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進一步做好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工作的若干意見
關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進一步做好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工作的若干意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關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進一步做好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工作的若干意見
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進一步做好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工作的若干意見
工商外企字〔2010〕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進一步做好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工作,更好地發揮利用外資在推動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快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積極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鼓勵外商增加投資
(一)積極支持外商投資企業集團化經營。鼓勵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申請組建企業集團。企業集團的名稱可以有簡稱。母公司可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參股公司經企業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
(二)積極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以債權增資。積極研究債權出資管理辦法,規范出資行為。認真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出資方式變更登記,經外匯管理部門登記和審批部門批準,積極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對該企業的債權轉增為注冊資本。
(三)積極鼓勵外商投資設立合伙企業。加強引導,注重配合,提高效率,鼓勵具有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增加外商投資企業類型,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途徑。
(四)積極幫扶外商投資企業緩解出資困難。對已繳付首期注冊資本,無違法記錄,因資金暫時緊張無法按時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延長出資期限的,經審批部門批準,及時為其辦理出資期限變更登記。
二、積極促進利用外資結構優化
(五)大力支持外商投資服務業企業加快發展。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從事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除有特別規定外,外商投資服務業企業及其授權的分公司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其他經營性分支機構的登記手續。
(六)大力支持跨國公司設立功能性機構和外商投資服務外包產業。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結算中心、成本利潤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和外商投資服務外包產業,可以在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使用能夠體現其功能特點的文字表述。
(七)積極服務外商投資企業跨地區轉移。加大服務支持力度,完善登記服務體制,加強外資登記工作銜接,對東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的,落實首辦責任制,全程跟蹤,積極提供高效率的遷出、遷入登記注冊服務。
(八)積極服務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鼓勵投資者在邊境經濟合作區內設立各種類型的外商投資企業。積極引導境內外自然人在區內設立外商投資合伙企業,明確其經營主體資格,促進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
(九)積極服務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積極參與外資并購聯合審查,依法規范外資并購過程中的公司登記事項,在登記注冊環節提供優質服務,積極支持外資以參股、并購等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并重組。
(十)嚴格限制落后產能企業。強化登記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兩高一資”和低水平、過剩產能擴張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吊銷營業執照工作,提高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著力提高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能力
(十一)進一步提高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服務質量。全面落實“一審一核”制度,減少審核環節,明確審查、核準人員的職權和責任,進一步規范登記行為。對于中央和地方確定的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登記注冊,提前介入、專人辦理、跟蹤服務、盡快辦結。
(十二)進一步提高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信息化水平。不斷完善網上服務功能,建立健全“授權登記+遠程核準+網上申請”的登記模式,推進外資登記注冊窗口前移。逐步實現登記材料網上申報、網上預審、窗口一次性辦結,切實提高外資登記注冊效率。大力推進政務公開,為社會公眾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查詢服務。
(十三)切實提高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數據監測分析質量和水平。努力提高外資登記管理數據質量,建立外資登記管理數據綜合利用和發布機制,及時匯總外資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信息,加強對外資市場主體登記信息和外商投資企業發展情況的分析,充分發揮外資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公共服務職能作用,為外商投資企業發展服務。
(十四)認真執行國家利用外資產業政策。在登記環節,積極支持外商投資鼓勵類產業,對國家限制外商投資的項目嚴格把關,堅持先證后照,對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項目,一律不予登記。在監管環節,依法糾正外商投資企業擅自從事限制類產業的行為,堅決取締任何從事禁止類產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切實提高利用外資質量。
(十五)切實提高外商投資企業出資到位率。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股東出資行為的規范管理,以首期出資為重點,規范出資行為,建立出資提示、出資催繳、出資公示制度,督促出資人落實出資責任、履行出資義務、提高出資信用。
(十六)進一步提高外商投資企業年檢效能。推行外商投資企業分類年檢,對重熱點行業以及信用等級較低的外商投資企業加強審查;對守法經營、無不良記錄的外商投資企業簡化年檢手續,建立守法經營激勵機制和違法經營懲戒機制。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匯總報告制度,強化對年檢信息的整理分析,準確掌握外商投資企業的動態情況。
四、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十七)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進一步強化競爭執法,繼續深入開展打擊“傍名牌”等專項競爭執法活動,嚴肅查處侵犯外商投資企業權益的不正當競爭案件。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知名字號的保護,制止擅自使用知名字號從事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案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十八)努力營造和諧的消費環境。進一步強化消保維權工作,認真開展打假維權專項執法行動,依法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和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積極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建立健全消費糾紛和解等消費維權自律制度,及時化解消費爭議,自覺履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責任,提升企業聲譽,樹立良好企業形象。
(十九)積極引導外商投資企業提高商標注冊、運用、保護、管理能力。有效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商標權,繼續加快商標注冊審查,加大商標權保護力度。建立健全與外商投資企業的溝通渠道,指導幫助外商投資企業開展商標保護工作。依法公正裁決涉外商標評審案件,切實維護境外當事人的合法商標權益。對涉及有利于利用外資推動我國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區域協調發展的商標評審案件,可以根據案情需要提前審理。
(二十)進一步提高行政許可效率。創新機制手段,提高辦事效率,規范食品流通許可。授權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完善審批規定,建立備案制度,推行格式化審批,加強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外商投資汽車銷售企業相關審核工作,支持外商投資汽車銷售企業發展。
(二十一)積極促進廣告業健康發展。支持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發揮管理、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促進廣告業發展;引導外商投資廣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參與公益廣告活動,為提升我國公益廣告水平做貢獻。繼續深入推進廣告市場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大對損害消費者和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的虛假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切實維護文明誠信的廣告市場秩序。
(二十二)積極發揮行政指導作用。在嚴格依法行政的基礎上積極發揮行政指導的作用,采用建議、輔導、提醒、規勸、示范、公示等方式,提高行政指導效果。注意把握行政處罰和行政指導的統一,引導外商投資企業誠信守法、規范經營,努力營造和諧的外商投資企業監管執法環境。
五、加快完善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
(二十三)進一步擴大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授權范圍。根據實際需要,積極支持授予中西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外商投資企業相對集中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外商投資企業核準登記權,方便外商投資企業就近辦理登記手續,積極服務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二十四)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監管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外資授權登記和屬地監管的雙重優勢,切實落實屬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管職責,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屬地監管,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守法經營、健康發展。
(二十五)切實提高外商投資企業監管執法統一性。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工作機制。主動聯系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商登記聯絡員協會等組織,認真聽取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和建議,依法處理外商投資企業反映的問題,切實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
(二十六)進一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加大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流,形成服務外商投資企業健康發展的合力。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