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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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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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法發〔2013〕3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單位,部管各社團,有關交通運輸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要求,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大力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交通運輸行業,促進交通運輸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經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將《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貫徹落實。
交通運輸部
2013年5月22日
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指導意見
交通運輸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先導性和服務性行業,也是國家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重點領域之一。為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和“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特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節約資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護環境為目標,以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節能環保運輸裝備應用、集約高效運輸組織體系建設、科技創新與信息化建設、行業監管能力提升為主要任務,以試點示范和專項行動為主要推進方式,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交通運輸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加快建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交通運輸行業,實現交通運輸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
2.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合力推動。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支持,主動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的協調,發揮政策疊加優勢,突出政府主導作用。同時,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企業主體作用和行業協會作用,引導社會公眾廣泛參與,形成政府、企業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協同推進機制。
——優化結構,創新管理。在繼續加強綠色循環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優化交通基礎設施結構、運輸裝備結構、運輸組織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更加注重提升行業監管能力和企業組織管理水平,充分挖掘結構性和管理性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潛力。
——法規約束,強化責任。積極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著力改善法制環境,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加大獎懲力度,增強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目標責任與制度約束。
——試點示范,典型引路。建立部省共同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新機制,推進區域性和主題性試點,深化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樹立行業典型,以點帶面,推動全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
3.發展目標。
到2020年,在保障實現國務院確定的單位GDP碳排放目標的前提下,全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意識明顯增強,節能減排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科技創新驅動能力明顯提高,監管水平明顯提升,行業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取得明顯成效,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明顯增強,生態保護得到全面落實,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建成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基本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法規政策和標準。
——基本建成行業能源消耗監測考核體系。
——基本達到戰略規劃中確定的各種運輸方式能源單耗和碳排放強度指標。
——基本實現各種運輸方式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的主要指標。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綠色循環低碳要求。
4.實現交通基礎設施暢通成網、無縫銜接。
繼續按照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戰略規劃要求,補齊發展短板,發揮比較優勢,實現相互銜接、暢通成網,推進各種運輸方式協調發展,凸顯整體優勢和集約效能。加強綜合交通樞紐及其集疏運配套設施建設,實現客運“零距離換乘”和貨運“無縫銜接”。推動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BRT)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增強綠色出行吸引力。
5.加強能源節約利用。
樹立全壽命周期成本理念,將節約能源資源要求貫徹到交通基礎設施規劃、設計、施工、運營、養護和管理全過程。在項目立項、初步設計、施工及驗收各階段,認真貫徹國家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要求。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養護中,大力推廣應用節能型建筑養護裝備、材料及施工工藝工法。積極擴大綠色照明技術、用能設備能效提升技術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礎設施運營中的應用。
6.加強土地和岸線資源集約利用。
嚴格建設項目用地審查,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優化設計,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減少耕地占用,避讓基本農田保護區。加強綜合交通樞紐用地的綜合立體開發。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集約高效”的要求,節約集約利用交通通道線位資源,提高港口岸線資源利用效率。
7.加強資源循環利用。
遵循“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積極探索資源回收和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有效途徑。大力推廣應用節水節材建設和運營工藝,實現資源的減量化。大力開展廢舊材料的再生和綜合利用,提高資源再利用水平。加強鋼材、水泥、木材、砂石料等主要建材的循環利用,積極推進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生產生活污水等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中的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
8.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嚴格執行交通建設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三同時”和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制度。提倡生態環保設計,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加強植被保護和恢復、表土收集和利用、取棄土場和便道等臨時用地生態恢復。推進綠化美化工程建設。加強施工期間環境保護工作,確保施工期間污染物排放達標。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和運營過程中的污染物處理和噪聲防治。
(二)加快節能環保交通運輸裝備應用。
9.優化交通運輸裝備結構。
提高交通運輸裝備、機械設備能效和碳排放標準,嚴格實施運輸裝備、機械設備能源消耗量準入制度。積極推廣應用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運輸裝備、機械設備,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舊交通運輸裝備、機械設備,提高交通運輸裝備生產效率和整體能效水平。推動建立交通運輸裝備能效標識制度,鼓勵購置能效等級高的交通運輸裝備。
10.加快推廣節能與清潔能源裝備。
推進以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為燃料的運輸裝備和機械設備的應用,加強加氣、供電等配套設施建設。積極探索生物質能在交通運輸裝備中的應用。推廣應用混合動力交通運輸裝備,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在用能裝備和系統中的應用,采用租賃代購模式推進電池動力的交通運輸裝備應用。推進模擬駕駛和施工、裝卸機械設備模擬操作裝置應用,積極推廣應用綠色維修設備及工藝。
11.加強交通運輸裝備排放控制。
嚴格落實交通運輸裝備廢氣凈化、噪聲消減、污水處理、垃圾回收等裝置的安裝要求,有效控制排放和污染。嚴格執行交通運輸裝備排放標準和檢測維護制度,加快淘汰超標排放交通運輸裝備。鼓勵選用高品質燃料。加強交通運輸污染防治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統籌配置與管理使用。
(三)加快集約高效交通運輸組織體系建設。
12.優化運輸結構。
