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實施《保險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審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貫徹實施《保險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審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貫徹實施《保險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審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8.檢查銷售人員單證領用及核銷情況,是否存在銷售人員挪用、侵占客戶資金的情況。
9.通過訪談或查閱相關資料,檢查銷售人員在銷售環節是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識別等義務。
銷售費用支付 1.詢問公司是否對中介及個人代理營銷費用有明確的范圍和比例規定,是否符合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要求;詢問是否對附加傭金的使用范圍和審批有嚴格規定,檢查范圍是否符合保監會要求。
2.抽查銷售費用發放表并與公司員工名單進行核對,檢查是否向公司員工支付傭金或手續費。
3.訪談并抽查部分銷售費用支付的會計憑證,檢查是否存在向投保單位、不具代理資格的單位、個人支付手續費的情況。
4.訪談并抽查部分銷售費用支付的會計憑證,檢查是否存在超出協議規定比例支付銷售費用的情況。
5.對壽險公司,檢查是否存在通過向長期無業績人員支付續期傭金的方式套取費用的情況,如通過保險營銷員管理系統中查詢一年以上無業績人員的續期傭金數據。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保單銷售相關內部控制體制的建立及執行,并確保內部控制的長期有效 1.查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訪談了解公司銷售方式和渠道組成,核實銷售流程制度的完整性及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2.查看公司的權限管理制度,評價各級公司、管理人員的業務權限是否合理;檢查超越本級公司權限的業務是否經過了適當的授權審批。
3.詢問公司是否有定期或不定期的業務檢查,查看公司接受監管機構檢查的報告,了解是否存在與保單銷售相關的重大問題和金額巨大或性質嚴重的處罰情況;針對業務檢查和監管機構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了解并查看公司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報告。
4.了解公司針對銷售人員的培訓情況,包括被審計對象在培訓方案的制定、分解與執行過程中的角色和參與方式; 查看公司是否進行定期持續的培訓計劃并檢查培訓記錄等支持性文檔。查看銷售人員培訓管理的內容,檢查新入司人員培訓及后續教育培訓是否按照監管機構和公司規定執行。
5.檢查是否對銷售人員的銷售行為實施監督檢查。詢問是否對違規銷售人員進行處理、處罰,并檢查相關支持性文檔。
保險高管審計指南第5號
――負責運營職能的高級管理人員審計
對負責運營高級管理人員的審計主要包括產品開發、承保管理、理賠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費管理、客戶服務、再保險業務7個方面。因在總公司、分公司層面負責運營的高級管理人員職責存在一定差異,為方便審計工作的開展,對其中部分內容分總公司層面、分公司層面分別進行描述。在總公司層面重點審計以下內容:公司運營管理相關制度規定建設情況,需由總公司運營管理高管人員審計審批的業務處理情況,總公司對分支機構運營管理工作的督導情況;在分支機構層面重點審計組織執行總公司相關運營管理制度情況及制定相關管理細則、內控措施的情況。
考慮到各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模式上存在較大差異,對總公司、分公司層面職責內容的劃分不一定符合各家公司的實際情況。因此,在執行具體的審計程序時,可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參考總公司、分公司層面內容實施審計。
第一節 產品開發
一、總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精算聲明書及精算報告 1.訪談了解并查看相關資料,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復核了任職期間的所有新開發產品的開發報告,并對每個產品簽署產品開發意見書。
2.檢查審計對象是否簽署了相關的精算報告、費率浮動管理辦法或者產品參數調整辦法。
3.檢查精算責任人出具的相關精算聲明書、精算報告相關內容是否真實。
產品說明書 抽查部分產品說明書,核對相關內容是否真實,是否與產品條款內容保持一致。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產品開發 1.訪談相關人員,檢查產品設計定價是否遵循相關精算規定及管理辦法。
2.抽查相關產品資料,檢查是否按照監管機構和公司規定設定產品保險責任,如在疾病保險中死亡給付金額高于疾病最高給付金額,醫療保險產品和疾病保險產品包含生存給付責任,意外險包括疾病死亡責任,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產品約定在續保時保險公司有調整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范圍的權利,未成年人死亡保額的設定等。
3.抽查相關產品資料,檢查產品猶豫期設定是否按照監管機構要求。
產品審批報備 1.訪談了解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審計對象是否組織按照相關規定向保監會審批報備有關保險產品。
2.訪談了解對已經保監會審批報備的保險產品進行變更,且改變保險責任、險種類別或者定價方法的,是否按照規定將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重新報送保監會審批或者備案。
產品上市及停售 1.訪談了解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產品的包裝及支持工作。
2.檢查是否按照監管規定及市場需要做出停售相關保險產品的決定。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產品開發制度建設 1.訪談相關人員并查看產品開發制度規定,檢查是否建立產品開發的相關制度;檢查該制度是否符合監管機構的相關要求。
2.查看公司的產品開發指引,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審核并批準了公司的產品開發指引,查看產品開發指引中是否包括了公司的定價流程、利潤控制指標及各類風險控制方法。
產品開發程序 1.了解并抽查產品開發流程,檢查其是否遵循了相關程序。
2.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建立和維護公司的產品資料庫,是否跟蹤新產品的備案及銷售情況。
3.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復核了公司的定期產品價值分析報告,是否提出了有關產品結構調整及新產品開發的建議。
二、分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分公司層面不涉及此項內容)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產品開發 1.訪談相關人員,檢查所屬機構是否擅自開發新產品,或違反上級公司規定擅自設計保險卡單。
2.抽取部分在售保單或產品宣傳材料,抽查是否存在變更總公司產品的主要內容(如:變更保險產品的條款,擴大或縮減保險責任范圍等)進行產品銷售。
產品上市及退市 1.抽查部分產品的銷售和停售時間是否符合上級公司規定。
2.查看相關發文及有關銷售記錄,檢查是否按照上級公司要求銷售和停售有關產品。
產品報備 訪談了解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審計對象是否按照規定向監管機構進行產品備案及報送在售產品數據。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市場及產品分析 檢查審計對象是否按照上級公司要求組織對產品進行經驗分析和費用分析,是否對同業產品、客戶需求等情況進行分析,為總公司開發產品提供相應支持。
第二節 承保管理
一、總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承保(核保)管理相關費用真實性 查看總公司承保(核保)管理費用數據,對相關承保(核保)費用支出的真實性進行抽查。
