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委辦公廳關于配合做好全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家民委辦公廳關于配合做好全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國家民委辦公廳關于配合做好全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家民委辦公廳關于配合做好全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宗)委(廳、局):
為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2009年9月1日和2011年6月7日,國務院先后下發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和《關于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11年6月20日至21日,全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部署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經驗交流會議在京召開。溫家寶總理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會議要求,從現在開始,兩項試點工作同步推進,今年內覆蓋面都要達到60%,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基本實現制度全覆蓋。為認真貫徹中央領導同志講話及會議精神,扎實推進兩項試點工作,特別是抓好有關政策在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群眾中的落實,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兩項試點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逐步解決城鎮非從業居民養老保障問題,與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解決農村居民養老保障問題,都是健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制度建設,是黨的重大惠民政策,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大步驟,同時也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迫切要求。推進兩項試點工作,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以人為本、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執政理念和堅強決心。各級民族工作部門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兩項試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提高自覺性和主動性,切實履行職責,積極推進兩項試點工作,推動覆蓋城鄉各族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提供保證。
二、積極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做好相關工作
兩項試點工作由國務院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并在各試點地區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各級民族工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協助做好相關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綜合協調等工作。要積極把落實各項試點政策與制定實施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民族地區社會建設、完善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試點工作各項任務和目標順利完成。要充分考慮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狀況、民族傳統文化差異等,將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和根本特點與民族地區的實際有機結合起來,切實做到“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
三、爭取兩項試點工作對民族地區進行傾斜
新農保試點工作實施一年多來,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到2010年底,西藏已經實現新農保制度全區全覆蓋。新疆也將從今年7月1日起,將南疆三地州及其他地州邊境縣、貧困縣共43個縣市納入新農保試點范圍。今后,新農保擴大試點工作還將繼續向民族地區、貧困地區、陸地邊境縣和革命老區傾斜。同時,還應當看到,受地理環境、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教育條件、語言文化因素等影響,民族地區不僅是農牧民,在城鎮居民中困難群眾人數也較多,試點工作所要求的地方政府補貼等配套資金較為困難,經辦管理服務能力較弱。因此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中,也有必要根據情況給予適當傾斜。各級民族工作部門應當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民族地區廣大群眾對完善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迫切需求,反映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爭取兩項試點工作在民族地區率先順利推行,把好事辦好。
四、加大對兩項試點工作的宣傳
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和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實現廣大城鄉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的重大民生工程。兩項試點工作都要求堅持群眾自愿參保,不許強迫命令,而廣大城鄉居民對養老保險可能有一個認識、認可的過程,因此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引導,特別要讓群眾看到實惠,引導他們積極參保。民族工作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利用所掌握資源積極做好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編寫民漢雙語的宣傳材料,并注意選擇少數民族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組織宣傳;要重視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宣傳,使之成為相關服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重視發揮少數民族代表人士的作用,加強對他們的工作,并通過他們做好對其他少數民族群眾的宣傳工作,努力使廣大少數民族群眾早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國家民委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