按照“宜水則水、宜陸則陸、宜空則空”的原則,提高鐵路、水路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重,降低運輸能耗強度。積極促進鐵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間的高效組織和順暢銜接,加快形成便捷、安全、經濟、高效的綜合運輸體系。大力推進多式聯運,積極發展集裝箱運輸。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比例。
13.優化客運組織。
推進客運企業之間運輸組織平臺建設,引導客運企業實施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加強運輸線路、班次、艙位等資源共享,推進接駁運輸、滾動發班等先進客運組織方式。推廣聯程售票、網絡訂票、電話預訂等方便快捷的售票方式及信息服務,提高客運實載率。
14.加快發展綠色貨運和現代物流。
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大力發展滾裝運輸、馱背運輸等多式聯運。加快發展專業化運輸和第三方物流,積極引導貨物運輸向網絡化、規模化、集約化和高效化發展,優化貨運組織,提高貨運實載率。加強城市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建立零擔貨物調配、大宗貨物集散等中心,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依托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完善郵政和快遞服務網絡,提高資源整合利用效率。
15.優化城市交通組織。
優化城市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設置,科學組織調度,逐步提高站點覆蓋率、車輛準點率和乘客換乘效率,改善公共交通通達性和便捷性,提升公交服務質量和滿意度,增強公交吸引力。
16.引導公眾綠色出行。
積極倡導公眾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車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合理布局公共自行車配置站點,方便公眾使用,減少公眾機動化出行。加強靜態交通管理,推動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
(四)加快交通運輸科技創新與信息化發展。
17.加強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科研基礎能力建設。
加強交通運輸綠色循環低碳實驗室、技術研發中心、技術服務中心等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綠色循環低碳交通人才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專業人才隊伍。
18.加強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技術研發。
加快推進基于物聯網的智能交通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交通運輸污染事故應急反應與污染控制的關鍵技術研究及示范等重大科技專項攻關,實現重大技術突破。大力推進交通運輸能源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新能源利用等領域關鍵技術、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研發。
19.加強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技術和產品推廣。
加緊研究制定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技術政策。及時發布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技術、產品、工藝科技成果推廣目錄,積極推進科技成果市場化、產業化。大力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技術、產品、工藝的標準、計量檢測、認證體系建設。
20.推進交通運輸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設。
推動建立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信息采集、交換和共享機制,探索建立綜合運輸公共信息平臺。積極推進客貨運輸票務、單證等的聯程聯網系統建設,推進條碼、射頻、全球定位系統、行包和郵件自動分揀系統等先進技術的研發及應用。逐步建立智能交通運輸網絡的聯網聯控和自動化檢測系統,提高運行效率。
(五)加快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管理能力建設。
21.完善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戰略規劃。
研究完善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戰略。研究出臺行業和企業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編制指南,建立分層級、分類別、分方式的規劃體系。建立健全規劃審批、報備、評估和修訂制度。
22.完善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法規標準。
積極研究制定《交通運輸節約能源條例》等法規及配套規定。在交通基礎設施設計、施工、監理等技術規范中貫徹綠色循環低碳的要求,研究制定交通運輸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范。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用能裝備和機械設備燃料消耗和排放限值標準及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
23.完善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統計監測考核體系。
完善交通運輸能耗統計監測報表制度,穩步推進能耗在線監測機制及數據庫平臺建設,加強交通環境統計平臺和監測網絡建設。研究開展交通運輸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和能源審計工作,逐步建立交通運輸行業能源管理師職業制度。研究建立交通運輸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指標體系、考核辦法和激勵約束機制。
24.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市場機制運用。
積極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加強培養節能環保第三方服務機構,加快培育節能環保技術服務市場。鼓勵交通運輸企業參與自愿減排、自愿循環。研究建立交通運輸裝備和產品能效及碳排放認證制度。積極推進交通運輸企業參與實施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
25.積極探索參與碳排放交易機制。
引導交通運輸企業參與國內碳排放交易,研究編制交通運輸碳排放清單和核算細則。抓緊研究應對國際碳排放交易的對策,提出交通運輸排放統計、估測、報告與核查的方法學和體系。加快研究交通基礎設施生態建設的碳匯能力和潛力,探索將其納入碳排放交易的方法和模式。
三、保障措施
26.加強組織領導。
積極推動各級政府層面設立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領導小組,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明確相應的綠色循環低碳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認真貫徹落實《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做好公共機構節能。交通運輸重點用能企業應有相關的責任部門和人員,負責本企業能源利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27.加大政策激勵。
推動完善加快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的財稅、金融、土地、貿易、保險、投資、價格、科技創新等激勵政策,加強政策引領。積極推動爭取地方財政設立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逐步擴大專項資金規模。研究實施在工程預算或概算中,加大對生態保護、生態恢復、污染防治與節能減排的投入。加大科技資金對能源資源節約、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等領域的支持力度。
28.開展試點示范。
開展部省協同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行動。深入推進重點用能企業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扎實開展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科技專項行動,積極打造一批綠色循環低碳交通科技示范工程。積極開展區域性和主題性試點、生態建設和修復試點、環境監測網絡試點等工作,推動全行業加快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步伐。
29.強化考核評價。
研究制定并嚴格落實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考核評價辦法,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和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推進緩慢的地區和單位及時進行督導。研究出臺將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結果與補助資金、評優評先掛鉤的辦法。
30.培育綠色文化。
加大宣傳教育與培訓力度,將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納入重大主題宣傳內容,結合“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等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宣傳,提升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理念,培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文化,使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成為全行業和社會公眾的自覺行動。
31.深化交流合作。
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和行業發展利益。結合國際談判進展和歐盟等各國的相關政策,研究提出我國參與國際交通運輸溫室氣體談判和國際多邊合作的對策建議。加強與國際組織、國外政府機構、企業、研究咨詢機構等的交流合作,廣泛利用國際資源,積極吸收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搭建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交流平臺,促進先進技術推廣和經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