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于印發《關于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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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
農業部關于印發《關于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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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牧發[20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業、農牧)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為進一步規范種畜禽生產經營市場秩序,推進種畜禽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維護廣大養殖場戶的合法權益,我部制定了《關于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將《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的指導意見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附件:
關于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的意見
種畜禽是畜牧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推進種畜禽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對于加快建設現代畜牧業、保障畜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我國種畜禽產業蓬勃發展,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良種繁育體系進一步完善,良種供種能力顯著增強,為現代畜牧業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是,當前我國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現狀與新時期現代畜牧業發展的需要相比,仍有不少差距,種畜禽場量多、面廣,與之相配套的監管機制還不健全,個別地區配套法規不健全,執法力量薄弱、缺乏有效執法手段,種畜禽生產經營秩序不規范,假劣種畜禽坑農害農事件時有發生。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對于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維護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種畜禽質量安全水平十分必要,非常迫切。因此,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強化監管手段,加快種畜禽產業由鼓勵發展向規范發展的轉變,全面推進種畜禽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畜牧法,按照合理布局、強化投入、依法監管、規范發展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良種繁育、良種推廣和質量監測體系,切實規范種畜禽市場經營行為,提高種畜禽質量安全水平,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為現代畜牧業發展提供種源保障。
一、強化種畜禽生產的規劃布局
各地要根據現代畜牧業發展的實際需求,結合區域優勢、資源條件和產業基礎,科學規劃本區域今后一個時期畜禽良繁體系建設重點,既要滿足地區發展的實際需要,又要防止重復建設造成資源的浪費。為加快生豬、奶牛品種改良進程,農業部已發布實施了生豬、奶牛遺傳改良計劃,各地要按照要求細化改良方案,組織實施好本區域生豬、奶牛遺傳改良工作,有條件的地區要抓緊制定其他畜種的改良計劃。各級畜牧技術推廣部門要根據畜牧法的規定,組織開展種畜優良個體登記工作,制定細化登記方案,建立健全優良種畜登記數據庫管理平臺,向社會推薦優良種畜。
二、規范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家畜遺傳材料生產許可辦法》(農業部2010年第5號令)已經發布,將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各地要抓緊做好宣傳貫徹工作,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好家畜遺傳材料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各地要按照畜牧法的規定,抓緊制定或修訂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辦法。制定出臺種畜禽場建設標準,適當提高準入門檻。要規范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不同級別層次的種畜禽場嚴格區別生產經營范圍,種禽場按不同代次分曾祖代場(含原種場)、祖代場和父母代場;種畜場分原種場、一級擴繁場和二級擴繁場,種畜場屬于配套系范疇的,可參照種禽場發放。生產經營許可證所列種畜禽,應與即將出版的《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志》中的品種名稱相一致。農業部已建立種畜禽場生產經營許可證網絡管理平臺,各地要協助做好種畜禽場數據信息報送工作,加快完善全國種畜禽生產信息數據庫。
三、加大種畜禽市場監管力度
種畜禽執法是畜牧法執法工作的關鍵環節。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扎實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的意見》要求,開展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健全執法機構,完善執法隊伍,保障執法經費,配備執法裝備,強化執法培訓,提高種畜禽執法能力。今年,我部已經啟動種畜禽質量安全監測計劃,有條件的地區也要組織開展種畜禽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種畜禽質量監測中心要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提高對假冒偽劣種畜禽的鑒別能力,為種畜禽執法提供技術支撐。加大種畜禽執法檢查力度,建立種畜禽執法互查互促機制。我部將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種畜禽生產經營專項執法檢查,各地要經常性開展自查自糾,加大對偽造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違法廣告宣傳、銷售假劣種畜禽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要嚴防各類“炒種”現象的發生,避免給行業發展造成沖擊,給養殖場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各地要加強培育新品種、配套系的中間試驗管理,未經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新品種、配套系不得推廣。各地要實行種畜禽場常態化監管,注重對種畜禽場資質的復檢,加強對種畜禽場銷售種畜禽出具的種畜禽合格證明、檢疫合格證明和家畜系譜“三證”的查驗。行業協會要倡導種畜禽行業自律,堅持依法經營,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種畜禽市場秩序。
