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0762
- 書名:加害人不明規則研究:以高空拋物侵權責任為重心
- 作者:查碧然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9年3月
- 入庫時間:2019-4-15
- 定價:52
圖書內容簡介
《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的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當加害人不明時由可能致害的人承擔補償責任,這一規定打破了幾千年來民事責任承擔相對平靜的法律規范立法模式,實際上是規定由被猜疑的對象、“可能的”侵權行為人承擔責任,成為一個“破天荒”式的立法例。《加害人不明規則研究:以高空拋物侵權責任為重心》以這一規定“是否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公平正義的理念”為切入點,對世界各國民法中涉及的加害人不明的情況下法律規定相關人員要承擔責任的法律規則進行歸納總結,梳理分析,對加害人不明的一類法律規則進行比較研究,提出加害人不明規則的類概念及基本類型。
圖書目錄
摘要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與文獻綜述
一、選題背景
二、加害人不明的規則如何分類
三、拋擲物致害是“人害”還是“物害”
四、加害人不明能否適用歸責原則
五、虛擬法律關系當事人能否承擔責任
六、拋擲物致害責任的立法趨勢
第二節 文獻綜述
一、拋擲物致害責任概念的不同認識
二、拋擲物致害責任性質的不同認識
三、拋擲物致害行為類型的不同認識
四、拋擲物致害責任歸責原則的不同認識
五、高空拋物侵權責任承擔的不同認識
六、對繼承羅馬法的態度不同
第三節 選題的意義及本書的創新性
一、選題的意義
二、本書的創新性
第二章 加害人不明規則概述
第一節 加害人不明規則的概念與類型
一、加害人不明規則產生的原因
二、加害人不明的實質
三、加害人不明規則的概念
四、典型的加害人不明規則
第二節 加害人不明規則的分類及價值
一、加害不明規則的分類
二、加害人不明規則分類的價值
第三節 加害人不明規則的哲學分析
一、加害人不明規則中的兩種義務
二、加害人不明規則中的共同體差異
第三章 拋擲物責任中加害人不明規則比較研究
第一節 拋擲物侵權責任的理論淵源
一、羅馬法相關規定的來源考證
二、關于羅馬法中拋擲物侵權責任的理解
第二節 羅馬法拋擲物責任在大陸法系的流變
一、人際關系影響法律的傳承
二、侵權法條款一般化對法律繼承的影響
三、侵權法發展的理念不同影響法律的傳承
第三節 我國拋擲物致害責任的立法過程
一、典型案例引起關注
二、立法過程
第四節 拋擲物責任觀點評說
一、基本立場的觀點評說
二、關于拋擲物責任概念的觀點評說
三、關于行為性質的觀點評說
四、關于行為類型的觀點評說
五、關于歸責原則的觀點評說
六、關于是否準用共同危險行為規則的觀點評說
第五節 羅馬法與我國拋擲物責任中的加害人不明規則比較
一、是否采用“推定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不同
二、行為人和住戶查明的情況不同
三、承擔替代責任的條件不同
四、歸責原則不同
五、羅馬法拋擲物侵權責任的啟示
第四章 加害人相對不明規則
第一節 受害人與被告之間具有某種聯系
一、法律上的聯系
二、加害人相對不明能否以人數為標準確定
三、致害的概率問題
第二節 滿足侵權責任歸責之過錯要件
一、歸責原則的核心是過錯
二、加害人相對不明能夠滿足過錯要件
第三節 具備事實推定的條件
一、事實推定的邏輯條件
二、基礎條件的證明標準
三、兩個“可能”在推定中的區別
第四節 符合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則
一、舉證責任倒置的條件
二、被冤枉的系數
第五章 加害人絕對不明規則概述
第一節 加害人絕對不明對歸責原則的影響
一、歸責原則適用的邏輯順序與基礎條件
二、加害人絕對不明對歸責原則的影響
第二節 加害人絕對不明對責任形態的影響
一、拋擲物致害行為的責任形態
二、加害人絕對不明對確定責任形態的影響
第六章 加害人絕對不明與利益平衡
第一節 利益平衡理論的引進與理解
一、利益平衡理論的引進
二、日本利益平衡理論的主要觀點
第二節 加害人絕對不明規則中利益平衡的錯位
一、利益平衡的語境錯位
二、利益平衡的界限模糊
三、利益平衡的程序錯位
第七章 加害人絕對不明與事實推定
第八章 加害人絕對不明與私法自治
第一節 加害人不明的拋擲物責任與民事法律義務
第二節 加害人不明的拋擲物責任與財產權益
第三節 加害人不明的拋擲物責任與行為自由
第九章 加害人絕對不明與訴訟獨立價值
第一節 原告無權選擇所訴的被告
第二節 以戶為被告還是以人為被告
第三節 有無證據原告都能勝訴的特殊裁判結局
第四節 有證據可能不如無證據
第五節 法律的公信力可能受到質疑
第十章 加害人絕對不明規則的接受程度
第一節 法律文化對加害人不明規則接受程度的影響
第二節 法律傳承對加害人不明規則接受程度的影響
第三節 社會保障體系對加害人不明規則接受程度的影響
第十一章 高空拋物責任的適用現狀
第一節 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判決后不好執行
二、法律適用方面的問題
三、被判承擔責任的人往往怨氣很大
四、裁判說理難
第二節 加重了社會人的行為負擔
第三節 通過立法預防高空拋物的目的落空
第十二章 民法總則與加害人不明規則
第一節 民事責任承擔方式的進一步明確
一、民事責任承擔以“有責任”為前提
二、民事責任不包含“救助性”補償
第二節 侵權責任是不是民事責任的特別法
一、特別法是否可以無原則地“特別化”
二、民法典完成后侵權責任分編還能否成為特別法
三、侵權責任應當不是民事責任之外的特別責任
四、一只狗跳出的民法問題
第十三章 加害人不明規則的完善
第一節 加害人絕對不明規則“相對化”
一、以法律關系為標準
二、明確最低構成要件
三、加害人不明規則的完善建議及適用策略
第二節 建立利益平衡的控制機制完善加害人不明規則
一、建立立法平衡與裁判平衡的邊界
二、以事實推定為裁判平衡的必經程序
三、必須要將利益平衡的結果放在法律原則中進行驗證
第三節 加害人絕對不明時受害人訴權的保障
一、保障受害人訴權
二、受理不等于支持訴訟請求
第十四章 加害人不明規則的制度銜接
第一節 建立多元化救濟機制
一、救濟不等于賠償
二、法律適用的銜接
三、分散社會風險
第二節 強化社會安全體系
一、加強社會安全體系建設
二、可以通過立法確定監管人責任
三、通過對特定居民居住權的剝奪來預防高空拋物
結 語
參考文獻
后 記
致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