承保(核保)業務處理真實性 抽查總公司處理的部分承保(核保)業務(包括:超分公司處理權限的承保(核保)件審批、疑難問題件等)數據,檢查承保(核保)業務處理的真實性。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承保(核保)制度的合規性 查看公司相關承保(核保)管理制度、核保規則及實務規定,檢查相關內容是否符合外部監管規定,是否包含了反洗錢的相關內容。
承保(核保)業務管理 抽查部分分公司上報的超權限承保(核保)業務審批情況,檢查其業務處理是否符合權限管理規定,是否存在越權審批或其他違反監管規定處理業務的情況。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承保(核保)制度建設 1.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總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承保(核保)制度、核保規則、體檢制度、生調制度及實務處理手冊,并及時傳達至各分公司。
2.訪談并查看相關制度,檢查是否組織制定承保(核保)權限管理規定,對承保(核保)處理權限進行規定。
3.訪談并查看相關制度,檢查是否建立承保崗位員工的工作考核制度。
承保(核保)業務系統建設 1.訪談并查看是否協調信息、財務等部門建立公司承保(核保)業務處理系統,并保證承保(核保)業務能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2.檢查在業務系統中是否對承保(核保)用戶及權限進行相應的設置。
承保(核保)崗位設置與崗位權限管理 1.訪談并查看有關承保(核保)崗位及權限設置的文件資料,檢查崗位設置是否遵循不相容崗位相分離的原則,權限設置是否超出授權范圍。
2.觀察并訪談承保(核保)人員,檢查其崗位及權限設置是否合理。
信用評級管理 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針對業務員及客戶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其進行信用評級管理,降低承保風險。
承保(核保)監督管理 1.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在分公司督導落實總公司承保(核保)管理制度規定。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對分公司承保(核保)業務質量進行檢查,對承保(核保)業務進行風險預警、跟蹤。
3.查看公司接受監管機構檢查的報告,是否存在與承保(核保)業務管理相關的重大問題、金額巨大或性質嚴重的處罰情況;針對業務檢查和監管機構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了解并查看公司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報告。
4.獲取反映核保人員核保質量的相關報表或資料,了解承保管理績效考核的結果以及責任追究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
承保(核保)人員培訓 了解公司針對承保(核保)人員的培訓情況,包括被審計對象在培訓方案的制定、分解與執行過程中的角色和參與方式; 查看公司是否進行定期持續的培訓計劃并檢查培訓記錄等支持性文檔。
二、分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考核指標的達成情況 1.了解公司承保管理及KPI指標的制定流程,獲取分公司年度承保管理考核指標。
2.了解為保證年度考核指標達成而執行的指標分解過程。
3.了解任職期間承保KPI的達成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其對公司經營績效的影響。
承保(核保)管理相關費用真實性 查看承保(核保)管理費用數據,對相關費用支出真實性、合理性進行抽查。
承保(核保)業務處理真實性 抽查分公司本級及所轄機構處理的部分承保(核保)業務數據,檢查承保(核保)業務的真實性。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承保(核保)業務管理 1.查看分公司承保(核保)業務操作權限,并抽取部分超分公司權限樣本,檢查是否經過適當審批,檢查檔案資料的合規性與完整性。
2.抽取部分承保(核保)件樣本,檢查其處理的合規性以及是否存在超權限承保(核保)的情況。
3.抽取部分承保(核保)件樣本,檢查是否存在違背條款及實務規定,擅自擴大保險范圍、擴大保險責任、降低保險費率、附加特別約定、個單團做、拆單、陰陽單、擅自批改等違規承保行為。
4.抽查部分團體業務,檢查是否存在虛擬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虛增保費以及坐扣、截留保費的情況。
5.抽取部分高額核保件、體檢件、生調件,檢查其業務處理是否符合公司相關規定。
6.抽取部分承保件,檢查承保業務處理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識別、客戶身份資料檢查和保存完整交易記錄的流程。
承保錄單管理
1.獲取公司現行錄單的相關規則和標準流程。
2.訪談、實地察看了解在保單錄入環節確保信息系統內保單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與規范性的管控措施。
3.通過流程測試,抽查承保檔案、各崗位員工代碼、單證臺帳和理賠資料等輔助檢查,核實是否執行險位拆分規定并正確錄單;檢查保單錄入的及時性、保單保費錄入的完整性,并檢查是否有埋單、陰陽保單和為截留保費拆分保單等情況。
遠程出單管理 1.詢問審計對象所在分公司的上級業務和中介管理部門,了解分公司中介遠程出單點設置情況及管控措施和規定,評價中介遠程出單的管控是否存在漏洞或風險。
2.查看中介遠程出單機構檔案,評價對出單人員、單證、財務、檔案管理是否規范;通過現場查看、盤點等方式檢查單證保管、領用、核銷等關鍵環節的控制是否健全。
客戶數據平臺管理 1.審閱業務承保的實施細則,包括業務系統中“組織機構代碼”錄入規則、“黑灰”名單制度執行細則等。確認被審單位是否已經建立了“黑灰”名單制度和提高客戶數據真實性的操作規范。
2.通過IT隨機抽查列入“黑灰”名單的投保客戶,對其前、后期的承保條件進行復核性測試,對比其差異程度,并評價其控制執行情況。
產品使用情況 1.通過詢問、訪談獲取使用非報備條款、費率承保的線索。
2.審閱業務承保保單、批單、超權限承保報批申請及批復等業務檔案資料,通過比對,檢查是否存在條款費率報行不一的情況。
自律公約的執行情況 1.獲取當地的自律公約,包括適用的業務和險種范圍、條款費用使用規定、各簽約公司須遵守的最低費率或免賠條件、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等。
2.抽查保險單、保險協議、保單批單等,以代理人業務為篩選條件,按業務總量和抽樣規則,抽查代理人業務,檢查是否遵守自律公約。
特殊風險管控情況 1.通過系統以特殊風險承保作為篩選條件,對特殊風險的承保項目進行篩選。
2.在篩選出的數據清單中按抽樣規則,抽取承保檔案資料并比對,確認投保信息是否真實,協議承保是否合規,是否存在放寬承保條件承保、打折銷售、坐扣保費等情況存在。
分保安排情況 1.獲取分保后才能承保的業務種類和相應的核保流程,了解分保業務的操作流程和所需資料、危險單位的劃分標準和原則。
2.篩選分出業務并導出數據,并對自留額數據進行分析判斷,確認是否存在超自留額分保。
共保管理 1.獲取現行的共保規則及規定。
2.從業務系統篩選出聯共保業務,按業務總量和抽樣規則進行抽樣測試,檢查共保業務是否合規。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承保(核保)管理制度建設 1.檢查是否及時傳達貫徹總公司承保(核保)管理相關規定,是否依據總公司規定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制定承保(核保)業務品質及風險管理的相關措施。
承保(核保)崗位設置與崗位權限管理 1.訪談并查看有關承保(核保)崗位及權限設置的文件,檢查崗位設置是否遵循不相容崗位相分離的原則,是否配備核保、生調人員。
2.觀察并訪談承保(核保)人員,檢查其崗位、賬號及權限設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一號多用”問題;抽查部分離司、調崗人員,核查系統內是否還存在用其工號處理業務的情況。
3.測試核保員的權限申請、級別調整和離崗人員的權限取消的流程。
承保(核保)監督管理 1.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在分公司督導落實執行總公司承保(核保)管理制度規定。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對分公司承保(核保)業務質量進行檢查,是否對承保(核保)業務進行風險預警、跟蹤。
3.查看公司接受監管機構檢查的報告,是否有與承保(核保)業務管理相關的重大問題和金額巨大或性質嚴重的處罰情況;針對業務檢查和監管機構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了解并查看公司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報告。
承保(核保)人員培訓 1.了解公司針對承保(核保)人員的培訓情況,包括被審計對象在培訓方案的制定、分解與執行過程中的角色和參與方式;查看公司是否進行定期持續的培訓計劃并檢查培訓記錄等支持性文檔。
