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3839
- 書名:為企業護航:公司法律問題答疑
- 作者:馬俊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3年7月
- 入庫時間:2023-8-12
- 定價:135元
- 特價:108元,80折,省27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全面專業。本書編委會集結本所優秀律師,以多年法律實踐經驗為基礎,從實務操作角度組織編寫,涵蓋了公司法,民事執行,刑法,知識產權與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勞動法,婚姻家庭六大方面,旨在打造企業管理的實務參考書,為企業家提供全程法律指導。
2.隨用隨查。本書融“法條、法理、案例”之精華,集實用性、基礎性和系統性于一體,從企業的實際工作需要出發,切實解答企業管理者實務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和困惑,幫助其依法、靈活、高效地開展管理工作。
3.通俗易懂。本書將晦澀難懂的法律知識用深入淺出的方式進行表達,讓讀者看得懂、記得住。同時精選案例,以案釋法,直觀、生動地提供法律建議。"
圖書目錄
"目錄
公司法篇
第一章股東及股權
1.個人獨資企業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有何差別?
2.哪些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做公司股東?
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包括哪些?如何行使股東知情權?
4.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務損害公司利益,股東如何維權?
5.股東是否一定要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6.公司與股東約定固定分紅是否有效?
7.股東與股東之間約定固定分紅是否有效?
8.股東是否一定要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9.在公司不能清償負債的情況下,債權人是否可以追究股東的責任?
10.主張債權時發現公司已注銷,債權人能否向原股東追索?
11.公司股權能否被繼承?未成年人可以繼承股權嗎?
1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出資義務由誰承擔?
13.公司個別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抽逃出資的,其余股東或公司應如何維權?
14.公司長期不分配利潤,小股東如何保障自己的分紅權?
15.隱名股東有哪些法律風險?
16.代持股關系中,如何保障隱名股東權益?
17.名義股東私自對外轉讓股權是否有效?
18.隱名股東如何顯名?
19.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的方式有哪些?
20.被他人冒名登記為法定代表人、股東等,應該怎么辦?
21.股權受讓后發現公司存在大量債務,股權受讓方能否以受欺詐為由撤銷收購?
22.公司股東持股比例的三條基本紅線是什么?
第二章出資
1.股東出資方式有哪些?
2.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未經第三方機構評估作價,能否認定股東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目錄
3.認繳制下,公司注冊資本是不是越多越好?
4.股東認繳出資加速到期的情形有哪些?
第三章公司治理與董監高
1.公司實際經營范圍超越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會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2.分公司與子公司有什么不同?
3.分公司能否對外提供擔保?
4.公司被注銷,能否對其提起訴訟?
5.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能否對其提起訴訟?
6.法定代表人使用個人銀行賬戶收取公司應收賬款存在什么法律風險?
7.公司章程修正案沒有去工商局備案,修正案是否有效?
8.公司間人格混同、公司與股東間人格混同如何認定?有何法律責任?
9.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簽訂的合同,應當由誰承擔責任?
10.哪些人不能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1.公司股東、董事或者高管可否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12.法定代表人與法人、法人代表有何區別?
13.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未加蓋公章的,能否認定為公司的行為?合同是否有效?
14.加蓋未備案公章或者假公章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15.公司印章應當由誰保管?
16.合同所蓋印章并非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而是采購、項目部等專用章,合同是否有效?
17.夫妻雙方持有100%公司股份,有哪些法律風險?
第四章合同擔保
1.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2.合同發生變更,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是否發生變化?
3.未經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對外提供擔保是否有效?
4.公司可以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嗎?
5.哪些主體不能做保證人?
6.保證期間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如何確定該期間?
7.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有什么區別?
8.人保和物保并存時,承擔擔保責任是否有法定順序?
9.哪些財產禁止抵押?
10.設立抵押權必須要登記嗎?
11.什么是浮動抵押?浮動抵押如何設立?
12.什么是最高額抵押?
13.抵押財產能否轉讓?
14.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如何清償?
15.在建工程能否抵押?
16.股權質押設立后,質權人能否收取質押股權對應的分紅?
