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0519
- 書名:法治咖啡屋
- 作者:胡建淼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2年4月
- 入庫時間:2022-5-25
- 定價:96元
- 特價:76.8元,80折,省19.2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本趣味性的普法書籍,由中國著名法學家、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一級教授胡建淼撰寫。全書分法治評論篇、法治歷程篇、法治理念篇和域外法治篇,內容從當下中國事件的評論到法治理念的闡述,時空跨越“古今中外”。 作者以輕松的筆調,尤如“邊喝咖啡邊談法治”,向人們講述身邊或周圍、今天或古代的法治故事。
圖書目錄
"詳 目
第1篇 法治評論
1-001·如何整治不規范地名?
——學會以“法治化”而不是“運動化”推進工作
1-002·城市道路隔離護欄的“建”與“拆”
——告別“轟轟烈烈”,讓工作“平靜”下來
1-003·從舊樓安裝電梯談起
——法治對少數與多數的平衡
1-004·有感于“民警摔抱孩婦女”事件
——執法要堅守比例原則
1-005·從“9歲女孩下跪哭求交警‘別打我爸爸’”談起
——“不得在未成年人面前對父母采取強制措施”應上升為“正當程序”的基本要求
1-006·從“哨兵神圣不可侵犯”談起
——做事要考慮法律意義
1-007·對“常回家看看”寫進法律的質疑
——不能將道德規范混同于法律規范
1-008·基層政府有權限制老百姓辦“壽酒”嗎?
——政府權力是有“邊界”的
1-009·“闖紅燈者”的子女可以被限制上學嗎?
——執法不得“不當連接”
1-010·由“闖紅燈戴綠帽子”想到的
——處罰法定:對違法的懲罰不能搞“創造發明”
1-011·整治闖紅燈,本身不能闖法律紅燈
——評S市新政:“一人闖紅燈,全家學交規”
1-012·闖“黃燈”罰款的爭議
——處罰必須以違反禁止性規范為前提
1-013·“黑名單”不是萬能的管理手段
——“黑名單”不能“黑上”
1-014·防止“私刑”抬頭
——從五大航空公司合力“限制”“不文明游客”談起
1-015·別給“處罰”穿上“教育”的外套
——從一位博士研究生的電話咨詢談起
1-016·高鐵上“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的升級版
——“不要和主動搭訕的陌生人交談”
1-017·教師申請晉升教授兩次不成以后
——法治不許無法定事由剝奪個人的發展權
1-018·以前“無法但有法”,現在“有法但無法”
——法治與效率的博弈
1-019·別把“法制辦”當成“變法辦”
——無奈的“政府法律顧問”
1-020·“避責思維”不是“法治思維”
——誰都愿意說“NO”,不愿說“YES”
1-021·“法治指數”評審不能“自得自樂”
——我小女兒衣服上的“五角星”
1-022·中國人都缺碘嗎?
——在中國要注意地方的差異性
1-023·最讓人心酸的小偷!
——她在兒童節為生病女兒偷了個雞腿
1-024·從行政法視角看“證明‘你媽是你媽’”
——“行政證明”的“法定化”
1-025·不要將“正常工作”設定為“專項斗爭”!
——走出“專項論”,堅持“常態論”
1-026·“特事特辦”會沖擊法治秩序
——走出“特事論”,堅持“規則論”
1-027·對干部追責要講究“因果關系”
——走出“結果論”,堅持“因果論”
1-028·“運動主義”導致“形式主義”
——一份特殊的住院鑒定
1-029·要防止“新形式”行政違法
——把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
1-030·信訪:酒是好的,但有人將它喝醉了!
——信訪改革的出路在于“正確”和“正常”地對待信訪
1-031·要克服兩字當頭:“罰”與“限”
——治理如治水,重在疏,不是堵
1-032·設定行政處罰要注意法律位階
——從“司法考試作弊終身禁考”談起
1-033·慎用“全民告發”“有償舉報”
——告狀與告密只有一步之遙
1-034·萬古不變的經驗:“領導重視”
——從“領導之治”到“規則之治”
1-035·破解公共廁所“進不去、出不來”難題
——談中國的公廁管理與公廁立法
1-036·聽證會不是座談會,也不是表決會
——聽證是正當程序的核心
1-037·“見死不救”可以入罪嗎?