2.獲取核保崗位資格考試的相關規定并核查在崗核保人員的持證率情況。
第三節 理賠管理
一、總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理賠管理相關費用真實性 查看總公司理賠管理費用數據,對相關理賠條線費用支出真實性進行抽查。
理賠業務處理真實性 抽查總公司本級處理的部分理賠業務(包括:超分公司處理權限的案件審批,重大及疑難案件、理賠投訴案件等的指導、支持等)數據,檢查理賠業務的真實性。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理賠制度的合規性 查看公司相關理賠管理制度及實務規定,檢查相關內容是否符合相關監管規定,是否包含了反洗錢的相關內容。
理賠業務管理 抽查部分分公司上報的超權限理賠業務,檢查其業務處理是否符合權限管理規定,是否存在越權審批及違反監管規定處理業務的情況。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理賠制度建設 1.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總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理賠制度及實務處理手冊,并及時傳達至各分公司。
2.訪談并查看相關制度,檢查是否制定理賠權限管理規定。
理賠業務系統建設 1.訪談并查看是否協調信息、財務等部門建立公司理賠業務處理系統,并保證理賠業務能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2.檢查在業務系統中是否對理賠用戶及權限進行相應的控制。
理賠崗位設置與崗位權限管理 1.訪談并查看有關理賠處理崗位及權限設置的文件資料,檢查崗位設置是否遵循不相容崗位相分離的原則,權限設置是否超出授權范圍。
2.觀察并訪談理賠人員,檢查其崗位及權限設置是否合理。
理賠監督管理 1.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在分公司督導落實總公司理賠管理制度規定。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對分公司理賠業務質量進行檢查,是否對理賠業務進行風險預警、跟蹤。
3.查看公司接受監管機構檢查的報告,是否有與理賠業務管理相關的重大問題和金額巨大或性質嚴重處罰情況;針對業務檢查和監管機構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了解并查看公司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報告。
理賠人員培訓 了解公司針對理賠人員的培訓情況,包括被審計對象在培訓方案的制定、分解與執行過程中的角色和參與方式;查看公司是否進行定期持續的培訓計劃并檢查培訓記錄等支持性文檔。
二、分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理賠工作計劃及考核指標完成情況 1.了解上級公司下發的有關理賠KPI經營指標及相關指標實際達成情況。
2.審閱年度經營指標的分解下達過程及審批情況。
3.分析計提未決賠款準備金相關數據的真實性,重點關注估損偏差率、注銷復立案率、零估損案件數、理賠時效等指標核查原因,是否存在控制不當或人為調節因素。
4.結合理賠各環節審計核查,擴大問題數據抽查范圍(可要求分公司自查),評價對理賠質量、經營情況的影響。
理賠管理相關費用真實性 獲取理賠管理費用數據,對相關費用支出真實性、合理性進行抽查。
理賠業務處理真實性 抽查分公司本級及所轄機構處理的部分理賠業務數據,檢查理賠業務處理的真實性。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理賠業務管理 1.獲取分公司理賠業務操作權限,抽取部分超分公司權限樣本,檢查是否經過適當審批、檔案資料是否合規、完整。
2.抽取部分理賠件樣本,檢查其處理的合規性以及是否存在超權限進行理賠處理現象。
賠款給付 1.訪談并抽查部分理賠業務會計資料,檢查賠款支付方式、支付對象等是否符合監管規定及公司制度要求。
2.抽取部分理賠件,檢查理賠業務處理是否按相關規定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識別、客戶身份資料檢查和保存完整交易記錄等流程。
理賠服務供應鏈管理 1.獲取公司對公估公司、修理廠的相關要求。
2.對合作供應商相關管理流程進行穿行測試,核實被審計機構的流程操作,在此基礎上評價流程控制的合理性,重點關注:與公估人合作的方式,工號、代碼是否集中統一授權管控,如何有效的跟蹤監控。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理賠管理制度建設 1.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及時傳達貫徹總公司理賠管理相關規定,是否依據總公司規定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并評價其在理賠管理的各方面制度的健全性。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制定理賠業務品質及風險管理的相關舉措。
3.評價未決管理流程,能否合理保證未決估損數據的準確性。
理賠崗位設置與崗位權限管理 1.訪談并查看有關理賠處理崗位及設置的文件資料,檢查崗位設置是否堅持不相容崗位相分離,權限設置是否超出授權范圍。
2.觀察并訪談理賠人員,檢查其崗位及權限設置是否合理。
理賠監督管理 1.檢查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對分公司執行總公司理賠管理制度規定進行督導落實,促進相關制度規定有效執行落實。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組織對分公司理賠業務質量進行檢查,對理賠業務進行風險預警、跟蹤。
3.查看公司接受監管機構檢查的報告,是否有與理賠業務管理相關的重大問題和金額巨大或性質嚴重的處罰情況;針對業務檢查和監管機構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了解并查看公司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報告。
理賠人員培訓 了解公司針對理賠人員的培訓情況,包括被審計對象在培訓方案的制定、分解與執行過程中的角色和參與方式;查看公司是否進行定期持續的培訓計劃并檢查培訓記錄等支持性文檔。
理賠業務標準和流程的制定及優化 1.訪談被審計機構理賠管理負責人,了解其理賠組織體系和人員的設置情況,包括理賠管理部門的名稱、職能、科室設置、崗位資格要求等情況,并獲取理賠管理相關制度文件。
2.從被審計機構人事部門獲取理賠管理部門組織架構圖、人員配備名單和相關資格證明。
3.對照公司制度文件,核實被審計機構部門、崗位設置是否符合要求,配備人員的資質是否達標,日常工作履職是否符合規定。
4.了解理賠信息錄入的及時性和準確性的控制情況。
5.了解被審計機構的立案、查勘、定損、核賠的實際操作流程,并對上述流程進行穿行測試,核查被審計機構的流程操作,在此基礎上評價流程控制的合理性。重點關注:
●立案、查勘、定損環節
●核(價)損環節
●核賠環節
●理賠費用環節
●特殊案件控制環節
理賠風險管控情況 1.了解理賠風險監控工作的開展情況,了解防范理賠欺詐風險相關控制措施。
2.獲取公司下發重大、突發事項應急預案及定期風險檢測的結果記錄文檔。
3.核查實際執行情況及效果,結合其他方面檢查情況評價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全面覆蓋。
4.核查防范理賠欺詐如減損獎勵采取的方式方法,獎勵措施是否合理,關注現金等物質獎勵的賬務處理是否規范。
內部的信息與溝通機制的建立 1.評估被審計機構是否建立嚴格規范的文件及記錄控制以及信息系統,保證重要信息的及時傳遞。
2.核實被審計機構是否明確了對下屬機構資源配置及指導支持上等工作職責及責任人,同時還要關注與承保部、財務部等相關聯條線是否建立了常態化的信息溝通機制。
第四節 保全管理
一、總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保全管理相關費用真實性 獲取總公司保全管理費用數據,對相關費用支出真實性進行抽查。
保全業務處理真實性 抽查總公司本級處理的部分保全業務數據,檢查保全業務處理的真實性。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保全制度的合規性 查看公司相關保全管理制度及實務規定(如:合同給付管理、合同解除管理、合同變更管理、保單借(還)款及銀行質押貸款管理),檢查相關內容是否符合外部監管規定,是否包含了反洗錢相關的內容。
保全業務管理 抽查部分分公司上報的超權限保全業務,檢查其業務處理是否符合權限管理規定,是否存在越權審批及違反監管規定處理業務的情況。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保全制度建設 1.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總公司是否建有完善的保全制度及實務處理手冊,并及時傳達至各分公司。
2.訪談并查看相關制度,檢查是否組織制定保全權限管理規定,對保全處理權限進行規定和要求。
