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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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關于印發《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通知
關于印發《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通知
財會[2013]30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適應財政預算改革和高等學校經濟業務發展需要,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72號),結合新修訂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12〕488號),我部對《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財預字〔1998〕105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印發給你們,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財 政 部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下載:
附件:高等學校會計制度.pdf
(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1/P02014010730354390865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