17.定金與訂金有何區別?
18.實踐中常見的“名為買賣,實為擔保”的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19.實踐中常見的“在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擔保物直接歸債權人所有”條款效力如何?
民事執行篇
1.取得生效法律文書后,應向哪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有時間限制嗎?
3.如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中載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利息?
4.被執行人財產不夠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時,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本金、利息的清償順序是什么?
5.人民法院如何發放執行回款?
6.公司名下的信用證保證金賬戶能否被強制執行?
7.公司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能否被強制執行?
8.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貸款賬戶能否被凍結?
9.被執行人名下的注冊商標等有價知識產權能否被執行?
10.被執行人享有的采礦權能否被執行?
11.被執行人名下的產能指標能否被執行?
12.政府機關單位作為被執行人時,其名下財政資金能否被執行?
13.醫院、學校等公益事業單位作為被執行人時,其房產、土地能否被執行?
14.公司為被執行人時,執行法院能否凍結其母公司或者子公司的賬戶?
15.第三人為他人債權只提供抵押財產擔保,執行時法院能否凍結該第三人的銀行賬戶?
16.企業員工在勞動報酬糾紛案件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先支付部分工資嗎?
17.公司員工成為被執行人,法院能要求公司配合執行其工資收入嗎?
18.如果被執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可以申請執行該唯一住房嗎?
19.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能否被執行?
20.發現被執行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執行通知前放棄債權或者無償、低價轉讓財產的,申請執行人如何救濟?
21.被執行人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申請執行人能否直接要求該第三人向自己履行?該第三人可否提出異議?
22.執行被執行人到期債權時,第三人(次債務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能否再執行第三人的到期債權?
23.在法院執行完畢前,申請執行人能否要求直接以物抵債?
24.執行中,案外人據“以房抵債”協議提出執行異議的,能否獲支持?
25.執行中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必須要有法律確權文書嗎?
26.被判令賠禮道歉后拒不履行的,被侵權人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27.股東知情權糾紛勝訴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嗎?
28.被執行人未履行非金錢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是否能主張遲延履行金?
29.執行階段,被執行人能否向執行法院申請暫緩執行?
30.公司的銀行賬戶或其他財產被法院凍結、查封,通過什么方式可以解除查封?
31.申請執行人撤銷執行申請后還可以再申請執行嗎?
32.執行案件被法院“終本”是什么意思?
33.執行案件被法院“終本”后案件將如何進行下一步處理?
34.執行程序終結后申請執行人還能申請恢復執行嗎?
35.案件再審期間,是否應中止對被執行財產的執行?
36.收到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應如何處理?
37.被執行人不如實報告財產情況,會有什么后果?
38.什么情況下,被執行人會被限制高消費?
39.被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會有什么不良影響?
40.公司被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的,哪些人也有被限制高消費的風險?
41.什么情況下,被執行人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2.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產生哪些不良影響?
43.被執行人什么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
44.如何應對被執行人向境外轉移財產或者移民行為?
45.執行中,如何認定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
46.企業股東抽逃注冊資金或無償占用注冊資金的,在執行中是否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
47.公司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的,執行中該股東能否被追加為被執行人?
48.執行和解協議中有擔保人,被執行人未依約履行和解協議的,可直接追加擔保人為被執行人嗎?
49.被執行人的配偶可以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嗎?
50.總公司為被執行人,分公司的財產能否被執行?
51.公司為被執行人時,出資期限尚未到期的股東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嗎?
52.公司股東出資認繳期限即將屆滿,延長出資期限后還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嗎?
53.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股東是否還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
54.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股東會在執行中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嗎?
55.公司注銷時,股東出具的債務承擔承諾函在執行中會有什么后果?
56.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嗎?
57.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能否被追加為被執行人?
58.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能否將生效文書確定的債權轉讓給他人?他人又能否代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債務?
59.公司在訴訟期間以及成為被執行人后是否能變更法定代表人?
60.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后,原法定代表人是否還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費或者限制出境?
61.在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和解的,申請執行人應注意哪些事項?
62.被執行人未按和解協議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如何救濟?
