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219
- 書名:債權法新問題與判解研究
- 作者:馬強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02年4月
- 入庫時間:2002-5-17
- 定價:3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序
對典型案件的判解研究是一種法學研究的新形式,它的出現
反映了我國急速發展的社會生活對“補漏法律”的急切呼喚。我
認為,我們所說的判解研究,是指采用法學理論對判決內容進行
探究、闡釋、歸納、演繹,借以發現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的
不足,以圖從立法上完善。之所以要對債權法進行判解研究,是
因為債權法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民法
的重要組成部分,深深植根于社會現實經濟生活,它是人們每時
每刻發生的、重復出現的交易活動的規律在法律上的集中體現。
債法是活的法,它的規則不僅要切實反映活生生的現實生活,并
且要隨著現實生活的發展而不斷發展和創新。同時,即使其所包
含的大量規則極為抽象和艱深,但也絕不僅僅停留于理論的表象
而用于滿足純粹思辨的樂趣或需要,而是完全可以用以解釋經濟
活動和日常生活中哪怕是細小瑣碎的財產爭執、利益糾葛、交易
行為。每一項規則其實無不是生活中故事的總結。因此,以定紛
止爭為己任的法官如果只能把握債權法規則的語義、演化、特征
甚至規則間的聯系,但并不會將特定的規則與相應的社會生活實
踐聯系起來并進而運用規則去解釋現實生活和處理各類糾紛,我
認為這樣的法官是不成功的,也是難以適應審判實踐的需要的。
法官工作在審判前沿,其在處理各種債權法新問題的同時也在不
斷創制新的判例,因此,法官對法律漏洞的填補最有發言權。
馬強同志的新作《債權法新問題與判解研究》采用判解研究
的方法對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債權法新問題進行了專門研究,讀罷
此書,掩卷思考,我認為本書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所選案例具有典型性。案例不在大小,內容不在繁
簡,關鍵是看所選案例能否解釋一個或數個債權法規則的內涵及
其運用。例如,在論述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問題時,作者援引的
案例極小,寥寥數語,但對案例背后隱含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旁征
博引的闡述。結合新合同法、勞動法及審判實踐對此類糾紛處理
的不完善性,作者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觀點:現行勞動法第31條
關于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的規定有悻合同法原理,它將用人單位置
于不公平的境地,應當修正之。文章雖短,立論新穎,讀罷令人
深受啟發!
第二,所選案例具有疑難性。在本書所選的案例中,有些情
節看似十分簡單的案件,但在具體處理時卻意見分呈,仁智互
見。例如,在妻取夫款銀行應否承擔違約責任一文中,作者將本
案處理中當事人雙方的訴辯意見、承辦案件法官的意見全面展示
在讀者面前。在此基礎上,作者結合外國法、我國婚姻法、民法
通則、合同法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對本案進行了細致入
微的評析,得出了與判決不同的結論。充分顯示了所選案例的疑
難性,典型性。
第三,案例的選用不完全拘泥于現行法的框架。在我國,由
于沒有統一的民法典,因此,債權法的體系是一個沒有定論的問
題,民法通則規定我國的債權法應當包括合同之債、侵權之債、
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作者的這本專著遵從現行法的框
架,但不拘泥于現行法的框架,在許多案例的選用和評述方面對
現行法有所突破。例如,婚約解除后贈與物的歸屬、配偶權侵
權、貞操權的民法保護等問題都是現行法律沒有規定但審判實踐
中頗有爭議的問題,作者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討,顯示了
作者不惟書本、只惟審判實踐的務實作風。
第四,觀點新穎獨特。作者緊密結合審判實踐,研究審判實
踐中出現的新問題,并善于提出自己的新觀點,新見解,其中的
許多觀點、見解是獨創性的。例如,不真正連帶債務、無意思聯
絡的數人侵權、附保護第三人作用之合同等問題在國內目前還鮮
有人進行系統研究,作者跟蹤這些新問題,大膽設想,小心論
證,進行系統研究,提出了自己的獨特觀點,有些觀點是具有相
當的學術價值的。
當然,由于債權法問題十分復雜,需要探討的問題很多,作
者對債權法進行的判解研究,畢竟時間、資料相對有限,有的問
題顯得論述力度不夠和深度不夠。有些觀點是否合理,有待于實
踐檢驗,也還需要理論界共同探討。
馬強同志是我的研究生,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碩士學
位期間,在我的指導下研究物權、債權(合同)制度。攻讀學位
時就對判解研究的方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曾發表了多篇學術論
文。獲得民商法博士學位后,馬強同志到法院工作,工作之余仍
堅持學習,發表了多篇判解研究方面的文章,顯示了其扎實的理
論功底。看到馬強同志的新著出版,我由衷地高興,遂欣然命筆
為之作序。衷心希望馬強同志在民商法學研究領域取得新的成績!
2002年1月
于中國人民大學賢進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