保全業務系統建設 1.訪談并查看是否協調信息、財務等部門建立公司保全業務處理系統,并保證保全業務能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2.檢查在業務系統中是否對保全業務用戶及權限進行相應的控制。
保全崗位設置與崗位權限管理 1.訪談并查看有關保全處理崗位及設置的文件資料,檢查崗位設置是否堅持不相容崗位相分離,權限設置是否超出授權范圍。
2.觀察并訪談保全人員,檢查其崗位及權限設置是否合理。
保全監督管理 1.檢查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對分公司執行總公司保全管理制度規定進行督導落實,促進相關制度規定有效執行落實。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組織對分公司保全業務質量進行檢查,對保全業務進行風險預警、跟蹤。
3.查看公司接受監管機構檢查的報告,是否有與保全業務管理相關的重大問題和金額巨大或性質嚴重處罰情況;針對業務檢查和監管機構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了解并查看公司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報告。
保全人員培訓 了解公司針對保全人員的培訓情況,包括被審計對象在培訓方案的制定、分解與執行過程中的角色和參與方式;查看公司是否進行定期持續的培訓計劃并檢查培訓記錄等支持性文檔。
二、分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保全管理相關費用真實性 獲取保全管理費用數據,對相關費用支出真實性、合理性進行抽查。
保全業務處理真實性 抽查分公司本級及所轄機構處理的部分保全業務(如:退保、撤單、生存金及紅利給付、保單借款等)數據,檢查保全業務處理的真實性。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保全業務管理 1.查看分公司保全業務操作權限,并抽取部分超分公司權限樣本,檢查是否經過適當審批、檢查檔案資料的合規性與完整性。
2.抽取部分保全件(如:退保、撤單、生存金及紅利給付、保單借款、保單失效及復效處理等)及保全特殊件(強制復效、公司解約、強制撤單等非正常退保)樣本,檢查其處理的合規性以及是否存在超權限審批現象。
3.抽取部分保全件,檢查保全業務處理是否按照先關規定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識別、客戶身份資料檢查和保存完整交易記錄的流程。
4.走訪產品開發、理賠、信訪等部門獲取違規批改、注銷保險單的審計線索。
5.提取注銷保單數據,以被保險人、注銷日期等為篩選條件,通過與紙質保險單比對,審閱注銷日期等,檢查是否存在手續不全、違反正常程序的注銷情況,是否存在以轉移年度保費為目的年底注銷、年初承保的情況,是否存在以批減應收保費為目的的集中注銷情況。
6.提取保單批改數據并篩選,同時抽取承保業務檔案,重點檢查批改信息是否真實、完整、準確,是否是保險合同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批改手續是否齊全、完備、規范。檢查是否存在通過批改套取資金,是否存在超過保險責任期批改(倒批改),是否存在通過批改承保條件,變相降低承保費率等違規行為。
保險金給付 訪談并查看部分保全業務會計資料,檢查退保金、生存金、紅利支付(包括:支付方式、支付對象等)是否符合監管規定及公司制度要求。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保全管理制度建設 1.查看相關資料,檢查及時傳達貫徹總公司保全管理相關規定,是否依據總公司規定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制定保全業務品質及風險管理的相關舉措。
保全崗位設置與崗位權限管理 1.訪談并查看有關保全處理崗位及設置的文件資料,檢查崗位設置是否堅持不相容崗位相分離,權限設置是否超出授權范圍。
2.觀察并訪談保全人員,檢查其崗位及權限設置是否合理。
保全監督管理 1.檢查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對分公司執行總公司保全管理制度規定進行督導落實,促進相關制度規定有效執行落實。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組織對分公司保全業務質量進行檢查,對保全業務進行風險預警、跟蹤。
3.查看公司接受監管機構檢查的報告,是否有與保全業務管理相關的重大問題和金額巨大或性質嚴重處罰情況;針對業務檢查和監管機構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了解并查看公司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報告。
保全人員培訓 了解公司針對保全人員的培訓情況,包括被審計對象在培訓方案的制定、分解與執行過程中的角色和參與方式;查看公司是否進行定期持續的培訓計劃并檢查培訓記錄等支持性文檔。
第五節 收付費及單證、印章管理
一、總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收付費數據的真實性 1.訪談了解是否建立收付費數據核對機制,定期對收付費信息進行檢查核對。
2.抽取部分收付費信息,檢查對內、對外報送的收付費統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收付費管理 1.審查公司收付費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外部監管要求,即:對壽險公司業務規定,不允許在保險公司或委托代理機構營業場所外收取保險合同單次金額超過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業務,不允許保險代理機構及人員、保險營銷員接受投保人委托代繳保險費、代領退保金,不得接受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委托帶領保險金。
2.審查財產險公司收付費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業內自律公約要求,即:對車險業務要求“見費出單”,嚴格管控代領保險賠款風險;嚴格加強應收保費管理。
3.審查收付費管理制度中,是否包含有關可疑交易識別、報告的相關內容。
保險單證管理 1.審查公司單證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外部監管要求,即:對壽險公司投保單、保單、收據等由總公司統一設計、印制或授權省級公司印制,建立和完善單證管理信息系統,對分支機構單證管理情況進行監控。
2.審查財產險公司重要單證是否符合行業監管部門及本公司單證設計規則,防偽措施是否齊全等。如:交強險單證要求全國統一,須按照保監會規定的印刷技術要求印刷,保險單上不得印制其他商業性保險的內容等。
印章管理 審查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外部監管要求,即:對各級分支機構使用的印章由總公司統一設計,經總公司批準后刻制;審查是否建立嚴格的印章使用審批登記制度等。
收付費相關重大案件情況 1.訪談了解審計期間,公司發生的與收付費管理、單證、印章管理相關的重大案件情況。
2.查看相關重大案件資料,審閱并分析相關重大案件產生的原因,分析是否與審計對象職責相關。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收付費制度建設 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審查是否依據外部監管規定及公司風險管控要求建立了加強收付費管理的相關制度規定及程序,確保收付費環節資金安全,非現金收付費流程中資金不受保險公司員工、保險營銷員、保險代理業務人員等個人控制。
保險單證管理制度建設 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審查是否依據外部監管規定及公司風險管控要求建立了加強單證管理的相關制度規定及相應控制措施。
印章管理制度建設 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審查是否依據外部監管規定及公司風險管控要求建立了加強與收付費相關的印章管理的相關制度規定及相應控制措施。
收付費相關環節監督管理 檢查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對分公司執行總公司收付費相關環節的制度規定進行督導落實,促進相關制度規定有效執行。
二、分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收付費數據的真實性 1.訪談并查看是否定期對收付費信息進行檢查核對。
2.抽取部分收付費信息,檢查對內、對外報送的收付費統計信息的真實性。
3.抽取部分收付費信息數據及會計憑證,對柜面進行實地觀察,檢查是否有弄虛作假,篡改收付費信息的情況。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收付費管理 1.審查壽險公司是否存有在保險公司或委托代理機構營業場所外收取保險合同單次金額超過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業務;是否存在保險代理機構及人員、保險營銷員接受投保人委托代繳保險費、代領退保金、代領保險金的業務。