63.被執行人名下財產被超額查封的,如何救濟?
64.顯名股東股權被強制執行時,隱名股東(實際投資人)能否申請排除執行?
65.房產尚未辦理過戶手續時,因出賣人債務糾紛被法院執行的,買受人能否申請排除執行?
66.房產尚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因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債務糾紛被法院執行的,買受人能否申請排除執行?
67.購買的汽車因未變更登記被法院強制執行的,買受人可否申請排除執行?
68.享有抵押權的房產被法院查封,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會受到影響嗎?
69.留置權人基于留置權扣押的財物被強制執行的怎么辦?
70.擅自處分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會有什么后果?
71.執行異議什么情況下不被受理?不被受理后如何救濟?
72.執行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會中止執行嗎?
73.異議人撤回執行異議后還可以再次提出異議嗎?
74.司法拍賣中常見的優先購買權人有哪些?
75.司法拍賣中哪些人不得參與競拍?
76.網絡司法拍賣的起拍價如何確定?
77.網絡司法拍賣有幾次流拍的機會?流拍后重新拍賣最多能降價多少?最終流拍后該如何處理?
78.被執行人能否以被執行財產評估價過低要求重新評估?
79.被執行人拒不配合對執行標的的評估、拍賣,會有什么后果?
80.作為執行財產的首封債權人,在執行中有哪些優勢?
81.執行中,被執行人被宣告破產,申請執行人會受到哪些影響?
82.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債權人在參與分配時,對分配方案能否提出異議?
83.被執行人財產確被錯誤執行的,如無法返還該如何救濟?
84.原執行裁定被撤銷后,執行回轉時,第三人從申請執行人處合法取得的財產會被執行嗎?
85.執行回轉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在被執行人破產案件中能否得到優先受償?
86.遇到法院消極執行,執行申請人該怎么辦?
87.執行法院能否對被執行人多次適用司法拘留?
88.哪些情形會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篇
第一章法律常識
1.未實繳注冊資本是否涉嫌犯罪?
2.組織他人赴澳門特區參與賭博是否涉嫌犯罪?
3.在討債過程中限制債務人人身自由是否涉嫌犯罪?
4.銀行卡借給別人“洗錢”是否涉嫌犯罪?
5.舉報他人犯罪但沒有充分的證據,是否涉嫌犯罪?
6.針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決定,控告人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7.當事人涉嫌犯罪可以聘請幾名律師?
8.犯罪嫌疑人什么時候有權委托辯護人?
9.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以后,被拘留人家屬會收到通知嗎?
10.刑事訴訟中,親友什么時候可以見到被關押的人員?
11.被羈押期間,被關押人員可以回家探視嗎?
12.公安人員在搜查時是否需要提前出示搜查證或同步錄音錄像?
13.公安機關調查刑事案件時,知情人能否拒絕作證?
14.刑事案件中,證人能自己選擇詢問地點嗎?
15.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6.取保候審和保外就醫的區別是什么?
17.哪些人可以擔任取保候審保證人?
18.取保候審期間能否離開居住地?
19.取保候審之后是否意味著“事了案結”?
20.辦理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21.刑事案件中所說的“黃金37天”指什么?
22.刑事案件一審開庭后多久宣判?
23.如何認定自首和立功?
24.刑事案件能否和解?
25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有何重要性?
26.刑事和解與被害人諒解的區別是什么?
27.檢察院不予起訴后是否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28.案件不起訴后,涉案財物如何處理?
29.適用緩刑有什么條件?
30.沒收財產的范圍是什么?
31.刑事案件中,被單處罰金是否會留案底?
32.刑事判決的罰金不繳納有何后果?
33.未繳納罰金,服刑期滿后會被釋放嗎?
34.判處無期徒刑后還能否減刑和釋放?
35.服刑期間,什么情況下可以被暫予監外執行?
36.服刑完畢后,案底會消除嗎?
37.結案前能否申請取回被扣押財物?
38.父母犯罪是否影響子女考取公務員?
39.被判處刑罰的人,是否還能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0.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采取強制措施是否應當報請人大或政協許可?
