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9734
- 書名:天下·法學新青年不動產登記法研究(第二版)
- 作者:程嘯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8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8-12-27
- 定價:16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第1版自2011年出版以來,先后榮獲第十三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著作類二等獎、第三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專著類二等獎,并被原國務院法制辦、原國土資源部作為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立法的重要參考資料。此次,作者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物權法解釋(一)》等法規規章與司法解釋,結合新的研究成果及參與不動產登記立法工作的體會,歷經一年時間對全書進行大規模增補修訂,形成了《不動產登記法研究》(第2版)。
《天下·法學新青年 不動產登記法研究(第二版)》共分為不動產登記基礎理論、不動產登記簿、依申請登記的一般程序、權利登記、其他登記以及法律責任五編,共二十八章。全書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立足于我國現行法與司法實踐,充分借鑒比較法上的先進立法和理論研究成果,對我國不動產登記法律制度進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科學完善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既有助于維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也為建立健全社會誠信體系和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創造了條件,為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當前,我國正在抓緊編纂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法也已被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列入立法規劃。相信本書的出版不僅可以為不動產登記法的起草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持,對于推動我國不動產登記法研究的深入進行也將具有重要作用。
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第二版序言
縮略語
一、法律、法規、規章
二、司法解釋
第一編不動產登記基礎理論
第一章不動產物權變動與登記
第一節不動產物權變動概述
一、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涵義
二、不動產物權變動的類型
第二節基于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一、物權的公示與公信原則
二、不動產登記的轉讓效力與對抗效力
三、兩類特殊的不動產物權變動與不動產登記的效力
第三節非基于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一、概述
二、生效法律文書導致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三、征收導致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四、繼承、受遺贈導致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五、事實行為導致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第二章不動產登記概述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的涵義與功能
一、不動產登記的概念
二、不動產登記的特征
三、不動產登記的功能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的類型
一、權利登記與其他登記
二、依申請登記、依囑托登記與依職權登記
三、主登記與附記登記
四、本登記與預備登記
五、設權登記、對抗登記與宣示登記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的性質
一、行政行為說
二、民事行為說
三、雙重屬性說
四、本書的觀點
第三章不動產登記法概述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法的概念、類型與法律淵源
一、不動產登記法的概念與類型
二、我國不動產登記的法律淵源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法的立法目的與體系結構
一、不動產登記法的立法目的
二、不動產登記法的體系結構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法的基本原則
一、概述
二、合法原則
三、依申請原則
四、形式合意原則
五、在先原則
六、一體登記原則
第四章不動產登記的客體
第一節不動產的概念與范圍
一、物的涵義
二、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分及意義
三、土地和地上定著物的關系
四、我國法上不動產的類型
第二節不動產單元
一、不動產單元的意義
二、不動產單元的要件
三、確定不動產單元的方法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能力
一、不動產登記能力的意義
二、我國法上具有登記能力的權利的確定
三、我國法上具有登記能力的不動產權利的類型
四、我國法上不具有登記能力的權利和事項
第五章不動產登記機構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設置
一、比較法上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二、我國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的管轄
一、屬地管轄原則
二、跨行政區域不動產的登記管轄
三、特殊不動產登記的管轄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職責
一、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履行的職責
二、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實施的行為
第四節不動產登記員制度
一、不動產登記員制度的立法例
二、建立我國不動產登記員制度的意義
三、我國不動產登記員制度的建立
第二編不動產登記簿
第六章不動產登記簿概述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簿的概念、特征與功能
一、不動產登記簿的概念
二、不動產登記簿的特征
三、不動產登記簿的功能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簿的類型與編制方法
一、不動產登記簿的類型
二、不動產登記簿的編制方法
第七章不動產登記簿的內容與形式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簿的內容
一、不動產登記簿內容的確定標準
二、不動產登記簿的具體內容
三、我國不動產登記簿的內容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簿的形式
一、紙質登記簿
二、電子登記簿
三、電子登記簿的紙質轉化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簿的管理與保存
一、非依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修改登記簿
二、不動產登記簿的保管與重建
三、不動產登記簿的移交
四、不動產登記簿的安全防護措施
五、不得將不動產登記簿攜帶出登記機構
第八章不動產登記簿的推定力