2.審查財產險公司是否遵循收付費管理的相關制度要求,即:對要求“見費出單”,嚴格管控代領保險賠款風險;嚴格加強應收保費管理。
3.審查收付費過程中,是否借助信息系統對可疑交易行為進行識別和報告工作。
保險單證管理 1.訪談并盤查單證管理庫,審查分公司是否嚴格執行總公司單證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擅自設計、印制、使用重要業務單證的情況。
2.審查單證領用記錄,檢查是否對單證領用數量和有效期進行控制,實行定期核銷、定期盤點。
3.審查公司是否有明確的相關部門及崗位進行單證管理,單證庫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印章管理 1.訪談并盤查印章管理人員使用印章,審查是否執行總公司印章管理規定,是否存在擅自刻制、使用印章的情況,印章使用是否執行審批登記制度等。
2.審查對省級以下機構行政印章、合同專用章是否實施上收一級管理,指定專門部門和崗位保管。
收付費相關重大案件情況 1.訪談了解審計期間內公司發生的與收付費管理、單證、印章管理相關的重大案件。
2.查看相關重大案件資料,分析相關重大案件產生的原因,評價是否與審計對象職責相關。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收付費制度建設 1.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審查是否依據外部監管規定及總公司收付費制度制定了實施細則。
2.審查壽險公司是否采取措施推進非現金收付費工作。
收付費相關環節監督管理 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對分公司執行總公司收付費制度實施督導,促進相關制度有效執行落實。
第六節 客戶服務管理
一、總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客戶服務相關費用真實性 1.查看客戶服務費用的預算及執行情況。
2.抽取部分客戶服務費用數據,對相關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檢查。
客戶投訴情況 訪談并查看客戶投訴相關記錄、報表,檢查是否如實反映客戶投訴情況,客戶投訴處理報告是否真實、完整。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客戶回訪制度 訪談并查看相關制度,檢查公司是否建立客戶回訪制度,客戶回訪制度是否符合監管規定。
客戶投訴處理 1.查看相關制度,檢查公司是否建立客戶投訴處理制度,客戶投訴處理制度是否符合監管規定。
2.抽查總公司直接受理的部分客戶投訴案件,檢查投訴處理是否符合外部監管及公司規定。
客戶咨詢投訴處理 1.查看相關咨詢投訴處理制度,檢查相關制度是否符合監管規定。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制定了公司咨詢投訴處理應急預案,相關預案是否符合監管規定。
客戶服務承諾 1.查看公司服務承諾資料,檢查承諾內容是否客觀、真實、清晰,是否符合外部監管規定。
2.檢查公司服務承諾資料和報告資料,檢查向監管機構報告時間是否在服務承諾實施時間的10天內。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客戶服務制度建設 1.訪談并查看相關制度,檢查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建立健全公司的客戶回訪及客戶投訴處理制度,是否完善客戶投訴處理相關流程。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組織制定了咨詢投訴處理應急預案,相關預案是否完備。
3.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制定呼入、呼出、代理業務話務質量標準。
客戶服務督導及質量考核 1.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對分公司客戶服務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監控。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對分公司客戶服務工作質量進行考核,督促分公司執行相關客戶服務制度。
二、分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客戶服務相關費用真實性 1.查看客戶服務費用的預算及執行情況。
2.抽取部分客戶服務費用數據,對相關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檢查。
客戶投訴情況 訪談并查看客戶投訴相關記錄、報表,檢查是否如實反映并向上報告客戶投訴情況,是否存在故意瞞報、漏報等情況。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服務支持銷售和防范風險情況 訪談分公司相關人員,查看被審計對象如何對全轄客戶服務品質進行監控、如何協調處理重大疑難及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客戶投訴案件,并要求提供支持性資料。
客戶回訪情況 1.訪談并抽取部分回訪記錄,檢查是否按照監管機構和總公司的規定開展客戶回訪,如新單是否全部回訪、回訪話述是否合規、客戶權益是否及時準確告知等。
2.抽查部分客戶回訪問題件,檢查是否按照監管機構和公司規定對客戶回訪問題件進行處理。
3.訪談并查看客戶信息管理制度,檢查是否按照監管機構和總公司規定執行客戶信息管理,如客戶信息是否實行接觸控制、客戶信息是否分級管理,客戶信息管理權限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員工私自保存或泄漏客戶信息等。
4.調閱客戶記錄和客戶提出的問題跟蹤反饋記錄及定期分析報告。
5.核實客戶回訪工作人員配備和工作職責、工作流程。
客戶投訴咨詢處理 1.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按照監管機構和總公司規定建立咨詢投訴通道,并及時處理客戶投訴及咨詢。
2.測試咨詢投訴的處理流程,核實處理咨詢投訴案件應遵循的原則,包括受理渠道、處理時限、進展告知、轉辦進程跟蹤和承諾兌現情況。
3.抽查外部轉來投訴的處理檔案,核實與當地行業協會投訴職能部門日常合作溝通機制。
4.了解公司針對客服人員的培訓情況,包括被審計對象在培訓方案的制定、分解與執行過程中的角色和參與方式; 查看公司是否進行定期持續的培訓計劃并檢查培訓記錄等支持性文檔。
5.檢查是否按照監管機構和總公司規定制定了咨詢投訴處理應急預案,并在重大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預案。
客戶滿意度調查 1.獲取客戶滿意度調查相關制度、工具和評價滿意度的基本標準。
2.獲取一次完整客戶服務滿意度調查形成的檔案材料,查看如調查問卷、調查數據的處理、滿意度指標計算、滿意度調查報告等資料,從中核實關注重點、原因分析、問題解決方案、整改落實、報送路徑等事項是否合規。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客戶服務制度建設情況 1.查看公文流轉記錄,檢查是否及時傳達貫徹總公司有關客戶服務的制度規定。
2.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是否制定有關客戶服務方面的實務及實施細則。
客戶服務督導及質量考核 1.檢查客服中心是否定期組織、開展針對轄區內的客戶服務品質檢查。
2.檢查分公司是否按照總公司要求開展客戶服務考核工作,考核指標是否全面。
第七節 再保險管理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再保險相關數據、報告真實性 1.訪談并復核再保險分保業務數據,審查業務統計與報送數據是否真實。
2.審閱分保賬單(保費賬、準備金賬、現金賠款賬等),檢查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的記錄再保業務賬單信息。
3.審查是否如實向保監會上報再保險業務情況報告,如實反映有關再保險業務的各類準備金提取辦法和金額。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再保合同及再保策略管理 1.查看公司的再保險策略報告,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參與公司再保險策略的擬定、再保險計劃的制定以及組織監控計劃的實施。
2.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復核公司自留額、自動接收限額、分保方式、分保比例等關鍵指標,并提出更新意見。
3.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參與或關注新再保合同的談判。
4.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復核公司已有再保合同的管理、再保系統日常維護以及再保賬單的結算。
