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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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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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環資[2014]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部門、經信委(經委、工信委、工信廳、工信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和中央管理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41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國發[2013]30號)規定和要求,為加快節能低碳技術進步和推廣普及,引導用能單位采用先進適用的節能低碳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促進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我們制定了《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4年1月6日
附件
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為引導用能單位采用先進適用的節能低碳技術裝備,加快節能低碳技術進步和推廣普及,建立節能低碳技術遴選、評定和推廣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制訂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節能技術,是指促進能源節約集約使用、提高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和效益、減少對環境影響、遏制能源資源浪費的技術。節能技術主要包括能源資源優化開發技術,單項節能改造技術與節能技術的系統集成,節能型的生產工藝、高性能用能設備,可直接或間接減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開發應用技術,以及節約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術等。
本辦法所稱低碳技術,是指以資源的高效利用為基礎,以減少或消除二氧化碳排放為基本特征的技術,廣義上也包括以減少或消除其他溫室氣體排放為特征的技術。
本辦法適用于國家發展改革委管理的《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報、遴選和推廣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申報、遴選和推廣的組織工作,實行自愿申報、科學遴選,堅持企業為主、政府引導、社會參與、重點推廣和動態更新的原則。
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申報、遴選、評定、推廣、培訓等,不向技術提供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章 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申報
國家發展改革委定期印發通知征集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明確申報范圍、申報要求、申報程序、時限要求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部門、經信委(經委、工信委、工信廳),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和中央管理企業,國家節能中心,有關行業協會為節能技術組織申報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部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和中央管理企業,有關行業協會為低碳技術組織申報單位。
組織申報單位應根據通知要求,組織企業、研究機構等技術提供單位準備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節能低碳技術組織申報單位應匯總整理符合條件的技術,填寫重點節能低碳技術匯總表(見附件1)并加蓋公章,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技術提供單位也可通過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技術應符合節能降碳效果顯著、技術先進、經濟適用、有成功實施案例等條件。重點節能技術提供單位應編寫重點節能技術申請報告(見附件2),以及重點節能技術申報表(見附件3),提交組織申報單位。
重點低碳技術申報單位應填寫重點低碳技術申報表(見附件4),提交組織申報單位。
重點節能技術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技術概要;
(二)技術原理和內容;
(三)評價指標,包括節能能力、經濟效益、技術先進性、技術可靠性及行業特征指標;
(四)推廣建議;
(五)結論;
(六)附件。
第三章 重點節能低碳技術遴選
重點節能低碳技術遴選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通用指標和特征指標相結合的方式,重點節能低碳技術主要評價指標包括:
(一)節能減碳能力:預計能形成的節能量(建筑、交通等行業主要參考節能率指標),預計能形成的二氧化碳減排量(其他溫室氣體減排量可根據附件5進行折算);
(二)經濟效益:單位節能量投資額和靜態投資回收期,單位二氧化碳減排量投資額和靜態投資回收期;
(三)技術先進性;