第二章公司經營
1.單位犯罪是否追究公司高管的刑事責任?
2.公司財產不足以支付犯罪罰金的,股東是否需承擔責任?
3.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的,能否查封、扣押、凍結公司財產?
4.企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相關責任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5.發放高利貸是否涉嫌犯罪?
6.申請貸款時提供假合同或假報表是否存在刑事風險?
7.企業貸款資料存在虛假成分,但銀行放款后正常還款,是否構成騙取貸款罪?
8.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是否存在刑事風險?
9.陪標有哪些刑事風險?
10.企業向社會融資是否存在刑事風險?
11.企業為生產經營需要,向內部員工融資是否存在刑事風險?
12.分支機構(分公司)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公司(總公司)負責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
13.為方便開展業務,個人私刻公司公章、合同章、業務章的,是否涉嫌犯罪?
14.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會計賬本,是否存在刑事風險?
15.股東將公司財產挪作他用,是否存在刑事風險?
16.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挪用公司資金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罪?
17.為達到公司破產目的虛構債務的,是否涉嫌犯罪?
18.通過偽造證據、編造事實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否涉嫌犯罪?
19.征用村集體土地但未辦理變更手續就用于建設的,是否涉嫌犯罪?
20.偷逃稅款是否涉嫌犯罪?
21.虛開普通發票是否涉嫌犯罪?
22.股東被判處沒收財產,能否沒收其股權?
23.公安機關能否凍結上市公司股權?
第三章職務犯罪
1.賄賂與饋贈有何區別?
2.何為謀取“不正當利益”?
3.為謀取正當利益,向公職人員送禮,是否構成行賄罪?
4.年節送禮、禮尚往來,是否涉嫌犯罪?
5.公職人員借錢不還,能否認定為受賄?
6.事后向公職人員贈送財物的,是否涉嫌犯罪?
7.收受賄賂后又及時退還財物,是否涉嫌犯罪?
8.幫助公職人員代持股份,是否有存在刑事風險?
9.向公職人員贈送房屋、汽車等物品但未辦理權屬轉移,能否認定為行賄?
10.公職人員索賄的,行賄人是否涉嫌犯罪?
11.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人員是否會被采取強制措施或被判刑?
12.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的是否會構成受賄罪?
13.為他人“送禮”牽線搭橋,是否涉嫌犯罪?
14.監察機關能否直接收繳涉案財物?
15.監察機關采取留置措施時,留置時間是多久?
16.使用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共同購買的房產被查封或執行的,如何處理?
17.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公職人員在調查過程中逃匿或者死亡,涉案財物如何處理?
知識產權與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篇
第一章專利法
1.在我國哪些發明創造能夠獲得專利權保護?
2.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是多少年?如何計算?
3.專利權何時生效?
4.對同一發明創造可以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嗎?
5.哪些主體可以成為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是否可以變更?
6.專利的發明人和權利人必須是同一人嗎?
7.專利的申請權是否可以轉讓?
8.哪些主體可以成為專利發明人?發明人可以是多個人嗎?
9.一個專利是否可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
10.員工利用單位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如何認定專利權人?
11.員工如果將利用單位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專利,單位應當如何救濟?
12.單位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是否應給予獎勵或報酬?
13.產品制造方法可以申請專利嗎?
14.藥物是否可以申請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5.疾病治療方法是否可以申請專利?
16.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嗎?
17.哪些機構可以辦理專利代理業務?
18.外國主體在中國申請專利必須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嗎?
19.公司的發明創造在中國被授予專利,在國外能否獲得保護?
20.我國單位或個人如何提起專利國際申請?
21.哪些情形可以在申請專利時優先審查?
22.專利權包括哪些內容?
23.簽署專利轉讓合同是否代表專利權已經發生轉移?
24.專利如何授權他人實施?
25.專利權人將專利以獨占許可的方式許可給他人后,專利權人將受到何種限制?
26.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但未向專利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是否影響合同生效?
27.專利權是否可以質押?
28.在他人專利申請日之前,制造與他人申請的專利相同的產品,是否構成侵犯專利權?