第一節涵義、類型與意義
一、不動產登記簿推定力的涵義
二、不動產登記簿推定力的類型
三、不動產登記簿推定力的產生原因
四、不動產登記簿的推定力與占有的權利推定規則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簿推定力的法律效果
一、《物權法》第16條第1款屬于證明責任規范
二、不動產登記簿推定力的推翻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簿推定力的適用范圍
一、不動產登記簿推定力適用的主體
二、不動產登記簿的推定力與夫妻財產共有制
三、不動產登記簿推定力適用的客體
第九章不動產登記簿的公信力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簿的公信力與動產的善意取得
一、我國現行法未區分不動產登記簿的公信力與動產的善意取得
二、德國法上登記簿公信力與動產善意取得的區分
三、我國法應當區分不動產登記簿的公信力與動產的善意取得
第二節登記簿的權利事項錯誤與不動產善意取得的適用
一、不動產登記簿的權利事項錯誤與非權利事項錯誤
二、權利事項錯誤是不動產善意取得制度的適用前提
三、不動產登記簿上權利事項錯誤是認定善意的基礎
四、小結
第三節不動產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一、取得人應依交易行為取得不動產物權
二、受讓人須為善意
三、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四、依法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無須登記的已經交付
第十章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保護與利用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概念與類型
一、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涵義
二、不動產登記資料與檔案的關系
三、不動產登記資料的保存期限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信息的互通共享
一、不動產登記信息互通共享的意義
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三、不動產登記信息與其他信息的互通共享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
一、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公開模式
二、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應遵循的原則
三、政府信息公開與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
四、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主體
五、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程序
第三編依申請登記的一般程序
第十一章不動產登記的申請
第一節概述
一、依申請登記的一般程序
二、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性質
三、不動產登記申請權與不動產登記請求權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申請的類型
一、共同申請與單方申請
二、自行申請與代為申請
三、共有不動產的登記申請
四、到場申請
五、申請的撤回
第三節登記申請人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組織
第四節不動產登記的申請材料
一、申請材料的立法模式
二、申請材料的具體類型
三、申請材料的形式要求
四、因繼承或受遺贈而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時無須公證
五、對申請材料真實性的保證
第十二章不動產登記的受理
第一節概述
一、受理的意義
二、受理環節登記機構的審查
第二節登記機構的審查與決定
一、受理環節需要審查的事項
二、登記機構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第三節不動產登記的費用
一、概述
二、不動產登記費
三、不動產權屬證書工本費
第十三章不動產登記的審查
第一節概述
一、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職責的涵義與特征
二、比較法上不動產登記機構的審查職責
第二節關于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職責的爭論
一、《物權法》頒布前的不同觀點
二、對《物權法》第12條的不同理解
三、本書的觀點
第三節現行法對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職責的規定
一、不動產登記機構的查驗
二、實地查看
三、調查與公告
第十四章不動產登記的完成
第一節登簿與不予登記
一、登簿
二、不予登記
三、登記時限
第二節登記日
一、登記日的意義
二、登記日的確定
第三節不動產權屬證書與證明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和證明的概念
二、不動產權屬證書與登記證明的統一
三、不動產權屬證書與登記證明的適用范圍
四、不動產權屬證書與登記證明的印制與蓋章
五、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補發、換發與作廢
六、不動產權屬證書錯誤的更正
第四編權 利 登 記
第十五章不動產所有權登記
第一節概述
一、不動產所有權登記的范圍
二、不動產所有權登記的類型
第二節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
一、概述
二、集體土地所有權的首次登記
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轉移登記
四、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登記
五、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注銷登記
第十六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第一節概述
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概述
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概述
第二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首次登記
二、國有建設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第三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概述
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情形及申請材料
第四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移登記
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的轉移登記
第五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注銷登記
二、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第十七章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第一節宅基地使用權概述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與內容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特征
第二節宅基地使用權的登記
一、登記的效力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與首次登記
三、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登記與變更登記
