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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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綜[2013]111號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各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是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新階段,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發生了深刻變化,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服務需求對政府管理和服務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是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系,建設服務型政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要求;是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和引導社會組織、加快服務業發展、擴大服務業開放、引導有效需求的重要舉措,對于深化社會領域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整合利用社會資源,增強公眾參與意識,激發經濟社會活力,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公共服務具有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和要求。黨的十八大強調要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新一屆國務院明確要求在公共服務領域更多利用社會力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國務院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抓緊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改革。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是貫徹落實三中全會精神和《指導意見》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指導意見》是推動我國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準確把握精神,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指導意見》的精神上來,將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擺在發展改革的重要位置,增強緊迫感、使命感和責任感,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積極穩妥、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確保《指導意見》順利實施。
二、積極有序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指導意見》的基本定位是注重原則性、方向性、統籌性和指導性,既鼓勵支持地方和部門先行先試,發揮做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精神,也明確了工作的總體目標和基本要求。根據《指導意見》的精神,目前,為進一步做好頂層設計,財政部正抓緊研究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以及相關預算、政府采購、稅收等具體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行動起來,主動部署開展工作,抓緊制定相關政策文件,盡快形成中央和地方共同推進購買服務工作的氛圍和機制。
(一)堅持正確方向,積極探索創新。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要以改革的決心和勇氣,正確處理當前和長遠、全局和局部的關系,正確對待利益格局調整,不拖不等不靠,積極創新,大膽探索。要根據《指導意見》精神,抓緊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辦法和具體措施,盡快形成中央與地方銜接配套、操作性強的政府購買服務政策體系。已經出臺相關文件的,要對照《指導意見》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不斷健全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體系。尚未出臺政策性文件的,要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抓緊研究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和辦法,積極探索試點,積累經驗,逐步推開。
(二)堅持突出重點,穩妥有序推廣。要結合實際,在準確把握公眾需求的基礎上,全面梳理并主動提出購買服務的內容和事項,精心研究制定指導性目錄,明確購買的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在公共服務需求日趨多樣化的形勢下,應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點考慮、優先安排與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關的領域和項目,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到人民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對于政府新增的或臨時性、階段性的公共服務事項,凡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原則上都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看得準、拿得穩的先推下去,一時看不準、有疑問的要深入研究,條件成熟了再推進。要通過購買服務,推動政府簡政放權,防止“大包大攬”。要確保政府全面正確履行職能,防止“卸包袱”,將應當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公共服務事項推向市場。購買服務的范圍、內容和目錄應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意愿,根據經濟社會和政府職能的發展變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堅持規范操作,完善購買程序。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完善政府購買服務的各項程序規定,建立以項目申報、項目評審、組織采購、資質審核、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經費兌付等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有序開展工作。要將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納入預算,并嚴格資金管理,加強績效評價。要及時充分地向社會公開購買服務的項目內容、承接主體條件、績效評價標準等信息,確保社會力量公平參與競爭,嚴禁層層轉包、豪華購買、暗箱操作等違規違法行為,筑牢預防腐敗的制度防線。
(四)堅持政策銜接,注重建章立制。要處理好積極推進和制度建設的關系,做好相關政策的完善和相互銜接。既要考慮當前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重點是鼓勵和推進改革,在堅持大的原則不變和透明預算的前提下,注重研究解決現行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會計處理等技術性管理難題,必要時可適當做出政策調整,為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順利推進創造條件;又要兼顧長遠,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注重體制機制建設,為將來建立購買服務制度打基礎。同時,要做好政府購買服務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業協會商會脫鉤等相關改革的銜接,按照國務院關于“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的要求,在有效增加公共服務供給的同時,積極研究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改革的政策措施,實現“費隨事轉”。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系和去行政化,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堅決防止一邊購買服務,一邊又養人辦事、“兩頭占”的現象發生。
三、切實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組織實施
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是一項新的綜合性改革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和方向,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任務艱巨,要用發展的眼光、改革的理念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共同監督的要求,切實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的組織和指導。要盡快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扎實推進。同時,加強對下一級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督促其積極開展工作。
(二)發揮牽頭作用。各地區、各部門財政(務)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發揮好牽頭作用,當好參謀助手,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財政部門要盡快明確牽頭處室,明確分工,落實責任。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要盡快明確牽頭司局和責任處室,積極支持配合財政部統籌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并主動做好本部門、本行業、本系統相關工作。
(三)加強培訓宣傳。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確保廣大干部群眾及相關社會力量負責人、工作人員了解、熟悉和掌握有關背景知識、政策措施及操作規范。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措施,為推進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切實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并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設計,確保近期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中長期形成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體系。各地區、各部門的工作進展情況、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重大問題,以及有關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報財政部,以便統籌研究解決。
財政部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