——小悅悅與戴安娜
1-038·明知他人冤枉而不為其洗冤可以入罪嗎?
——為了讓冤假錯案少一點
1-039·“說臟話”可以“入刑”嗎?
——道德與法律“邊界”的“漂移”
1-040·從濟南老火車站被拆談起
——法的安定性與國家治理
1-041·從分設“贊成票箱”與“反對票箱”談起
——我們有“選舉法”,還需要有“投票法”
1-042·如果你的親屬中有拆遷“釘子戶”……
——公務員的“連帶責任”
1-043·“依法治校”與“去行政化”
——兼評北京大學“去級別化”改革
第2篇 法治歷程
2-001·商鞅:徙木立信
——公信力乃法治之基礎
2-002·由“子產鑄刑鼎”講起
——法的公開性與穩定性
2-003·中國“老磨坊”的故事
——守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2-004·從獎勵魯國人贖回同胞制度談起
——立法要體現“義”與“利”的平衡
2-005·劉秀、曹操的“燒信大法”
——信任是法律關系的基礎
2-006·讀《康熙圣諭十六條》有感
——康熙也講“普法”
2-007·中國歷史上的文字獄
——思想言論自由的克星
2-008·從五馬分尸到注射死刑
——死刑方法從野蠻走向文明
2-009·“投機倒把罪”的存廢
——中國市場經濟和法治化的標向
2-010·從“勞動光榮”到與“休息光榮”并重
——休息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2-011·誰有權征稅?
——從“照章納稅”到“稅收法定”
2-012·刑事賠償:從“賠無罪”到“賠疑罪”
——“疑罪從掛”受害人可獲國家賠償
2-013·“同命不同價”的爭論
——怎樣看待“平等”?
2-014·取名“北雁云依”的風波
——中國首例取名權行政訴訟案
2-015·“撞了是否可以白撞?”
——中國20世紀末的一場“大討論”
2-016·對中國首例“農民告縣長”案的代理與思考
——寫在中國行政訴訟制度建立30年之際
2-017·在德國啤酒館的“建議”
——“空酒瓶為何不收走?”
2-018·只要“縣太爺”的一句話
——發生在“農家樂”的故事
2-019·“延安窯洞對”
——以民主和法治打破歷史興亡的“周期律”
2-020·兩個“世紀之問”
——李約瑟與錢學森的握手
2-021·“親親相隱”
——法與人性的對話
2-022·公民“結婚權”的兩大“回歸”
——“婚姻自由”的真正實現
2-023·“黑戶人”回到了陽光普照之下
——中國法治彰顯:人人生而平等
2-024·從“人權入憲”到“人權入法”
——從2004年《憲法》修正到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
2-025·從“叩頭”到“宣誓”
——憲法宣誓與憲法權威
2-026·全國人大公布十大備案審查案例
——“法規”本身必須“合法”
2-027·中國的法治是“速成餅干”和“壓縮餅干”
——漫長的文明史與短暫的法治史
2-028·“中國特色”到底“特”在哪里?
——另一種“四特”理論
2-029·孫中山上書李鴻章
——為實現“世界第一富強之國”
2-030·國家管理形態的三個階段
——軍事階段、建設階段、治理階段
2-031·從“工業強國”到“法治強國”
——中國的強國之略
2-032·“法制”“法治”“全面法治”
——新中國法治史上的三個階段兩大飛躍
第3篇 法治理念
3-001·從劉邦約法三章談起
——法治立國
3-002·法治讓人類遠離暴力
——法治穩國
3-003·法治可讓國家起死回生
——法治救國
3-004·人類最偉大的發明是“法律”
——人類的歷史是一部不斷發現發明的歷史
3-005·什么能夠征服全世界?
——不是武力、宗教,唯有法律
3-006·“世界正義工程”與“法治指數”
——法治建設從“定性”到“定量”
3-007·到底什么是“法治”
——從柏拉圖到哈耶克
3-008·《德里宣言》與法治標準
——500名法學家的呼聲
3-009·“法治”不僅僅是“依法辦事”
——到底什么是“法治”?