29.在他人發明專利申請日后、專利公告前這段時間內,制造與他人申請的專利相同的產品,是否構成侵犯專利權?
30.公司購買并使用了第三人使用侵犯他人專利權的技術生產的設備,是否構成專利侵權?
31.公司未按時繳納年費導致專利過期,他人使用專利會構成侵權嗎?
32.專利被侵權后有哪些救濟途徑?
第二章商標法
1.哪些主體可以申請注冊商標?
2.申請人是否可以在多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項上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3.哪些標志不可以申請商標?
4.兩個以上的不同主體能否共同擁有一個商標?
5.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申請注冊商標嗎?
6.公司能否使用正在注冊中的商標?
7.商標在國外申請注冊后,還可以在國內申請注冊嗎?
8.我國主體如何申請國外注冊商標?
9.兩公司同一天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如何處理?
10.注冊商標未在有效期屆滿前續展會直接被注銷嗎?
11.商標證上記載的信息發生變更有何后果?
12.商標被惡意搶注后應當如何救濟?
13.超出注冊類別使用注冊商標有哪些法律風險?
14.商標注冊成功后,連續3年以上未使用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15.商標如何轉讓?
16.轉讓注冊商標的,受讓人是否可以要求商標注冊人將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全部轉讓?
17.商標如何授權他人使用?
18.商標獨占許可的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如何行使商標權利?
19.如何申請適用商標權的臨時保護措施?
20.什么是商標的“一年隔離期”?
21.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容易導致混淆的,是否侵犯商標權?
22.馳名商標如何認定?被認定為馳名商標有什么意義?
23.注冊商標專用權是否可以質押?
24.在先權利人如何申請宣告他人已注冊的商標無效?
25.商標被宣告無效的,對已經履行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有何影響?
26.銷售侵犯他人商標權的商品是否需承擔賠償責任?
27.商標權與他人的在先著作權相沖突時有哪些后果?
28.商標權與他人的在先外觀設計專利權相沖突時有何法律后果?
29.商標權被侵犯的,如何維權?
第三章著作權法
1.著作權人和作者有什么區別?
2.著作權是否必須登記才能產生?
3.作品都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嗎?
4.作品和制品有什么區別?
5.著作權和鄰接權有什么區別?
6.作者可以轉讓作品的署名權嗎?
7.著作權的保護期限為多久?
8.公司對商品的外包裝圖是否享有著作權?
9.單位對員工為完成工作任務創作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權?
10.委托他人創作的作品,著作權如何確定?
11.兩個以上主體共同創作作品的著作權應當如何確定?
12.電影、電視劇的著作權如何確定?
13.未經授權使用他人作品是否需承擔侵權責任?
14.使用網上免費下載的圖片素材是否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15.公司購買了某畫家創作的畫,能否在公司宣傳冊、網頁中使用該畫?
16.轉載他人微信公眾號內容屬于侵權行為嗎?
17.著作權如何許可他人使用?
18.著作權是否可以質押?
19.著作權被侵犯的,如何維權?
第四章反不正當競爭法
1.公司使用與其他知名商品相似的包裝、裝潢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2.公司注冊的企業字號與在先登記的已經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名稱相近,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3.公司在商業宣傳中過分夸大商品質量、銷售數量等信息,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4.公司雇用人員進行“刷單”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5.低價銷售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6.有獎銷售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7.公司在交易活動中向對方或者中間人支付傭金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8.在網頁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9.公司為排擠競爭對手,編造、傳播其虛假信息,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10.公司提供網絡搶購服務屬于不正當競爭嗎?
11.創意、想法可以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嗎?
12.認定侵犯商業秘密時是否要求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13.公司的客戶名冊是否屬于商業秘密?
14.公司使用他人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的競爭對手的商業秘密是否需承擔責任?
15.公司通過員工獲取其前公司的商業秘密,公司與員工都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16.公司“高薪挖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17.公司通過反向工程破解競爭對手的商業秘密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18.公司如何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技術秘密?
