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專項過橋貸款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意見
水利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專項過橋貸款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意見
水利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水利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專項過橋貸款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意見
水利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專項過橋貸款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意見
近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精神,發揮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開發性金融作用,為地方開展水利建設提供過渡性資金支持,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水利部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印發了《水利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專項過橋貸款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意見》。
農發行重大水利工程專項過橋貸款是指為地方開展水利建設提供過渡性資金,保證納入國家投資計劃和地方財政預算的172項重大水利工程順利實施,采用信用方式發放的政策性貸款。各級水利部門和農發行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發揮專項過橋貸款的作用,確保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按期順利推進。
在用好專項過橋貸款的同時,各級水利部門要繼續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增加中長期信貸投入,努力擴大重大水利工程投資來源。
《意見》要求地方各省級水利部門抓緊組織承貸主體和農發行有效對接。各省級水利部門、農發行省級分行、承貸主體應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專項辦理,確保有序銜接。
《意見》強調農發行各省級分行應嚴格執行專項過橋貸款在貸款期限、利率、擔保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充分體現開發性金融對重大水利工程的支持力度。貸款采用信用方式,無須擔保,過橋貸款既可以按照項目發放,也可以由承貸主體統借統還。貸款期限應依據項目投資實際需求和財政預算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原則上不超過3年。專項過橋貸款執行優惠利率,在人民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基礎上,按照西部及東北、中部和東部地區分別下浮20%、15%和10%執行。
《意見》提出各級農發行要對專項過橋貸款開辟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評審、優先批貸,確保借款人可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貸款額度內用款。嚴格落實限時辦貸要求,應于15個工作日內辦結,并確保信貸資金能及時投放到位。
《意見》要求各級水利部門和農發行應加強對專項過橋貸款資金的使用監督,各級水利部門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確保按時歸還貸款。
附件:
水利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專項過橋貸款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意見
http://www.mwr.gov.cn/zwzc/tzgg/tzgs/201503/P020150318606881514153.pdf