3-010·法治能折多少股份?
——法治是國家不可或缺的無形資產
3-011·“惡法”不是“法”
——法治是良法之治
3-012·溫家寶談“法治”
——“法比天大”就是“法治”
3-013·法大還是權大?
——法大于權還是權大于法是法治與人治的分水嶺
3-014·衡量“法治”的特殊方法
——七種情景模擬
3-015·沒有“法治”,天遲早會塌下來
——“真信”“裝信”還是“不信”?
3-016·乾隆十三年孝賢皇后去世的風暴
——談法的明確性與可預期性
3-017·“水治”與“刀制”有何區別?
——從“刀把子”到“平衡器”
3-018·治理與管理的最大區別是什么?
——治理是管理的高級形態
3-019·“政治”可分為“政權”與“治權”
——“國家治理”屬于“治權”的范疇
3-020·“不更射為鄙!”
——戰爭也有規則
3-021·法治是規則之治
——從一年一度的高考談起
3-022·平等對人的故事
——法律平等原則在生活中的閃光
3-023·防止不當聯結現象抬頭
——從禁止不當聯結原則談起
3-024·“傳統思維”有哪些表現?
——從傳統思維到法治思維
3-025·從哈佛圖書館火災說起
——橋歸橋,路歸路
3-026·從兩個“80%”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公民從搖籃到墳墓都與政府打交道
3-027·曹志偉的“萬里長征(證)圖”
——各自為政(證)導致公民行走“萬里長征(證)”
3-028·野地里的兔子與集市里的兔子
——所有權制度對社會穩定的作用
3-029·被政治綁架的“司法”
——法官、律師和證人的“變異”
3-030·亞歷山大解“戈爾迪死結”與哥倫布豎立雞蛋
——對兩個故事的另一種評價
3-031·從美國老太太偷面包喂孫子到中國廖某“刻章救妻”
——人性與法律的沖突與平衡
3-032·“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
——公民住宅權的法律保護
3-033·《犯人船》的啟示
——相信人不如相信制度
3-034·米蘭達規則
——沉默權和律師幫助權
3-035·“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
——“法律”應當服從“良知”
3-036·從《圣塔菲協議》到紅軍“欠條”
——契約精神就是法治精神
第4篇 域外法治
4-001·從俄羅斯詩人普希金的決斗講起
——決斗曾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
4-002·一位古羅馬皇帝的“格斗”
——權力的康茂德規則
4-003·蘇格拉底之死
——“思想犯罪”的“殉葬品”
4-004·《漢謨拉比法典》中的小孩
——同態復仇的犧牲品
4-005·狩獵人的慷慨
——印第安人堅守的一項規則
4-006·馬背上的古德娃夫人
——“無代表不納稅”原則晚到了175年
4-007·美國男孩圣克萊爾的墓地
——契約精神下的私權
4-008·美國禁酒令的退讓
——法律不能規定人們無法做到的事
4-009·馬伯里訴麥迪遜案
——美國違憲審查制度的起源
4-010·美國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
——“隔離但平等”的法律原則被推翻
4-011·“面條里面只有一只臭蟲!”
——從“辛普森殺妻案”看正當程序
4-012·德國紅磨坊的故事
——公權與私權的平等對話
4-013·從柯克大法官與詹姆斯一世的爭論談起
——讓法律成為國王而不是國王成為法律
4-014·食人肉是否有罪?
——人的生命權沒有貴賤之分
4-015·丹尼爾斷案:證人必須分開詢問
——正當的審判程序導致正當的結果
4-016·“羅繆斯勒法”導致棄女嬰增加
——“法律空子”惹的禍
4-017·法國圣殿騎士團的審判
——被政治裹挾的司法不是真正的司法
4-018·新加坡的“鞭刑”
——美國總統“面子”值“兩鞭”
4-019·新加坡的一句“雙關語”
——“Singapore is a fine place!”
4-020·日本“3·11大地震”:逃生與紅燈
——遵守交通信號燈才能讓更多的人逃生
4-021·讀《威尼斯商人》有感
——關于夏洛克與安東尼奧合同的有效性
4-022·拳王阿里拒絕應征入伍還可拳擊嗎?
——遵循先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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