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關于張貼布告問題的補充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關于張貼布告問題的補充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關于張貼布告問題的補充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關于張貼布告問題的補充通知
1974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各省、市、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公安局: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74年5月22日《關于今后不要在社會上張貼判決書和布告的通知》發出后,有的地方在執行中提出一些問題,現作如下補充通知:
(一)凡是對外開放和允許外賓、外交官員、在華工作學習及其他臨時來華外籍人員去的地方,不要在公開場所張貼判決罪犯的布告;其它地方,仍可在公開場所張貼。
(二)張貼布告應注意質量,防止產生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