再保業務處理及賬單管理 1.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公司辦理合約分保或者臨時分保時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比例再保險方式分出財產險直接保險業務時,每一危險單位分給同一家再保險接受人的比例,不得超過公司承保直接保險合同部分的保險金額或者責任限額的80%;每一臨時分保合同分給投保人關聯企業的保險金額或者責任限額,不得超過直接保險業務保險金額或者責任限額的20%。
2.從財務系統中導出賬單明細,隨機抽取審計樣本,核對再保險分出人發出的紙質分保賬單,檢查賬單數據,包括保費、手續費、賠款金額錄入的準確性,以及是否存在恰當的錄入與復核的職責分離。
危險單位劃分 檢查公司對危險單位的劃分是否符合保監會的相關規定,是否在規定時間將危險單位的劃分方法報保監會備案。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再保制度建設情況 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審計對象是否依據外部監管規定,組織制定公司的再保業務制度、再保實務及再保業務流程,并適時組織進行優化。
再保執行督導 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對分公司執行總公司再保制度情況進行督導。
保險高管審計指南第6號
――負責投資職能的高級管理人員審計
對負責投資業務高級管理人員的審計,應緊緊圍繞其崗位職責開展,重點對投資計劃的制定、投資資產的管理、投資業績的考核以及投資風險的評估等經營活動進行審計。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擬定公司投資管理政策、制度、流程 1.查看任職期間公司頒布和運行的投資管理政策、制度、流程。
2.詢問并查看投資管理組織架構基本情況(包括投資研究、交易管理、委托資產投資、權益投資、固定收益投資、國際業務投資、風險評估分析、信息披露等)。
3.詢問投資管理政策、制度及流程的制定、執行過程以及審計對象的參與情況,并檢查相關支持性文檔。
4.詢問審計對象任職期間是否定期審核提交各類投資管理制度并報董事會審議后執行,并檢查相關支持性文檔。
制定年度投資指引方案,負責投資指引執行跟蹤分析并修訂完善 1.查看任職期間董事會批準的委托資產和自有資產投資指引。
2.詢問委托資產和自有資產投資指引的制定、分解、執行、修訂過程以及審計對象的參與情況,并檢查相關支持性文檔。
建立投資授權管理體制,參與投資決策 1.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的投資授權管理政策。
2.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參與的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決議,檢查審計對象的參與情況。
3.詢問審計對象是否參與任命各賬戶投資經理,并按照投資指引對其適當授權,檢查相關支持性文檔。
制定和完善分賬戶、分類別資產績效評估規則,負責定期考核 1.詢問并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制定的分賬戶、分類別資產配置、績效評估規則。
2.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向董事會提交各賬戶、各類別資產定期投資業績評估報告,檢查審計對象是否進行審核。
負責投資業務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評估研究和管理 1.詢問相關人員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如何組織對投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的識別和評估工作。
2.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向董事會提交各賬戶、各類別資產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評估報告,檢查審計對象是否進行審核。
負責研究并制定金融工具估值方法,負責公司投資業務風險管理信息披露 1.詢問相關人員公司是否頒布了金融工具估值方法及投資風險管理信息披露制度、流程。
2.檢查公司的投資風險管理信息披露規定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3.查看任職期間公司財務報告中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的內容,檢查其是否符合公司的投資風險管理信息披露規定的要求。
負責投資管理人、托管人的選擇、協調和考核管理 1.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頒布和運行的投資管理人、托管人管理制度(包括選擇、協調和評價考核等)。
2.詢問投資管理人、托管人選擇的標準、評估流程,以及審計對象的參與情況。
3.檢查審計對象對投資管理人、托管人評估報告的審批情況。
4.詢問委托投資協議、托管協議的談判、審批流程,以及審計對象的參與情況。
5.檢查審計對象對委托投資協議、托管協議的審批情況。
協助進行資產負債管理 1.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頒布的與投連產品業務支持、流動性管理、資產負債管理相關的制度。
2.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為投連產品、償付能力管理提供的投資報告,檢查審計對象的審批情況。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監督各組合資產配置、投資范圍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投資指引的要求,監督投資管理業務各環節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1.詢問并檢查公司對于各組合資產配置、投資范圍符合法律法規、投資指引中投資限制的控制方法。
2.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是否定期組織對投資合規風險的識別和評估工作。
3.查看任職期間公司財務報告及其他投資報告,檢查各組合的資產配置、投資范圍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投資指引的投資限制。
4.查看任職期間公司向監管機構報送的所有相關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合規工作報告),檢查是否存在投資方面的違規行為,檢查所采取的補救措施、按規定的報告行為、以及對違規責任人的追究情況。
5.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監管機構對公司的常規或專項檢查的回復,了解并查看監管機構檢查是否發現投資管理方面問題(如有)及后續整改情況。
6.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公司與監管機構的往來函件,檢查公司是否有因投資管理方面受處罰的情況。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投資管理業務內部控制體制建立與執行,以確保內控控制的長期有效 1.查看公司對審計對象任職的相關任命文件。
2.查看公司總經理室(或公司黨委)對審計對象職責分工的文件或會議記錄。
3.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報送給總經理和/或治理層的工作總結和報告,以及公司對審計對象的考核結果。
4.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所接受內外部監督、檢查、處分的相關資料。
5.將各年度工作總結內容與詢問到的任職期間審計對象的工作職責相比較,以判斷工作內容與經授權的工作職責是否存在明顯不一致。
6.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是否定期審核各投資業務部門所制定的重大內部控制制度并報董事會審議后執行。
7.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是否定期聽取并批準投資管理部門對內部控制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實時監控和定期排查等各類工作的匯報。
8.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內部審計部門的內部審計報告中提出投資管理相關的重大發現。
9.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外部審計師的管理建議書或內控鑒證意見中提出的投資管理相關的管理建議或重大缺陷發現。
保險高管審計指南第7號
――負責精算職能的高級管理人員審計