(四)技術可靠性;
(五)行業特征指標。
國家發展改革委受理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申請材料后,對申報材料是否符合通知要求進行核對。符合要求的,進入專家遴選環節;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組織申報單位補充完善,補充完善后還不能達到要求的或未按要求進行補充的,不進入專家遴選環節。
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有關機構進行遴選:
(一)分行業初審。分行業對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形成書面評審意見。審查重點是技術有創新性、節能減碳原理清晰、知識產權明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等。
(二)復審論證。召開專家論證會,對通過分行業初審的技術進行復審論證,分為交叉評分、集體討論、組長復核等環節。重點節能低碳技術論證重點是節能減碳能力、經濟效益、技術先進性、技術可靠性、系統影響分析、行業特征指標等。
(三)技術答辯。召開技術答辯會,對通過復審論證的技術,組織技術提供單位進行答辯,接受專家問詢,深入論證技術細節,進一步評價技術的節能減碳能力、經濟效益、先進性、可靠性等,形成答辯意見。必要時根據答辯問詢情況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調研論證,并形成論證意見。
(四)征求意見。對通過答辯和現場調研論證的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向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等征求意見,并根據相關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五)公示。根據征求意見情況,提出擬入選《目錄》的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向全社會公示,對公示期內收到書面意見的技術,再組織專家論證,根據公示和論證情況確定入選《目錄》的重點節能低碳技術。
《目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以公告方式向全社會發布,主要包括技術內容、應用案例和技術提供單位、技術評定情況等,供用能單位、碳排放單位和個人查詢使用。
《目錄》實施動態更新,根據技術進步情況,定期更新技術指標和技術提供單位,用先進的同類技術替換原有技術。
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有關機構,就申報要求、遴選程序、遴選標準等內容,開展對組織申報單位和技術提供單位的培訓。
第四章 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
國家發展改革委優先支持技術提供單位新建、參與新建或改擴建重點節能低碳技術裝備生產線;優先支持用能單位使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實施改造。
鼓勵技術提供單位建立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示范推廣中心,展示宣傳重點節能低碳技術;鼓勵用能單位分行業集成應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建立教育示范基地,定期組織行業重點用能單位開展技術交流和培訓,推廣集成應用典型模式。
各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部門在開展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時,鼓勵用能單位采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過程中采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
鼓勵能源審計單位在開展能源審計時,參照重點節能低碳技術能效水平,在審計報告中提出相應改造措施建議;鼓勵各級節能監察機構在節能監察中參照重點節能低碳技術能效水平,對高耗能行業企業建議采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進行改造。
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有關單位編制重點節能技術最佳實踐案例,包括重點節能技術基本情況、節能改造前后情況、第三方機構檢測報告、用戶意見反饋等,對節能效果突出的案例進行重點宣傳。
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有關單位組織召開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的現場推廣會及技術對接會,開展技術提供單位與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交流。
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提供單位要制定推廣方案,每年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上年度推廣情況,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整理分析,跟蹤評估推廣效果,適時發布推廣報告。
第五章 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
重點節能低碳技術匯總表
組織申報單位:
序號 技術
名稱 適用范圍 主要技術內容 典型項目 單位節能量 單位二氧化碳減排量 目前推廣比例(%) 預計2015年
適用的
技術條件 建設
規模 投資額(萬元) 節能量(tce/a) 二氧化碳減排量(tCO2/a) 該技術在行業內的推廣比例 (%) 總投入
(萬元) 節能能力(萬tce/a) 二氧化碳減排能力(tCO2/a)
