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當前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當前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關于做好當前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當前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1〕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保障局:
2011年7月,按照國務院的總體部署,第三批擴大新農保試點和首批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啟動后,各地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積極推動,認真落實,兩項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各地工作不平衡,少數地方進展緩慢。為做好當前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第三批擴大新農保試點工作。第三批新農保試點縣數多,覆蓋面大,老少邊窮地區比較多,基層經辦能力和基礎條件比較薄弱。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宣傳動員和業務指導工作,充實基層經辦力量,在機制、人員、經費上提供必要的保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各新增試點地區要確保新農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力爭在2011年10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老年居民新農保養老金發放到位;要盡快啟動適齡農村居民參保工作,爭取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今年參保登記和繳費工作。
二、扎實做好前兩批新農保試點參保續保工作。已經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在確保新農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同時,要向適齡參保農村居民深入宣傳按規定早參保、勤續保、多繳費的好處,認真做好參保和續保工作。在堅持自愿的條件下,爭取做到應保盡保,不停不斷,并引導有繳費能力的參保人逐步提高繳費檔次。
三、妥善處理新老農保銜接問題。開展過老農保工作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的相關規定,根據民政部和原勞動保障部有關政策文件,從當地實際出發,制定新老農保銜接辦法。在具體實施時,要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實現新老制度平穩過渡。
四、積極推進首批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各地要在總結借鑒新農保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認真調查研究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的不同特點,創新政策宣傳和工作方式,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手段進行政策宣傳,發揮基層干部和居民積極分子的作用,深入社區,解疑釋惑,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積極自愿參保。要結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情況,做好城鎮老年居民參保資格認證和登記等工作,確保在2011年10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位,盡快組織未參保城鎮適齡非從業居民參保繳費。
五、提前謀劃明年兩項制度全覆蓋準備工作。根據國務院的部署,2012年將實現兩項制度全覆蓋。所有未開展試點的地區要盡早準備,安排力量,摸清底數,做好預算,打好基礎,確保明年全部啟動兩項試點工作時開展養老金發放和參保繳費工作。
六、全面開展兩項試點督導工作。近期,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開展2011年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督導工作,檢查指導各地試點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各試點地區的督促指導,確保各項試點工作的落實到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在明年對兩項試點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評估,總結經驗,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爭取將兩項試點的主要工作指標納入政府工作考核體系,在參保繳費、養老金發放、基金管理、業務經辦、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進行考核,進一步加強指導,逐步使工作規定化、標準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