
(三)再生計劃的變更
(四)再生計劃的撤銷
(五)民事再生程序轉破產程序
第三節(jié)消費者民事再生
一、小規(guī)模個人再生
(一)程序的意義
(二)程序開始要件
(三)債權審查、資產調查
(四)個人再生委員
(五)再生計劃草案的條款以及表決
(六)再生計劃的批準
(七)再生計劃獲批準后的措施
二、工資所得者等再生
(一)制度宗旨
(二)程序開始要件
(三)不以債權人的表決為要件
(四)再生計劃的批準
三、關于住宅資金貸款債權的特則
(一)制度意義
(二)制度的適用對象
(三)住宅資金特別條款
(四)債權審查以及確定
(五)再生計劃
(六)保證公司進行代位清償?shù)那樾?
(七)中止命令
第六章公司更生程序
一、公司更生程序的意義
二、程序申請和保全處分
(一)申請人、程序開始原因
(二)程序開始前的保全措施
(三)駁回申請的事由
三、程序開始裁定
(一)開始裁定的程序
(二)開始裁定的效力
(三)法院的許可
四、程序的機構
(一)更生管理人
(二)程序相關人會議
(三)更生債權人委員會等
五、更生債權以及其他權利
(一)更生債權
(二)更生擔保權
(三)股東
(四)共益?zhèn)鶛?
(五)租稅債權
六、更生債權等的申報、審查、確定
(一)債權申報
(二)債權審查
(三)債權確認
七、更生公司財產的調查和確保
(一)財產評估
(二)擔保權消滅制度
八、更生計劃
(一)更生計劃的條款
(二)更生計劃草案的提出和表決
(三)更生計劃的批準
(四)更生計劃的執(zhí)行
九、公司更生程序的終止
(一)公司更生程序的廢止
(二)公司更生程序的終結
第七章特別清算程序
一、概要
二、程序申請和開始程序的裁定
三、特別清算程序開始的效力
四、特別清算程序的機構
五、協(xié)議
第八章金融機構的倒產處理
一、倒產處理制度的完善經過及其整體布局
二、銀行、信用社等(存款性金融機構)的倒產處理
(一)存款人保護——存款保險機構
(二)依據(jù)存款保險法的倒產處理模式
(三)《更生特例法》模式
三、證券公司的倒產處理
(一)投資人保護——投資人保護基金
(二)依據(jù)《更生特例法》的模式
四、保險公司的倒產處理
(一)投保人保護——投保人保護機構
(二)基于保險業(yè)法的管理命令、合同轉移
(三)《更生特例法》的模式
第九章國際倒產
一、國際倒產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二、國際倒產法制的完善過程及整體框架
三、外國倒產承認協(xié)助程序
(一)基本原則
(二)承認要件
(三)承認程序
(四)承認之效果——協(xié)助處分
(五)承認之撤銷
(六)與其他程序之間的調整
四、國內法中有關國際倒產的規(guī)定
(一)國際倒產管轄
(二)國內倒產程序的對外效力
(三)并行倒產中的協(xié)助
附錄日本民事再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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