注:不要空欄。
附件2
重點節能技術申請報告
技 術 名 稱:
技術提供單位: (蓋章)
組織申報單位: (蓋章)
年 月 日
一、技術概要
(一)技術提供單位基本情況。技術提供單位名稱、性質、地址、郵編、法人代表、技術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二)技術基本情況。技術名稱、基本原理、適用范圍等。
二、技術原理和內容
(一)技術原理。
(二)關鍵技術、工藝流程。
(三)主要技術參數及其與替代的主流技術對比。
(四)基準情景(替代的主流技術的典型應用模式及其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投資情況)。
(五)應用案例概況。
三、評價指標
(一)節能能力。預計至2015年和2020年推廣能形成的節能量(建筑、交通等不適用節能量指標的行業主要參考節能率指標)。
(二)經濟效益。與基準情景相比的單位節能量投資額;與基準情景相比的靜態投資回收期。
(三)技術先進性。技術創新水平,可以分為國際領先、國內領先和國內先進水平。
(四)技術可靠性。技術投入應用的可靠性,主要提供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可靠性評價結論、實際應用案例的數量和使用年限情況。
(五)行業特征指標。由專家根據行業特點選擇。
四、推廣建議
(一)預計至2015年和2020年推廣總投入。
(二)建議推廣該技術的支撐措施。
五、結論
六、必要附件
(一)技術提供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二)與申報節能技術相關的技術鑒定、技術認定、知識產權證明等。
(三)案例分析報告(模板附后)。
(四)由具有節能監察資質單位或有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實際運行1年以上的實際應用案例測試報告(對已經投入市場的節能低碳技術)。
七、可選附件
(一)技術鑒定報告或產品能效檢測報告。
(二)查新報告。
(三)獲獎證明。
(四)權威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或節能技術認定證書。
(五)權威監測機構出具的可靠性檢測報告。
(六)中試驗收報告。
(七)產品系列化說明。
案例分析報告模板
一、案例簡介
(一)案例應用單位。
(二)案例應用節能技術情況。
(三)案例能耗監測情況。
二、案例內容
(一)節能改造前用能情況。
(二)節能改造內容。
(三)節能改造產生的節能效果分析。
(四)節能改造投資額、效益和投資回收期分析。
三、能耗監測內容
(一)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運行1年以上的實際應用測試報告。
(二)節能量測算結果。
(三)節能效益測算結果。
四、案例應用單位反饋
(一)案例應用單位對節能改造效果的評價。
(二)案例應用單位對節能技術的評價。
(三)應用證明(包括采購合同或發票、用戶證明等)。
五、結論(需應用單位蓋章)
附件3
重點節能技術申報表
節能技術申報單位
單位名稱
姓 名 聯系電話
手 機 傳 真
E-mail 郵 編
通信地址
節能技術基本情況
技術名稱
適用范圍
與該技術相關的能耗現狀
技術
內容 基本原理
關鍵技術
主要技術指標
技術鑒定、獲獎情況
節能能力
經濟效益 單位節能量投資額
投資回收期
技術先進性
技術可靠性
行業特征指標
典型應用案例情況 概述應用單位、節能改造情況、節能效果和經濟效益
組織申報單位意見(蓋章)
附件4
重點低碳技術申報表
低碳技術名稱
技術類別 □零碳技術 □減碳技術 □儲碳技術
所屬領域
該技術應用現狀及產業化情況
技
術
內
容 主要技術內容
關鍵技術
工藝流程
主要技術指標
技術來源
技術鑒定情況
技術應用條件或范圍
技術推廣障礙及建議
典型用戶
推廣前景和碳減排潛力 目前已推廣比例(%)
預期推廣比例 (%)
該技術平均投資規模(萬元)
該技術的平均碳減排量(tCO2)
2015年預期可形成的碳減排潛力(tCO2)
已實施的典型案例(至少兩項)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規模
項目建設條件
主要建設或改造內容
主要設備
項目投資額(萬元)
項目建設期
項目減排量(折tCO2)
項目減排成本(萬元)
項目經濟、環境及社會效益
推薦單位意見(蓋章)
技術申報單位聯系人
單位名稱
姓 名 聯系電話
手 機 郵 編
E-mail 傳 真
通信地址
附件5
二氧化碳減排量估算方法及參數選擇
減排途徑 碳減排量估算方法說明 相關參數選取
節能和提高能效
及燃料替代 根據節能量乘以相應能源品種的排放系數估算。或根據替代前后不同能源品種相應的排放量之間的差額進行估算。 各能源品種的排放系數分別為:
煤炭:2.64tCO2/tce
石油:2.08t tCO2/tce
天然氣:1.63 tCO2/tce
電:0.75kgCO2/ /kWh
原料替代或減少 根據每減少噸水泥熟料、鋼鐵、石灰和電石等產生的減排量進行估算。 水泥熟料:0.53 tCO2/t
鋼鐵:0.68 tCO2/t
石灰:0.18 tCO2/t
電石:1.0tCO2/t
減少非CO2溫室氣體排放 可以利用不同溫室氣體的全球增溫潛勢折算為二氧化碳當量 非CO2溫室氣體的折算當量系數分別為:
CH4: 21
N2O: 310
SF6: 23900
HFCs:
HFC-23: 11700
HFC-32: 650
HFC-125: 2800
HFC-134a: 1300
HFC-143a: 3800
HFC-152a: 140
HFC-227ea: 2900
HFC-236fa: 6300
PFCs:
CF4: 6500
C2F6: 9200
注:Ⅰ 如果申報的低碳技術實現減排的途徑為以上途徑之一,可按相應的計算方法進行估算;如果實現減排包含兩種以上途徑,則總碳減排量為各類途徑所產生的減排量之和。
Ⅱ 考慮到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值尚沒有被《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附屬機構所接受,表中非CO2溫室氣體采用的折算當量系數源于IPCC第二次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