四、宅基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節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一、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首次登記
二、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轉移登記
第十八章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
第一節概述
一、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概念與類型
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
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登記
第二節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
一、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首次登記
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變更登記
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轉移登記
四、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注銷登記
第十九章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第一節概述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概念與特征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類型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三權分置
第二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
一、概述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效力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類型
四、國有農地使用權及登記
第二十章海域使用權登記
第一節概述
一、海域使用權的概念與特征
二、海域使用權的取得
第二節海域使用權的登記
一、海域使用權的首次登記
二、海域使用權的變更登記
三、海域使用權的轉移登記
四、海域使用權的注銷登記
第二十一章地役權登記
第一節概述
一、地役權的概念、特征與類型
二、地役權的法律屬性
三、地役權的期限
第二節地役權的登記
一、地役權的首次登記
二、地役權的變更登記
三、地役權的轉移登記
四、地役權的注銷登記
第二十二章抵押權登記
第一節抵押權概述
一、抵押權的概念與特征
二、抵押權的類型
三、抵押權的屬性
第二節不動產抵押權概述
一、登記生效要件主義
二、允許抵押的不動產
三、禁止抵押的不動產
四、一并抵押與分別抵押
五、超額抵押與抵押權登記
第三節抵押權登記
一、抵押權首次登記
二、抵押權變更登記
三、抵押權轉移登記
四、抵押權注銷登記
第四節*高額抵押權登記
一、*高額抵押權概述
二、*高額抵押權首次登記
三、*高額抵押權變更登記
四、*高額抵押權轉移登記
五、*高額抵押權確定登記
六、*高額抵押權注銷登記
第五節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登記
一、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概念與意義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權與其他制度的關系
三、在建建筑物抵押中的抵押財產范圍
四、在建建筑物抵押權首次登記
五、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的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與注銷登記
六、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登記轉為一般抵押權登記
第六節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登記
一、預購商品房抵押的概念
二、預購商品房抵押與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區別
三、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的性質
四、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的申請材料
五、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轉為商品房抵押權首次登記
第五編其 他 登 記
第二十三章更正登記
第一節概述
一、更正登記的概念與意義
二、更正登記與其他登記的關系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簿錯誤的類型與更正登記
一、不動產登記簿的權利事項錯誤與非權利事項錯誤
二、不動產登記簿的初始錯誤與嗣后錯誤
第三節更正登記的類型及要件
一、概述
二、依申請更正登記
三、依職權更正登記
四、依囑托更正登記
第二十四章異議登記
第一節異議登記概念與要件
一、異議登記的概念與規范目的
二、異議登記的申請人
三、異議登記的客體
四、異議登記不以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為前提
第二節異議登記的效力
一、比較法的觀察
二、我國法上異議登記的效力
第三節異議登記的失效與注銷
一、異議登記的失效
二、異議登記的注銷
第二十五章預告登記
第一節概述
一、預告登記的歷史演進
二、預告登記的規范目的
三、預告登記與其他制度的關系
第二節預告登記的性質、功能與客體
一、預告登記的性質
二、預告登記的功能
三、預告登記的客體
第三節預告登記的適用范圍
一、概述
二、預購商品房及其抵押能否進行預告登記
三、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登記的性質
第四節預告登記的法律效力
一、預告登記的擔保效力
二、預告登記的順位效力
三、預告登記的完全效力
四、抵押權預告登記與強制執行
五、抵押權預告登記權利人有無優先受償權
第五節預告登記的構成要件
一、存在符合要求的預告登記之客體
二、雙方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三、辦理登記
第六節預告登記的申請材料
一、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申請材料
二、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的申請材料
三、不動產抵押預告登記的申請材料
第七節預告登記的消滅
一、預告登記轉為本登記
二、預告登記的失效
第二十六章查封登記
第一節概述
一、查封的概念與類型
二、不動產的查封方法
三、不動產查封的效力
四、不動產查封的限制
五、不動產查封的失效
第二節查封登記與預查封登記
一、概述
二、查封登記
三、預查封登記
第六編不動產登記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章概述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賠償責任的涵義與類型
一、不動產登記賠償責任的涵義
二、不動產登記賠償責任的類型
第二節不動產登記機構賠償責任的性質
一、比較法上的不同規定
二、我國法上登記機構賠償責任的性質
第二十八章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賠償責任
第一節歸責原則
一、比較法上的歸責原則
二、我國法上的歸責原則
第二節構成要件
一、存在加害行為
二、給他人造成損害
三、具有因果關系
四、登記機構有過錯
第三節賠償責任
一、賠償責任的方式
二、賠償責任的范圍
三、賠償責任的減輕
四、登記機構的追償權
第四節不動產登記賠償基金
一、建立賠償基金的必要性
二、我國不動產登記賠償基金的建立
主要參考文獻
一、中文書籍
二、德文書籍
后記
法條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