對負責精算職能高級管理人員的審計,應緊緊圍繞其崗位職責開展,重點對經驗分析和假設制定、負債評估、價值評估以及資產負債管理等經營活動進行審計。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經驗分析和假設制定 1.查看公司年度經驗分析結果文檔,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復核公司的死亡率、疾病發生率、退保率、費用率、 折現率及非壽險相關假設的經驗分析過程。
2.對于準備金計量涉及的重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查看公司是否在精算責任人和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3.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根據公司的經驗分析結果,提出相關假設的建議,例如死亡率、疾病發生率、退保率、費用率、折現率以及非壽險相關假設等。
4.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合理考慮相關假設在負債評估、內含價值、資產負債管理等不同場合的應用。
5.查看公司銷售渠道的基本法,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參與了公司基本法的制定和修改。
負債評估 1.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復核新產品的法定準備金建模。
2.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復核新產品的會計準備金建模。
3.查看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和完成會計準備金評估工作,并對最終結果進行審核和簽字確認。
價值評估(僅適用壽險) 1.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復核新產品的內含價值建模。
2.查看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和完成內含價值評估工作,并對最終結果進行審核和簽字確認。
3.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完成內含價值變動分析,為公司規劃計劃編制工作提供支持。
4.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向管理層提交年度內含價值分析報告,從利潤、價值、資本需求等多角度分析公司年度經營結果和價值管理工作。
5.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時跟蹤和分析公司現有業務價值和新業務價值,為公司價值管理指標的設定和考核提供必需數據。
財務核算和預測 1.查看審計對象是否根據監管要求完成分紅賬戶的損益核算和分紅特儲的計提。
2.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組織分析公司利潤構成和來源,并向管理層提出參考意見。
3.查看公司的分紅政策文檔,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參與公司分紅政策的制定。
4.查看審計對象是否組織人員配合公司進行未來幾年的財務預測,并分析未來幾年的利潤來源,并對未來業務發展方向等關鍵假設做出建議。
5.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審閱并批準公司的動態償付能力報告,并對報告使用的重要假設和預測結果進行審閱。
資產負債管理 1.查看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制定公司中長期資產負債管理規劃,并提出戰略規劃中的資產負債管理需求。
2.查看公司投資指引,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參與公司投資指引制定工作。
3.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參與制定公司戰略資產配置規劃,并根據負債情況提出調整建議。
4.查看審計對象是否跟蹤公司資產的配置和收益情況,和公司投資收益率假設比較,并提出建議。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1.查看公司的經驗分析制度文檔,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參與制訂了公司經驗分析制度、流程和方法。
2.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組織人員對公司基本法應用情況進行評估和審閱,并根據有關問題提出修改建議。
3.查看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和完成月度、年度法定準備金及會計準備金評估工作,并對最終結果進行審核和簽字確認。
4.查看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和完成年度精算報告編制工作,包括償付能力報告以及動態償付能力報告的制定。
5.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與財務人員溝通,適時跟進會計政策的變動,確保公司的會計準備金評估方法符合最近的監管法規要求。
6.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與承保、理賠及再保人員進行溝通,及時跟進公司經營流程的變化,確保公司的負債評估考慮以上經營變化。
7.查看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和完成年度內含價值監管報告編制工作。
8.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定期復核公司資產負債管理模型的建設、研究和維護,復核公司資產負債匹配情況,審閱公司資產負債管理報告并提出意見。
9.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復核各類評估文件資料的歸檔。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1.查看董事會或者總經理對審計對象的任職批復,檢查審計對象任職資質是否經過適當級別審批。
2.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接受公司治理層檢查及考核情況。
3.查看公司內部確定審計對象的工作職責以及范圍的相關規章制度或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決策機構會議決議,檢查其任職期間經相關授權的管理工作職責變化情況。
4.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報送給總經理和治理層的工作總結和報告。
5.查看公司法定準備金評估流程文檔,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建立并定期完善法定準備金評估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
6.查看公司會計準備金評估流程文檔,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建立并定期完善會計準備金評估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
7.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就準備金相關的會計政策和評估結果向董事會和管理層進行有效溝通。
8.查看公司內含價值評估流程文檔,查看審計對象是否建立并定期完善內含價值評估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
保險高管審計指南第8號
――負責財務職能的高級管理人員審計
對負責財務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審計,應緊緊圍繞其崗位職責開展,重點對財務制度管理、預算管理、資產負債管理、稅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等經營活動進行審計。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1.財務預算指標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2.年度/半年財務報告、年度納稅申報表、年度/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等相關信息真實性、完整性 1.訪談了解審計對象是否組織制定了公司的財務預算,是否通過盈利預測將其量化分解。
2.獲取經上級公司批準的年度經營預算,查看年度財務預算是否經董事會或經營管理委員會(總經理)批準。
3.通過對預算指標完成情況對比分析,評價經營決策是否得到有效的貫徹實施,是否存在傳達不及時,貫徹不到位的情況。