四、穩步推進種畜禽生產性能測定
生產性能測定是種畜禽選育的基礎,是提升種畜禽質量的重要手段。鼓勵和支持種畜禽場根據選育計劃的要求,制定生產性能測定方案,系統地測定與記錄種畜禽生產性能指標,確保測定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省級以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逐步將生產性能測定結果作為種畜原種場和種禽祖代(曾祖代)場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的重要參照依據,中央和地方扶持種畜禽場發展的政策或資金要向生產性能測定工作開展較好的種畜禽場傾斜。國家或省級生產性能測定中心要發揮集中測定的優勢,根據國家或地區畜禽遺傳改良方案的要求,有計劃地開展集中測定,確保測定結果的準確性、公正性和科學性。各地要積極引導奶牛養殖場(區)參與奶牛生產性能測定,強化數據分析,為種公牛后裔測定提供評估依據,同時根據測定結果指導養殖場(區)改善飼養管理,做好選種選配,提高奶牛生產水平。種豬生產性能測定中心應圍繞全國生豬遺傳改良計劃的實施,積極推動場間遺傳聯系的建立。2012年起沒有后裔測定成績的奶用種公牛,以及2015年起沒有性能測定成績的種公豬、肉用種公牛、種公羊不得參加畜牧良種補貼項目。
五、加強種畜禽進出口審批
引進種畜禽有助于提高我國畜禽生產水平,豐富育種素材、加快育種進程,提升優良種畜禽的市場競爭力。但是,種畜禽引進應與畜牧業發展實際需要相適應,既要保證種畜禽質量,又要避免盲目引進。種畜禽進口堅持“誰飼養,誰申請”的原則。省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每年12月10日前應向農業部畜牧業司申報下一年種畜禽進口計劃,申報數量應與本省區種畜禽場實際生產能力相適應。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查申請進口種畜禽企業的資質,對相關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填報數據的準確性嚴格把關,跟蹤評價引進種畜禽的生產性能,防止低水平重復引進種畜禽。各地要嚴格按照《畜禽遺傳資源進出境和對外合作研究利用審批辦法》的規定,加強地方畜禽遺傳資源監管和出口審核,逐步完善畜禽遺傳保護名錄,防止資源流失;要密切關注本區域內畜禽遺傳資源合作研究利用的情況,嚴格開展年度審核,并及時將審核意見報送農業部畜牧業司。
六、加強種畜禽場疫病凈化工作
動物疫病是影響我國現代畜牧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之一。種畜禽疫病凈化工作是動物防疫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對全國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從本地區實際出發,認真研究提出本地區種畜禽疫病凈化工作方案。各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種畜禽健康標準和國家動物疫情監測計劃要求,抓緊制定本省區種畜禽場監測計劃,加強對種畜禽場豬瘟、禽白血病等主要動物疫病的監測。種畜禽場要結合本地情況,著手開展主要動物疫病凈化工作,從生產源頭提高畜禽生產健康安全水平。
七、加快畜禽品種改良步伐
畜牧良種補貼政策是加快畜禽品種改良的重要抓手。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強化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項目實施方案和資金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畜禽良種推廣網絡體系,加快普及人工授精配種技術,確保廣大養殖場戶受益。要繼續組織開展家畜繁殖員、家禽繁殖員等的培訓與職業技能鑒定,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生產操作技能。各級畜牧技術推廣部門和國家產業技術體系要充分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協助種畜禽場和企業制定實施畜禽品種改良方案,積極推進產學研相結合的畜禽品種改良機制。種畜禽場要強化售后服務工作,加強對畜禽養殖場(小區)和散養農戶在畜禽品種改良方面的技術支持和服務,幫助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八、加大對種畜禽場建設的扶持力度
種畜禽場是種畜禽供應的主體,穩定種畜禽生產是畜牧業持續平穩發展的基礎。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人民政府對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的投入。支持企業、院校、科研機構和推廣單位開展畜禽聯合育種,鼓勵和扶持畜禽新品種、配套系的培育,加快培育一批生產性能優越、具備一定市場競爭力和生命力的畜禽新品種、配套系,逐步改變主要畜禽良種依賴國外進口的局面。要認真落實畜牧法和《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政策的通知》精神,有規劃的保障種畜禽場用地。加大對種畜禽生產的投入力度,重點加強區域內良種供應輻射力強的原種場、祖代場、種公牛站和種公豬站等建設,增強種畜禽場育種水平和供種能力。加大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開發支持力度,重點加強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的品種和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保護區以及基因庫建設。通過政策扶持引導,進一步做大做強我國種畜禽產業,不斷提升優良種畜禽國產化水平,為現代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種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