19.公司作為商業秘密的被許可人能否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20.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他人游戲界面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21.公司發現他人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應該如何救濟?
第五章反壟斷法
1.如何認定壟斷行為?
2.什么是壟斷協議?
3.生產企業限定銷售商的最低對外銷售價格或固定價格,是否屬于壟斷行為?
4.認定市場支配地位考慮哪些因素?
5.平臺經濟“二選一”是否屬于壟斷行為?
6.公司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商品是否屬于壟斷行為?
7.“搭售”是否屬于壟斷行為?
8.經營者集中是什么?
9.經營者實施集中是否應當申報?向哪個機構申報?國家審查公司經營者集中,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10.實施壟斷行為需要承擔何種法律后果?
11.對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應如何救濟?
12.因反壟斷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勞動法篇
第一章招聘入職
1.企業對外發布的招聘信息存在虛假宣傳,可能面臨哪些風險?
2.企業違反就業歧視的相關規定可能面臨哪些風險?
3.企業在招聘員工時如何做好入職前的審查工作?
4.企業招用員工時暫扣員工身份證或向員工收取押金的,會面臨哪些風險?
5.企業向求職者發出offer(入職/錄用通知書)后反悔可能會面臨哪些風險?
6.企業如何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7.員工離職后再次入職同一單位,企業能否與其再次約定試用期?
8.員工試用期屆滿,企業根據員工的表現作出延長試用期的決定,可能會面臨哪些風險?
9.員工在試用期內長期請病假,企業該如何應對?
10.企業如何與試用期內的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章勞動合同
1.企業未及時與入職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可能面臨哪些風險?
2.勞動合同應涵蓋哪些必備條款,缺少必備條款的勞動合同是否無效?
3.企業與員工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第三次是否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后會產生哪些法律后果?
5.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的,企業是否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6.哪些情形下企業單方調崗是合法的?
7.如何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8.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殊規定?
9.企業采取勞務派遣用工模式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0.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下,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第三章薪酬福利與工時制度
1.企業按月按標準向員工發放的交通補貼、通信補貼、餐費補貼是工資還是福利費?
2.月工作日與月計薪天數如何計算?
3.企業單方規定“年休假逾期作廢”會有哪些風險?
4.哪些情形下企業有權單方要求員工服從加班安排?
5.企業未明確加班與值班之間的界限可能會面臨哪些風險?
6.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時應如何支付加班費?
7.企業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員工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為由向企業主張支付加班費的訴求能否得到支持?
8.如何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9.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企業是否必須調整員工工資?
10.企業能否以購物卡等非貨幣形式向員工發放工資?
11.加班工資是否屬于勞動報酬范圍?
12.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是否同時享受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山西省關于生育津貼的支付是如何規定的?
13.企業在哪些情形下有權扣減工資?
14.企業的工資支付記錄應當保存多久?
15.哪些情形下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加付賠償金?
第四章工傷管理
1.員工入職不久發生工傷,企業有哪些風險?
2.員工在單位被打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企業應該如何防范?
3.員工申報工傷時,勞動行政部門能否未經勞動仲裁直接認定勞動關系?
4.退休返聘人員發生工傷,企業是否需要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第五章專項培訓服務與競業限制
1.企業能否直接在勞動合同中與員工約定服務期?該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有什么區別?
2.勞動合同先于培訓服務期到期,勞動關系是否延續?
3.員工支付違約金后繼續違反競業限制約定,企業能否再次主張違約金?
第六章規章制度適用
1.子公司是否可以直接適用母公司的用工管理制度?
2.分公司的員工能否直接適用總公司的勞動用工制度?
3.企業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內容發生沖突后該如何適用?
4.企業規定“員工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按此執行可能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第七章離職與勞動爭議
1.企業以員工達到退休年齡為由終止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員工在醫療期內達到退休年齡,企業能否終止勞動合同?
3.企業能否與“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解除勞動關系?
4.企業能否與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5.企業能否僅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主張與員工不存在勞動關系?
6.負責人事管理的員工因未簽勞動合同,能否向企業主張2倍工資?
7.員工的用工管理涉及多家企業時如何確定勞動關系主體?