4.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年度/半年財務報表、年度納稅申報表、年度/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等,查看是否經審計對象審簽,并對關鍵經營指標及其相關基礎數據進行抽查復核,評價關鍵經營指標是否真實。
(1)資產負債真實性。查看審計對象所在公司銀行存款調節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的對賬單及資產賬簿,抽查盤點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實物資產,驗證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核查應收、應付等過渡性科目核算的真實性。
(2)損益真實性。查看相關業務、財務報表,核對相關數據,鑒證財務、業務關聯數據的一致性,揭示是否存在違反權責發生制原則人為調整業務收入與支出、虛提、虛列各項準備金、費用、傭金及手續費等影響審計期間審計對象所在公司經營結果的事項。
5.搜集經董事會或經營管理層審批的各項財務預算指標以及實際達成情況,核查是否與審計對象上報的述職報告或工作總結反映的數據一致。
二、經營行為合規性
1.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體系
2.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構建
3.建立財務條線督導管理制度
4.對內外部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5.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信息系統建設及運用情況 1.訪談了解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建設和完善情況,核查是否及時修訂完善相關財務規章制度,審閱建立和完善的各項規章和操作流程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經營發展的管控需求。
(1)預算管理
訪談了解審計對象是否了解所在公司的經營發展策略以及對所在公司制定年度預算的參與程度,查看預算考核文件以及所在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制定、分解流程;檢查預算編制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檢查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是否通過盈利預測將其量化、分解落實;預算指標設置是否合理;是否組織建立了預算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對所轄分支機構預算執行考核的制度。
查看公司年度和季度財務預算規劃,評估其是否明確了相關參與人員的職責、權限、完成時間、質量要求以及獎懲措施,并檢查其執行情況;查看年度財務整體預算是否經董事會或經營管理委會(總經理)批準。
查看年度、季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檢查預算執行是否存在較大偏差,是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預算。
(2)會計核算
訪談并查看有關會計資料(制度、報表、賬簿),查看公司會計核算是否遵循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及相關規定要求開展;是否制定相關核算規則。
訪談了解公司費用核算規則,查看公司費用核算規則,抽樣檢查應付手續費計提、手續費及傭金、業務及管理費列支及分攤的規范性。
訪談了解公司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核算規則及壞賬核銷管理規程,查看其是否符合相關監管規定,是否切合公司管控需要,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抽查,關注是否存在固定資產費用化、跨期列支費用的現象。
(3)資金管理
查看是否建立完善資金管理規程,查看相關資金管理規程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抽查銀行賬戶清單及賬戶開設相關資料,檢查賬戶開設是否合規。
訪談并核對銀行對賬單,檢查是否存在舞弊情況。
(4)固定資產管理
訪談了解審計對象所在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程,查看固定資產購建、處置文件,檢查是否存在違規購建固定資產,大宗采購固定資產是否符合管控要求,對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
(5)稅務管理
訪談了解公司稅務管理情況,檢查審計對象及相關人員是否熟悉與公司經營有關的稅務法規。
審查公司稅款繳納資料,檢查是否按規定繳納營業稅、所得稅等各項稅款。
查看當地稅務部門對公司稅務檢查的相關報告及處罰決定。
2.訪談了解審計對象日常管理及授權情況是否合規,所在公司是否建立了財務管理督導機制。查看財務檢查報告,訪談了解檢查頻率、檢查內容以及督導效果。查看相關管理建議和整改工作方案,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就審計發現及時安排了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的成效如何。
3.查看公司按保監會、財政部等監管機構要求報送的各財務報告是否經過審計對象的恰當審核;需要報送董事會批準的,是否及時報送并得到了董事會的批準。
4.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安排和審閱了定期的業績分析,是否組織會議討論了業績分析結果,并根據結果制定相關的管理方案。
5.查看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的年度審計報告,檢查審計意見是否為無保留意見。如果審計意見為非標準意見,應針對出具非標準意見的情況,如重大的財務錯報和漏報事項、審計范圍受限事項等向審計對象進一步了解原因,判斷公司是否存在經營問題或舞弊行為,以及公司是否進行了適當整改。
6.了解公司是否建立符合業務發展和管理需要的財務信息系統,是否制定了財務信息系統的管理制度,系統開發和改造是否由總公司統一負責。
7.查看公司按保監會、財政部等監管機構要求報送的各財務報告是否經過審計對象的恰當審核;需要報送董事會批準的,是否及時報送并得到了董事會的批準。
8.檢查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的編制是否符合相關監管規定。
9.查看公司在審計對象任期內的償付能力充足率,評估其是否根據公司業務進展/變化對相關資產、負債結構進行了調整,有效地保證了償付能力的充足性。
三、內部控制有效性
1.內部控制傳導機制建立和維護
2.財務督導及財務質量考核
3.內部控制檢查和測試
4.組織對管控流程及標準的修訂
5.隊伍建設與人才培養
6.會計檔案管理 1.訪談了解審計對象所在機構是否建立內部控制傳導機制,查看公文流轉記錄,檢查是否及時貫徹落實監管機構及上級公司相關財務管理規程。
2.審查是否開展財務管理考核工作,考核指標是否全面,是否定期組織、開展針對轄區內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檢查。
3.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安排和審閱了定期的業績分析,是否組織會議討論了業績分析結果,并根據結果制定相關的管理方案,訪談并查看相關資料。
4.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定期組織對公司流程及標準的修訂和完善,核查系統設置是否符合監管及公司內部控制的要求。
5.獲取任職期間所轄部門的人員任職、聘用、培訓及會議相關資料;檢查審計對象是否定期組織了對財會人員的專業資質的審查以及定期培訓。
6.檢查總公司和分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關監管規定。
7.檢查審計對象是否按規定審批了會計核算、預算管理、資金管理、收付費平臺等系統建設的需求。
保險高管審計指南第9號
――負責信息技術職能的高級管理人員審計
對負責信息技術高級管理人員的審計,應緊緊圍繞其崗位職責開展,重點對系統自動化控制、信息系統規劃、災備管理等經營活動進行審計。
一、總公司層面審計內容及方法
審計內容 審計要點及方法
一、經營成果真實性
信息化工作戰略、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 1.查看經董事會批準的公司信息化規劃,查看信息戰略到信息化工作規劃的制定、分解、執行過程以及各相關職能高管的參與情況。
關于貫徹實施《保險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審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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