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貫徹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的通知
商務部關于貫徹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的通知
商務部
商務部關于貫徹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的通知
商務部關于貫徹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的通知
商建函[201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推動農產品流通標準化建設,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損耗、促進農民增收、保障質量安全,商務部發布了《黃瓜流通規范》、《鮮食馬鈴薯流通規范》、《番茄流通規范》、《青椒流通規范》、《洋蔥流通規范》、《豇豆流通規范》、《冬瓜流通規范》等7項國內貿易行業標準(以下簡稱農產品流通標準)。現就貫徹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的重要意義
農產品流通標準化是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本質要求,是實現農產品現代化交易的基礎。貫徹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不僅有利于推動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產品品牌化,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促進大市場、大流通的形成;有利于建立可追溯體系,保證上市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還有利于農產品實現優質優價,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結構優化,促進農民增收。
二、深刻理解標準實質內容,推進農產品流通標準化
農產品流通標準是建立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基礎之上,以農產品質量等級、包裝、標識、采購、運輸、貯藏、批發、零售等方面規范要求為主要內容的標準。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省市和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城市(以下簡稱“試點省份和城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組織試點項目承辦單位認真學習農產品流通標準,準確把握7種蔬菜的等級劃分要求,做到準確分級;把握包裝要求,做到規范包裝;把握標簽標識要求,實現流通過程全程可追溯。準確把握流通過程要求,嚴格索證索票,建立進銷記錄,科學冷藏保鮮,實現明碼標價,確保蔬菜質量安全。通過全面、深刻理解標準實質內容,更好地指導農產品流通標準貫徹落實。
三、加強政策引導,建立標準貫徹實施促進機制
試點省份和城市要將貫徹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作為“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一項重要工作。試點地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制訂農產品流通標準推廣實施方案,指導企業實施標準,加大扶持力度。組織專家評估標準實施效果,對實施效果突出的單位應予表彰。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指導行業協會組織標準實施。
四、選好龍頭企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試點省份和城市應從試點項目承辦單位中,選擇一批規模大、產銷鏈條全、影響力大的龍頭企業,如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生鮮超市、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合作社等率先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要求試點項目承辦單位從源頭采購開始,依據標準對農產品進行分級、預冷、包裝、在包裝上粘貼(印刷)標識,并分級銷售,實現農產品優質優價,為農產品溯源打下基礎。鼓勵批發市場開辟農產品標準化銷售專區,對在專區內依據流通標準銷售農產品的經銷商提供優惠條件和便利服務。要通過標準化為企業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
五、采取多種形式,加大新聞宣傳力度
試點省份和城市要廣泛宣傳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化的意義、目的、措施和效果;要制定常規報道與重點報道相結合的新聞宣傳方案,采取新聞發布會、電視專題節目等形式進行深度報道;要選取典型事件、案例,讓廣大經營者充分認識到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化在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減少損耗、提高附加值、保障流通安全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通過發布流通標準化企業名單、宣傳典型企業等方式,提升消費者對農產品流通標準化的認知度,擴大企業品牌效應。
六、開展標準培訓,推動標準實施
試點省份和城市要組織開展農產品流通標準培訓,讓試點項目承辦單位及有關企業了解、熟悉標準內容。根據各地實際,編寫內容全面、通俗易懂的培訓教材,聘請有關專家對標準進行解讀、宣講。組織試點企業到農產品流通標準化水平較高的企業學習考察,交流經驗。通過培訓,提高農產品企業和經營者的標準意識,將實施標準和采標、達標變成企業自覺行動。
七、及時總結推廣,提高農產品流通標準化水平
試點省份和城市要及時研究解決推行農產品流通標準化工作遇到新問題、新情況,總結和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建立全程跟蹤、全程監管的工作機制,確保試點項目承辦單位將農產品流通標準落實到位。要樹立實施農產品流通標準示范項目,帶動更多的企業貫徹實施標準,減少農產品損耗,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形成政府積極推動、市場機制運作、企業自愿實施、全社會共同關注的農產品流通標準化工作格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