8.員工提出離職后又反悔的,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9.企業未及時足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員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時主張經濟補償金的訴求能否得到支持?
10.員工不辭而別、無故曠工的,企業該如何處理?
11.企業與員工“長期兩不找”,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1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低于法定標準的,企業履行完畢后員工起訴要求補足差額的訴求能否得到支持?
13.能否在離職協議中明確約定企業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4.能否在離職協議中明確約定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條件?
15.員工離職時的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16.未滿勤月份的工資是否可以納入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
17.企業向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是否必須注明離職的具體原因?
18.勞動爭議案件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19.勞動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的,用人單位不服該裁決時有哪些救濟途徑?
20.員工主張未休年休假工資的仲裁,時效如何起算?
第八章個人所得稅
1.勞動關系解除后,就企業向勞動者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包括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以及其他費用)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2.限售股解禁后,對相關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3.何為匯算清繳?哪些情形下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4.就退休人員的工資薪酬、勞務費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5.就員工離職后取得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6.企業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可能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7.企業是否必須幫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
婚姻家庭篇
第一章婚姻財產保護
1.婚前給付的彩禮,離婚時可以要求返還嗎?
2.一方婚前存款,是否因登記結婚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權,是否因登記結婚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一方將婚前取得的股權轉讓給配偶,但未變更工商登記,轉讓行為有效嗎?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持有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離婚時應如何處理?
6.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持有個人獨資企業的資產,離婚時應如何處理?
7.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成立的“夫妻公司”(股東只有夫妻兩人),離婚時是否按照工商登記的股權比例分割?
8.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激勵股權,能在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9.若離婚前一方惡意轉移其婚后持有的公司股權,其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將面臨什么風險?
10.婚前約定個人房產為夫妻共有,該約定可否撤銷?
11.一方婚前全資購買,婚后取得產權證并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2.婚前個人房產在婚后出租,該房產的增值和出租收益部分屬于個人財產嗎?
13.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在婚后被拆遷,獲得的房屋拆遷補償款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4.一方擅自將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給第三人,配偶可以要求返還嗎?
15.婚后由父母購買并登記在其子女個人名下的房屋,是子女的個人財產嗎?
16.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為雙方購買的大額人身商業保險,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17.第三人指定受益人為夫妻一方的人壽保險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8.離婚時有部分財產未進行分割,離婚后還可以再起訴要求分割嗎?
19.一方因婚外情贈與第三人的財產,配偶可以要求返還嗎?
20.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簽署的婚內“忠誠協議”有效嗎?
21.一方“出軌”,配偶能否要求出軌方賠償精神損失?
第二章家企債務風險
1.有限責任公司用股東家庭/個人賬戶為有限公司“走賬”,會產生哪些民事風險?
2.夫妻一方負有個人債務,離婚時放棄全部夫妻共同財產,債權人應當如何主張權利?
3.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4.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5.債務人個人財產不足清償時,債權人可以執行登記在債務人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嗎?
6.個人被限制高消費,對其子女入學或者報考公務員會產生哪些影響?
第三章財富傳承
1.繼承遺產需要繳納遺產稅嗎?
2.自然人生前未設立遺囑或遺贈協議,其離世后遺產繼承的順序是什么?
3.被繼承人去世后,繼承人是否需要征得其他股東同意才有資格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4.被繼承人去世后,欠繳稅款、欠付債務是否應當“父債子償”?
5.繼子女與親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嗎?
6.通過人工授精技術誕生的嬰兒,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系,該嬰兒是否享有繼承權?
7.被繼承人生前設立多份遺囑,其效力如何認定?公證遺囑具有效力優先性嗎?
8.遺囑合法有效,繼承人如何辦理房屋過戶?
9.遺產管理人制度是什么?被繼承人去世后,遺產管理人有哪些職責?
10.我國能否設立遺囑信托?
第四章CRS與移民規劃
1.什么是CRS?
2.CRS協議的實施對境內高凈值人士有哪些影響?
3.如何認定中國稅務居民?
4.金融機構對哪些賬戶無須盡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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